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高危險遊戲 作者:連過十一人

真的想甩門走人,來個眼不見為淨。

事情要僅僅是這樣,李特還是能夠振作起來的,這些年別的本事沒學會,就是不斷挑戰極限的神經被鍛鍊地無限強大。但問題是人都是有底線的。當李特的目光不可避免地見到床上地上一片狼藉的衣物,粘兮兮的床單,凌亂曖昧地丟棄著的衣褲的時候 … … 李特不做純情少年很多年了,這場面就是李赫在那智商都知道到底發生了些什麼,偏偏此時房間的正牌主人金希澈又不知消失到了哪個角落。李特覺得他離自己那已經被壓迫的極細的神經,驟然斷裂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在短短的十幾秒裡,李特的腦子裡翻江倒海地竄出了無數個念頭。打電話給自己的經紀人?讓鄭允浩來接人?把床上的人弄清醒了,立刻聯絡金希澈等等等等。但是在這十幾秒的慌亂之後,他最後什麼都沒做,深吸一口氣,空氣裡有精液淡淡的泛苦的腥味,他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巴掌,頓時頭腦清明起來。重新調整了表情,如同任何一個韓庚不在首爾的日子一樣,他平靜略帶慵懶地走出了金希澈的房間。

“哥?你怎麼還沒下去?又去叫希澈哥起床了?希澈哥昨晚被捉去上通告了,現在還在錄影棚呢,一會直接過去了。你不知道?他們沒和你說?呀西!神童他們真是!要瘋了。那快點,哥和我一起下去吧,他們都先下去了。”

李特應該感謝自己尚未退化的反應能力和控制能力,在2/3的心思都還掛在金希澈的房間時候,還能耐著性子,面不改色地應付著強仁心急火燎的催促。現在他手裡捏了個不大不小的把柄。韓國有4600萬人口,日本有億,亞洲有41億,如果他們中有1/10見到金在中裸著的樣子,順帶品評他的大小和能力問題,應該會是件很好玩的事情。這不難做到,只是拿手機拍個照,之後再上個網的問題。高科技的時代裡,半小時,不十分鐘後,也許只要五分鐘,這些照片會像病毒一樣散播開來,那麼一場熱鬧的好戲就開演了。

私下李特是個很極端的人,安靜的時候可以嚇地人靈魂出竅,同樣發起神經來一點不比人來瘋好,不過這完全不妨礙他偶爾有益身心健康地湊個熱鬧。當然他不會這麼做,從任何角度想這都是不明智的,既然他不能做的神不知鬼不覺,又何必為了這種事以身犯險,李特想到那些沒有辦法用手指數完的和金在中交好的人。他不想為了一時興起,給自己惹一身的麻煩。畢竟那個人已經是英雄在中,而不再是當年從鄉下來首爾,怯生生地可以讓做前輩的自己,呼來喝去的楞頭小子。

只是,如果他這麼做了,其實他比較介意眾人在提到樸正珠的時候的表情?而不是那個光屁股的人的感受。其實也不過是幾張照片而已,他身材不錯,藏著的確可惜。這麼打算的時候,又覺得自己惡毒,隨後又釋懷,不過想想而已,誰規定他不能想的?如果金希澈知道了,大概會嘲笑自己如女人般的嫉妒對此,李特到是不以為然。

李特記得希澈很喜歡的那部中國電影的名臺詞,一個荒漠裡的劍客,和一些奇怪的男女。那個劍客說,“每個人都可以狠毒,只要你知道什麼是嫉妒。”當然他到最後都沒弄清楚,那部電影的導演到底要表達些什麼。反是金希澈看地入了迷,那個完全不懂中文,連英文都是一知半解的金希澈和瘋子一樣,把這部電影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有一天他閉上眼睛都能想起那裡面的所有,音樂、情節、臺詞,那片荒漠,那些奇怪的男女。有時候李特會覺得金希澈是因為這部電影才會如此執著於成為一個一流的演員,但他後來發現自己錯了,如果金希澈做了什麼決定,只會是因為自己,而不是任何別的什麼。他是“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美貌炸裂的金大人”,他特立獨行、頭腦怪異,是譁眾取寵也好,是不自量力也好,要了解金希澈是件異常艱難的事情,這樣的嘗試李特做過,最後以失敗告終,所以他不會想要做第二次。有些事情需要鍥而不捨的努力,而另外一些則不竟然。懂分寸知進退,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是李特最大的優點。

說起來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那時他還不是現在的金希澈,自己也還只是樸正洙。李特會懷念練習生的日子,他覺得自己是個幸運的人,能夠在年齡大到足夠失去所有機會的時候出道。但他還是會想念練習生時候的日子,就好像能夠成為super junior僅僅只是因為他足夠老了,就好像現在的一切都是偷來似的。

偷兒的通病是做賊心虛,換成別人大概早就滿世界瘋跑地找金希澈來說個清楚,偏偏李小隊長卻什麼事兒都沒有,輕輕巧巧地扯件外套就和強仁出門,臨走還不忘指使帶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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