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要這姚明分工資給國家,那已經算是很給面子了!還要鬧那樣?還想著把本來所有資本都不是自己的國企給弄成自己的?這是盜竊犯吧?難道一個飛行員能看到自己開的飛機每次運送那麼多客人很賺錢,他就能把客機給據為己有,然後自己跟旅客收機票錢?這種事兒要是飛行員敢做,那妥妥的要被起訴判刑的!甚至,後世那些國外的職業經理人,難道就能因為自己做的好,一手把企業做強做大了,就能把原來的董事會踢飛,自己完全佔據了企業了?
從道理上來說,褚師建這個事兒絕對沒有能洗地的地方!哪怕就是因為國家現在規定的有問題,哪怕賈鴻漸曾經建議國家給牛X的國企領導人更多的獎勵,但是如果他們還不滿足的話,那完全可以辭職出去單幹啊!甚至賈鴻漸都不說他們必須淨身出戶,有本事就跟段詠平一樣帶著手下一起出去啊!那建立的企業就是完全是他們自己的,那多舒服啊!
可是一方面自己又不認同國家給的獎勵體系,另外一方面又不肯出去自己創業冒風險,這樣的人有什麼好同情的?再說了,這年頭效益不錯的國企,在外面搞個第三產業的小公司什麼的,那都見得多了,各種退休返聘什麼的也有的是人被招聘進去做個顧問啥的。要是褚師建覺得自己心血要交給別人了,那完全可以跟公司談一下,弄一個小專案,他自己也投入一些錢,然後跟公司合資嘛,這樣接下來賺到的不就是他的了?這才是正規的賺錢,還用得著去跟幾個手下分三百萬美元?而且這樣的一個企業以後股份還可以留給子孫後代,那不是挺好的?
結果就是這樣的一個腦袋發昏的褚師建,被抓進去了,還有媒體覺得很惋惜?甚至還有媒體再說應該給國企管理層股份?這是在扯麼?這企業明明就是全民所有的,憑什麼就把這企業的股份交給管理層啊?這經過全國人民公投了麼?
結果楊金林的這個報道刊出之後沒幾天,突然新聞界爆料了一個訊息在褚師建被批捕了之後,他的老婆、小姨子、小舅子、外甥、女兒因為都涉及到了褚師建的貪汙事件中,並且他們自己也有貪汙挪用公款的現象,一個個的都被批捕了,也就是褚師建的兒子因為種種原因在國外才躲過了一劫,不過他也是不敢回來了。
這事兒本來不算“爆料”,需要爆料的是這褚師建的女兒在獄中居然自殺身亡了!這個事兒可以下就讓輿論開始有點變化了!如果說之前褚師建的家人的事情沒被爆料出來的時候,很多人那都是絲毫不敢說褚師建不應該抓,甚至不敢說褚師建不應該判死刑在這個年代,私分了300萬美元,這種貪汙公款的行為那是絕對槍斃的,沒跑!甚至根據公安機關偵查出來的資料,說褚師建自己貪汙的錢大概在700萬人民幣左右。在這個年代700萬人民幣那絕對就是已經預定了一顆鋼芯花生米了,絕對沒跑的!
所以之前哪怕是楊金林寫文章,都不敢求情說這褚師建不能判死刑什麼的,最多就是為了以後的事情“出謀劃策”。但是等到褚師建女兒自殺的訊息出來之後,等到褚師建一家基本都被抓進去的事情曝光了之後,中國的媒體界和企業界,不知道怎麼一下就愛心氾濫了,不知道怎麼就突然充滿了人情關懷了。
有的人開始在媒體上撰文,說懲罰犯罪最重要的就是震懾後來人,現在這褚師建一家已經家破人亡,甚至都要白髮人送黑髮人,這對他的懲罰已經夠了,甚至也足以震懾後來人了,希望相關的天南政法機關能夠法外開恩,能夠念及這褚師建以前的諸多功勞,給他一個善了。
這個“善了”是什麼?那就是說最好是無期以下,不要槍斃唄!甚至這種想要用人情影響法律的事情,那還不止是一個人兩個人要幹!有人寫文章稱這個褚師建所得與貢獻實在落差太大,其貪心可以理解應該也可以被原諒這就是乾脆從貪汙這個事兒上開始洗地了!
而有的人呢,那則是旁敲側擊,開始從褚師建以及其他一些人身上,總結出來了所謂的“59歲現象”,也就是說國企或者機關幹部裡面,一把手到了59歲馬上要退休的時候,特別容易貪汙**一把。而這些人旁敲側擊的時候,則是說這種“59歲現象”是制度xìng的陷阱因為這些人馬上要退休了,而國有企業或者機關幹部當家人的收入實在太低……
()
這種“59歲現象”理論的提出,本身看起來還沒什麼問題,可是背後那就是要給褚師建洗地,就是說他貪汙不怪他,是怪制度,一定是體制問題,一定要深沉的思考。只判刑一個褚師建解決不了問題,一定要改變體制,否則全國上下就會出現無數的褚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