我以我的黨性保證。”
沈亢問道:“在你擔任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期間,吳佩林曾是你的下屬,吳佩林被推薦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時,你真沒有阻止過嗎?”
徐浩東道:“我當時確實沒有阻止過,因為吳佩林是個刺頭,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我私心作祟,希望他離開市政府辦公室。”
沈亢問道:“你說你當時為了讓吳佩林離開市政府辦公室,還為吳佩林說過好話,可我們並沒有找到相關的記錄,你是不是在有意幫別人分擔責任?”
徐浩東道:“我確實為吳佩林說過好話,之所以沒有文字記錄,是因為我當時不是機關黨工委書記,我只是機關黨工委委員。按照慣例,對黨員離職時的評價,應該由黨工委書記或副書記負責。”
沈亢問道:“你認為吳佩林能出任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關鍵因素是什麼?”
徐浩東道:“首先是當時的市委書記方一山,最初是方一山提名吳佩林的,要求組織部對吳佩林進行考察。可以這樣說,當時黨風不正,一把手提出來了,又是一個獨斷專橫的一把手,組織部的考察基本上就是走個過場。其次是吳佩林父親吳九明的影響力,吳九明退休時雖然只是一個副市級幹部,但他很有威信、很有能力、很有口碑,所以有些領導有些部門或多或少的感情用事,這對吳佩林的上位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
沈亢點了點頭,“你繼續。”
徐浩東道:“還有,就是組織部門和其他部門領導的不講原則,這其中就包括我。當時的馮興貴同志,是副書記兼組織部長,他是有責任的,還有當時的組織部副部長閻芳同志,她也是有責任的。相反,當時的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夏富麟,他曾公開反對吳佩林出任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所以他是沒有責任的。”
沈亢問道:“那麼,你認為馮興貴同志和閻芳同志該承擔多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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