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記得當時年紀小 作者:南方網

人,需要更多的金錢與心力,還不保證子女長大後成材或孝順,但是夫妻倆還是把我們爭得像是金銀珠寶似的!

拜託,爭到了之後,養不養得活還有待傷腦筋呢!現在這般的面紅耳赤,不免讓我們懷疑根本是先前吵不夠,現在就用這個吵出續篇過過癮。搞不好把我們“分配”完後,吵盡興了,雙方都來一招“孔融全部讓梨”,讓我們去亞細亞當孤兒。

大人吵得強強滾,我們做小孩的也沒閒著。

雖然說大人吵架對我們來說是件很可怕的事,但是就像經濟學裡所說的“邊際效用遞減”理論,第一天看到大人吵架,肯定是縮在角落邊發抖,震撼力十足,比看到當紅的刑事劇“天眼”還害怕。可是一旦單元劇吵成連續劇,那就一天比一天不怕了,只好奇著這伯事情何時落幕?怎麼落幕?

我們天天旁聽,聽呀聽著,在快睡著時終於聽到令人振奮精神的訊息——

哇!爸爸媽媽在分小孩耶!

事關我們的權益,我們全豎耳恭聽。

緊張緊張!刺激刺激!我們無聊且乏味的農村生活終於出現了一道曙光,這曙光將牽引我們走向連續劇般的夢幻人生!喔……這真是太神奇了!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一定會羨慕的啦!

村子裡還沒有人離婚過喔,而且也沒有小朋友因為父母離婚而離開呢!

想到我們極有可能成為開創先例的第一人,興奮得差點歡呼萬歲。

誰?是誰?父母分配到最後,是誰會成為跟媽媽走掉的那個人?諜對諜的懸疑氣氛悄悄瀰漫在幾根小蘿蔔頭之間……

“我!我是老大,當然是帶我走!”老大一副當仁不讓的神氣。打從不小心讓他先鑽出媽媽的肚皮之後,他事事爭先,就沒看他爭個第一名回來過。

老二不屑道:“不可能是你,你是長孫,全家人都不讓你走。”哼哼,這是太受寵的報應啦!哇哈哈哈……“是我啦,女生被帶走,比較不會有人反對。所以媽媽會帶走我。”

老三也好滿意自己的性別:

“我也會跟媽媽走,我也是女生。”

“我也是。”老四也道。

“我也是!”老麼目前進化為應聲蟲之列。

“笨蛋!你是男的啦!”老二敲他一個響頭。

老麼嗚嗚咽咽哭起來,不知道是痛還是因為自己被歸為男生國。

大家不理他,繼續談論誰有被帶到遠方流浪的優先權。電視都嘛是這樣演的,孤兒寡母會一直流浪哦,然後媽媽辛苦工作,而小孩子也去幫人家洗碗賺錢,大家都過得好辛苦,可是最後一定會苦盡甘來,過著很幸福的生活。

會不會呢?我們會不會也跟電視一樣呢?

我們興奮得全身發抖,恨不得聽到媽媽欽點我們一齊走。快啊快啊!快說嘛,怎麼又在翻陳年老帳罵不停了?

既然要離婚了,講那些已經說過八百遍的事幹嘛啊!

哎喲!媽媽愛念,個性固執古板不變通、爸爸抽菸又嚼檳榔,還愛買永遠不會中獎的愛國獎券浪費錢等等等,又不是什麼新聞了,上次有吵過了啊,不只,還有上上上次都有講到耶。買張唱片都不會重聽那麼多次,他們每次都吵一樣的,不煩呀?換點別的嘛。

可惜,父母親大人堅持漠視消費者權益,繼續重頭吵起,看起來還可以再吵三天,我們都好無力,幸好他們剛才提到分小孩時,有說到小孩子跟誰生活會比較好,雖然他們很快轉移話題,吵別的去了。不過我們可是記在心中哦,那好,我們就自己來討論跟誰比較好。瞧,我們一家子從小就懂得培養民主素養,很了不起吧?

“爸爸好凶,我們才不要跟他住。”一人率先發表爸爸的缺點。

“可是爸爸會給我們零用錢,媽媽都不會,還拿走我們的壓歲錢。”

對喔,爸爸給錢都很慷慨喔,而且從來不跟我們拿錢回去。

在這一點,爸爸勝利,得一分!

“可是爸爸不會做家事,以後媽媽不在了,一定是我們做啊,那一定會累死掉啦!”

對對!這一點也很重要,媽媽不在了,變成我們要做家事,那就沒有時間玩了耶。

太痛苦了,不要!

媽媽一分!

“我們跟媽媽走的話,可以去流浪哦,可能會流浪到臺北耶!”一群小傢伙被卡通荼害甚深,把“流浪”這詞兒看得好浪漫偉大。

“但是有時候流浪會餓肚子,怎麼辦?”

“那我們就……表演!像卡通一樣,吹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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