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幫我們點蠟燭。由於紙燈籠是用錢買的,又容易燒掉,所以爸爸特別慎重,留到最後點,其他人的燈都亮了之後,輪到老麼——
“不要點啦,燒到手怎麼辦?他那麼小。”有個堂嬏發表意見。
“厚!那是錢買的耶,燒掉了多可惜?不必點火。”阿嬤直接伸手要拿回蠟燭。“不然不要提好了,先收起來,明年就有得提。”
爸爸翻白眼:“買了不提做什麼?燒掉就燒掉有什麼關係——”
“哇——燒掉了!”才說著呢,就有一位小朋友的紙燈籠餵了火,他大叫完後哭回家去了。
每年都會有幾隻紙燈籠燒掉,見怪不怪,只是沒想到今年會這麼早就有人發生這種慘劇。
嘿嘿嘿……我們期待的眼光全瞥向老麼手上那一隻。
老爸突然變得好猶豫,這火是點,還是不點的好呢?
老麼見自己的燈籠沒有亮亮的,當下要哭要哭起來。
好!不管了,點就點吧!父親對我們交代:
“要照顧弟弟哦,別讓他碰到火。”
好啦好啦!畢竟是自家小弟,怎麼可能讓他受傷?
阿嬤還在做最後的努力:“不然你讓他拿根蠟燭就好了嘛,紙燈籠收起來吧,他那麼小,一定會燒掉的!”
“不會啦,他們會幫忙看。”再橫了我們一眼,表示若是老麼有事,我們的皮就儘量繃緊一點沒關係。
點火儀式開始——眾人屏氣凝神以待。
就見打火機上的火苗輕輕引渡到小紅蠟燭的棉線上,點著了……好,接下來要小心,將紙燈籠拉直,再串上小竹棒,一切大功告成——
燈籠拉直了,很好;小竹棒也串上了,非常好……
啪——蠟燭倒了……哇啊啊啊!燒、燒起來了啦!
老麼哇啦哇啦哭號起來,大人們惋惜嘆息不敢置信。
現在趕工出一個鐵罐燈籠還來得及嗎?不然像堂弟那樣只拿蠟燭也行嘛!
我們好心地替老麼想著各種度過今年元宵節的辦法。
第十五篇:你要跟誰?
您常常覺得小孩子的特色就是“小”,
所以理所當然聽不懂你們大人在談論些什麼。
我必須小小吐槽一下,
老爸呀!就拿我還記得這件事來說,
您的認定顯然是錯的。小孩子雖小,腦袋也小,
可不代表什麼事都無法理解喲!
【哇!爸爸媽媽在分小孩耶!】
這是每一個家庭裡偶爾會出現的畫面——
當父親的與當母親的進行一種叫做“吵架”的運動。
剛開始,大家都決定理智地來把事情談開,因為大小聲對解決事情並無助益,可是隨著不滿的情緒高漲,互相翻出對一些以前忍耐很久的事件交相指責之後,演變成事情不必解決,先叫罵完吐出怨氣再說!
每一對夫妻都是這樣的,吵架是為了抒發長期隱忍的積怨,而非改過或解決問題。
這一點很好理解,每次大吵的原因一定是來自情結重大,可是吵到後來您會發現雙方其實都想趁這一次大吵的機會,讓對方改正一些惡習。例如說原本因為被倒會而吵起來,但是最後反倒僵在“你愛嚼檳榔”、“你…太嘮叨”這種事情上,壓根忘了倒會的事。
吵架要是吵到有臺階下,一切天下太平、圓滿落幕;倘若吵得過火,無人節制,僵扭住了,往往會丟出一句逼迫對方屈服的狠話:“離婚!”
怕了吧?哼哼……
雖然大多時候這一招挺有用的,但是也偶有凸槌的不幸意外。畢竟有時候提出“離婚”這字眼,只是為了下臺階,終止這場撕破臉的戰事,在雙方都算保留一點面子的情況下,順利落幕;但是這一招若是太早使出來,那絕對會死個正著。
所謂太早,就是彼此的怒氣怨氣還沒有消耗完畢,還沒打算結束這種火爆,正興頭上呢,偏還脫口出挑釁的“離婚”字眼。為了證明“我才不怕你”於是飛快應道“離就離,誰怕誰”……然後,怨氣更熾,各自氣苦。煞有其事地進入“類離婚”的步驟中,偷偷期望對方會不會放下身段,當作一切都沒發生……
一對考慮離婚的夫妻通常只介意兩件事-共有的小孩與共攢的金錢。
我家那麼窮,錢事是別想了,你還得感激不必分到負債咧。錢沒有,小孩倒是不少。
這幾枚蘿蔔頭是這場婚姻到現在為止,唯一的資產與成就。雖然說要養大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