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打殺蜈蚣精(1 / 2)

這日,任強正在演練,一隊隊長強仁(任強把人們重新分為三隊,強仁擔任一隊隊長)跑了過來,進門就喊:

“亞父,孟家大兒子胖墩被妖怪害死了,孟婆哭得死去活來。你快去看看吧!”強仁跑的上氣不接下氣,拉著任強的胳膊就往外走。

孟婆是孟井的老婆,本人姓門,單名蘭。

泥點人們自從成家以後,人們都管丈夫叫老公,妻子叫老婆。女方名字很少用,只是在丈夫姓氏後面加一個“婆”字,如孟婆、強婆、縣婆,只要帶出丈夫姓氏,人們便知是誰。這是前世棘津州農村對家庭成員的稱謂,被他們無師自通地應用了。

孟婆最近生了個三小兒(第三個兒子),正在做月子,偏偏這事發生在她家。

任強隨著強仁快步來到村裡(他已經把這裡看成是村莊了),只見孟井屋前圍了很多人,人們指手劃腳,表情都很沉痛。

孟井兒子胖墩的屍首,放在門外一塊石板上,頭上蓋著一塊獸皮,把頭和臉都遮了起來。他的父親孟井坐在屍首旁的一塊石頭上默默垂淚。

這是一個七、八歲大小的屍首,胳膊腿兒都很粗壯,看起來生前是一個健壯孩子。

任強掀開獸皮看了看,胖墩的眼睛驚恐得大睜著,腦門上一個大窟窿,顯然是被吸食腦漿而死。

任強用手把孩子的眼睛合上,站起身問道:“什麼時候的事?”

胖墩是這裡有史以來死的第一個活人,而且還是被妖怪所害,任強十分重視。

孟井聽見任強的聲音,趕忙立起來,含著眼淚說:“這孩子要吃果子,我正在給他娘做菜湯,家裡一時又沒價(沒有),就說等會兒我給他摘去。

“誰知,他竟一個人偷偷跑出去了。我做好湯一看沒人了,趕緊去找,找遍了山坡也沒價(沒有)。又回來叫人到山裡找,結果,在一個山洞裡發現了,當時就成這樣了。”

“有沒有發現妖怪?”任強問。

“沒價(沒有)。”強仁答道,“我們推測,要是野獸害的,得把孩子的屍首咬個爛七、八糟。這孩子只是腦門上有個窟窿,估計可能是妖怪。”

任強點點頭,對孟井說:“人死不能復生,節哀順變吧!”又對眾人道:“你們在山坡上挖個坑,坑裡用石塊圈個穴,把孩子葬了吧。像這樣守著,多會兒看見多會兒傷心。”

說完又走進屋裡勸慰門蘭。

門蘭看見任強,更忍不住悲痛,趴在任強懷裡“嗚嗚”地大哭起來。一邊哭還一邊說:“亞父,你一定要為我的胖墩報仇啊!孩子壯壯實實的,說沒就沒了。妖怪太可惡了,你一定要為孩子報仇啊!”

任強撫摸著門蘭的頭髮,發自內心地說:“蘭兒,你放心,亞父一定打殺了這個妖怪,為胖墩報仇。”

出了孟家門,任強就欲進山,又一想,打殺妖怪得需要寶物,可自己手上卻什麼也沒有。

任強在東海西岸待了上萬年,打打殺殺的事沒少見,他卻只有在太湖遭遇巨蛇那一次,而且沒怎麼動手,自己就逃跑了。

自化形一來,可以說他是在關愛和友情的光環中生活了這二十多年。一直是平平安安,自勵其中。

其實任強不知,附近的妖獸們見任強與小青龍來往密切,知他非等閒之輩。

加之他身上有龍、鳳、麒麟氣息,本身就給妖獸們一種威壓,產生敬畏。

任強又堅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態度,處處以和為貴,誰還敢無事生非前來招惹。這才讓這一個山腳海邊,變成一片樂土。

再有就是,洪荒天靈地寶遍地,但這是指混沌初開時期。巫妖廝殺延續了幾百萬年,法寶是決定勝負的關鍵,靈寶早被撿拾一空。到了任強穿越的時代,只能從戰敗對方手裡搶奪了。

任強沒有打殺經歷,自然不會獲得寶物。何況不參與打鬥就體會不到武器的重要。

種種因素導致任強打殺觀念淡薄,除了文房四寶以外,身上再無長物。

文房四寶乃本身法寶,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使用。

任強走上山坡,想找一拿著趁手的物件。找來找去,除了石頭就是樹木。石頭有的是,山上山下到處都有;樹木更是漫山遍野。

“對,何不煉化一根樹身,輕巧便利,古書中用棍的英雄好漢不在少數……

任強在山坡上轉了一會兒,發現一棵酸棗樹,灰黑色的樹皮龜裂滿身,露出裡面同樣是灰黑色的木質部位,一看就是久經風雨,歷盡滄桑的老樹,少說也得大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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