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給未來丈夫手中一樣,從父親的控制直接改為丈夫的控制。婦女不能投票,不能擁有財產,只有幾種工作可由婦女擔任,甚而出入某些公共場合都要有男伴陪同。但自女權運動開始,到二次大戰因實際需要而使婦女有機會進入工廠,再到六十年代的婦女解放運動等種種發展,將婦女的地位大大地提高了。今天,不但有一半成年婦女在外工作,她們更普遍地有了更高的教育水平,有了以前所無法想像的社會自由,而且更重要的,有了可由她們自己支配的收入和時間。美國婦女對時裝的需求、對時裝的影響是如此之大,以至於把它當做問題來談似乎都有點多餘。
不僅是因為怕冷害羞才穿衣服(1)
我們不僅是因為怕冷害羞才穿衣服,我們還愛美
然而承認時裝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必然現象仍不能解釋“我們為什麼要穿我們所穿的衣服?”也許先看看我們的祖先為什麼開始穿衣服或許可以幫助我們瞭解一下問題。首先,人類開始將身體上某一部分遮蓋起來,無論是作為一種保護還是一種裝飾,在世界各地各有各的起源,且比文字歷史要古老得多。五萬年前,舊石器時代,分佈在歐洲、非洲、西亞一帶的“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 man),或北京附近的“山頂洞人”,就都已幾乎同時發明製造出了縫合獸皮用的骨針。
中國服裝的起源有神話,也有傳說,神話中發明衣服的就是那位教人用火、打獵捕魚、製作八卦的伏羲氏。傳說中發明衣服的是我們現在公認所有中國人的祖先,軒轅黃帝,而且是他的老婆發明了養蠶抽絲,織成綢緞。總而言之,是他們夫婦二人教會了人們穿衣服,保護身體,免受外界的傷害。西方人也有關於人類服裝起源的神話。有人把《舊約·創世紀》所描寫的,在亞當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園中的禁果之後,“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作為人類,至少是西方人的服裝起源。
中國人實際,所以關於服裝起源的神話傳說也很實際,反正不管由誰,衣服是給發明出來,人也就跟著穿了。但西方人,尤其是西方宗教人士,照上面《聖經》中的解釋,首先始自古代以色列人,卻節外生枝地以羞怯感來解釋人為什麼開始穿衣,或至少為什麼首先掩蓋下體。但我們人類的祖先可不是因為害羞才開始穿衣服的。羞怯感(modesty)不是人的本能,是後天學來的。這隻要看今天任何一個兩三歲大的小孩,赤身露體,一絲不掛,也絕不會有任何害羞和不好意思的感覺,但這個小孩如果餓了渴了就又哭又鬧地要吃要喝,就可證明。我們的祖先自從演變為“人”之後,就缺少了其他動物與生俱來的保護皮毛,只好憑自己的智力來設法彌補這方面的不足,於是想出了用某種形式的覆蓋來保護自己,抵禦寒冷,防止外界的昆蟲的刺咬、碎石樹枝之類物體對人身的傷害。但與此同時,另外還有一種更本能的保護,即保護人這個物種不致滅絕。四腳動物的性器官受到很好的身體保護,但人一旦能夠以兩條腿支援身體直立,他和她的性器官就立刻暴露在外。任何物種都有延續自己存在的本能。人如果希望這個新物種不要絕種,最基本的就是首先不能使繁殖這個物種的器官受到任何損傷。是這種本能,而不是基於害羞心理,才使我們的祖先直覺地首先將下體掩蓋起來。
但這都是以“保護論”來解釋人類的服裝起源,只從一個實用的角度來看人為什麼開始穿衣服,仍無法解釋人在實際穿衣之前或同時,就以刺身、畫面畫身,或有意毀壞身體某一部分,或佩戴某種飾物來打扮自己的起因何在。有好幾個理論都得到公認,其中之一是迷信,借畫面刺身來防禦具體化為鬼神的自然界中種種不可知曉的現象和力量對人可能造成的傷害。但這又似乎可以算是“保護論”的延伸。因此更為學者專家所廣泛接受的是“裝飾論”。人一方面為了保護,一方面為了打扮,才開始,或者才穿衣服。到現在還是如此,否則兩套毛裝確實可以應付保護的需要了。今天的“時裝”(流行的式樣)不但指某種流行式樣的衣服,而且也指一切裝飾。口紅、胭脂、項鍊、手鐲、戒指、燙髮,以至於太陽眼鏡,莫不是一種裝飾,最近剛剛出版的沈從文關於中國古代服裝的研究就不得不取名為《中國古代服飾研究》而將裝飾也包括在內。裝飾是指任何超出純粹身體需要以外的穿戴,目的是吸引人,製造美感,儘管“美感”一詞在不同時間地點有不同的定義。世界各地古今所有人都具有這種創造性地、藝術性地表現自己,改進外觀的普遍基本願望。簡單地說,就是人人都“愛美”。
人人都愛美。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