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意想不到的神隊友(1 / 1)

這種題目,若是隻會寫八股文的學生,不一定答得上來。 好在,晏珣的律例表判也學得不錯。 他朗聲答道:“強姦之真偽辨析:有其初原屬和姦,迨事發變羞……” 翻譯一下,就是說有幾種情形要辨析: 原本是通姦,事發後女方羞惱告強姦; 女方爭寵、因愛生恨,告男方強姦; 丈夫讓妻子賣身,因為姦夫沒錢了還來糾纏,就告強姦; 有為了報仇雪恨,苦於理屈詞窮,不能確保勝訴,就買通婦人誣告,令對方無從辯解。 晏珣總結:“……此等詐妄之情,難以列舉。故《律法須知》中說,姦情最易誣告捏造,對強姦案審查的具體要求……” 好傢伙,又讓他裝到了。 一般刑名師爺,才會研究這些司法解釋。 不禁讓人懷疑,晏鶴年帶著兒子離鄉這些年去幹了什麼? 知府回過神,擺擺手:“你接著說……” 晏珣答道:“一,需要詳細查口供虛實,觀察原被告說話時,是否義憤激動迫切;二,詳細觀察被告是否兇悍,有無沮喪;三,提訊親友鄰里佐證,原被告素來品行……” 這一條條的,足足有十幾條,這是在教知府審案啊! 要不是場合不對,安教授都想笑出聲,這是晏珣的專屬考場了! 不愧是案首! “若不審辨查核,分析清楚,則淫婦冒認貞潔、烈女徒死溝壑矣。”晏珣朗聲說,“學生問心無愧,請大人細查、詳查!” 知府聽晏珣說得頭頭是道,徹底放心。 能經得起細查詳查,那就是真的沒犯事。 這件事就有意思了…… 在鄉試報名前的節骨眼生事,不是針對晏珣一個人啊! 安如景也想到這點,嚴肅地說:“此婦人誹謗秀才,請大人明察其素日品行。” 晏珣長篇大論掉書袋,薛氏聽不懂,但“淫婦”二字是懂的。 她在地上打滾:“大人,他們誹謗我啊!我不活了!不活了啊!” 一時難以查清真相,知府就想命雙方退下,待明日提雙方街坊鄰里,互相佐證人品再判。 可是薛氏不肯,哭著說:“若走出官府的門,他們一定會打死我……我願意改告和姦,只要打他八十大板!不論強不強,奸總是實事,我懷孕了!” 她使出殺手鐧:“我守寡多年,如今懷孕了,這還不是證據嗎?他為了掩蓋醜事,逼我墮胎。我擔心一屍兩命,逼不得已才來報官。如今腹中胎兒還在,請大人救我母子性命!” 乖乖裡個隆! 旁觀者都驚呆了,說了那麼久,你終於拿出證據。 先不說證據的力度,寡婦懷孕,就夠刺激離譜了。 按道理,沒有婦人會拿自己的清白誣陷人,更沒有母親拿腹中胎兒誣陷人…… 那麼,晏珣到底幹了哪裡?哪裡乾的? 知府也覺得很棘手,萬一婦人出門後真的一屍兩命,這案子就沒法收場。 除非,現在有關鍵證人出來。 知府喝問:“薛氏,本官最後問你一次,你確定告晏珣逼奸?強姦者絞刑,誣告反坐!” 堂堂知府大人一發怒,官威震懾得薛氏連哭都忘了,瑟縮地說:“我……我告和姦!” 和姦就是通姦。 雙方各打八十大板,但她是孕婦,這頓板子可以暫時寄著; 搞死晏珣,自然有人救她出去。 “呵呵,從逼奸變成和姦了?”安教授站起來,“口供前後矛盾!罪名也由得你捏造?” 晏珣平靜地說:“不是我吹牛,給我說媒的沒有十個也有八個。就算我不想成親,去新市河的錢也有。與這種無恥老婦和姦?簡直是羞辱我。”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就是誣告姦情的難辨之處。 正在此時,文吏進來彙報:“大人……案件不知為何傳得沸沸揚揚,現在衙門外聚集了好些人,要求開衙聽審。” 所謂“開衙聽審”,就是開啟官府大門,允許百姓到公堂外聽審。 公開審理,一是為了司法公正,二是為了震懾百姓。 知府大人在申明亭調解,是想大事化小,現在有人不答應啊。 “既然民意如此,就開衙升堂!若有知情者,可當堂佐證。”知府甩了甩袖子,率先往公堂而去。 按照慣例,庭外和解失敗的案件,下一步就是擊鼓立案,由主官親自審理。 因為晏珣是府學生員,薛氏直接向知府告狀……也就越過當地縣衙,由知府接案子。 很快,晏珣等人被帶往府衙公堂。 晏珣心情有些複雜……爹進過高郵縣公堂,他就進揚州府公堂,這是什麼運氣啊! 但是想一想,這才到鄉試,就有人搞他。若是到了朝堂,那更是刀光劍影、招招見血。 府衙外,來了好多人。 有被人煽動不安好心的,有好奇來看新鮮的,更有帶節奏的。 阿豹是晏珣的書童,在晏珣被帶走之後,就飛快回家報信。 晏鶴年和王徽聽到訊息,第一反應都是:“衝著我來的!”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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