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飛毛腿(一)(2 / 2)

天明,還真的讓抗長活的套車把東西給送到飛毛腿家來了。

趕車的回去一學舌,與飛毛腿說的一模一樣,老者這才放下心來。日後又接濟了兩次。

飛毛腿家有了老者的接濟,平安地度過了災荒年。

老母親對飛毛腿說:“孩子,像這樣的大恩大德,咱一個窮人家,用東西回報是報答不了的。

“往後,咱母子多行善事。我在家多燒香拜佛,祈求老天保佑他家富貴長久;你在外訪著點兒,他家如有用得著你的地方,無論多險多難,也要盡力去幫忙。”

飛毛腿點點頭,又記在了心裡。

年關過後,為了餬口,飛毛腿就從渤海販魚到京城去賣。他手提兩隻大魚簍黑裡來黑裡去,既省了來往運費,又省了住店錢,再加上他的魚鮮好出手,買賣還算不錯。掙的錢除了填飽他的肚子和養活老母親外,剩下的全接濟了窮人。

每年的除夕夜,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他都往滄州老者的大門上掛兩隻雞和兩條魚,招呼也不打就走。

第二天,也就是大年初一起五更時,家裡人見了,就向老者報告說:“大門上有雞有魚。”老者說聲:“收進來!”這事就算過去了。年年如此,老者心照不宣,家裡人也不追問。

有一年的除夕夜,飛毛腿又去給那老者掛雞掛魚,見老者的門口躺著一個“飛屍”。

原來,這個時期窮人的生活無保障,十冬臘月裡,凍死餓死在路上的人時有發生。

為了處理這些死屍,也就在民間形成了一個不成文的規定:死屍躺在誰家的地頭上,誰家必須報案,經查實確係凍餓或自然死亡,而又無人認領,誰家就賠口薄棺負責掩埋;

如果死屍躺在了門口,驚官動府不說,沒事也得厚棺盛殮。那麻煩可就大了。

死人本身就是“喪門”,更何況一個素不相干的外人?因此,人們把死屍看成極不吉利的象徵,避之如避瘟疫。

如果發現的早,就趁人們還都不知曉的時候,或遠遠的移到別處,或移到和自己不對勁的人家的地頭或門口。因此,人們又管死屍叫“飛屍”

飛毛腿見有死屍“飛”到了恩人的門口,知還未被發覺,就把雞、魚掛在大門上,扛起“飛屍”,撩開長腿,打了個旋轉,就走出百十里地,扔在一個沙土崗子上。

誰知,此事卻引起一場官司,老者的兒子為此差點送了命。

原來,這“飛屍”不是別處的,是老者街上的一個媳婦。這媳婦作風不大正派,和老者的兒子有染。在和鄰居口角時,被鄰居當眾揭了短兒。

媳婦覺得再沒臉見人,就在年三十晚上吊死在該鄰居的大門上。

鄰居發現後,覺得人命關天,無論把她扔到她家或是停在這裡,打起官司來自己都難脫干係。

想起這媳婦與老者兒子有染,就把死屍移到老者門口,怕被人看見,也沒敢往門上掛。

媳婦的男人不見了女人,就告到縣衙。縣官根據原告提供的線索,傳來了鄰居。鄰居謊說在年三十的傍黑兒,見這媳婦進了老者的家門。於是,又傳來了老者的兒子。

老者的兒子不知就裡,自然說不清楚。有鄰居在那裡作“鐵證”,就動了大刑。

重刑之下,老者的兒子招架不住,屈認了個“逼奸不從,亂棍打死。”當押著他找屍體時,他一會兒說藏在了這裡,一會兒又說埋在了那邊,指來指去也沒指出埋屍的地方,最後定了個“姦殺毀屍”罪,打入死牢,麥後問斬。

飛毛腿神不知鬼不覺地替老者揹走“飛屍”,也沒把這事記在心上。蹽腿回家過年去了。

過完年,又回京城做買賣時,聽說了此事。心想,我本想替恩人解危,不想反害了他兒子吃官司。我是當事人,得去說清楚。

於是,趕到滄州報了案。把發現“飛屍”的經過和“飛屍”的去向,一五一十全說了出來。

縣官一聽案情有了新線索,忙帶仵作隨飛毛腿到百里外的沙土崗子上去勘驗。

那年的冬天特別冷,大年初一晚上又下了一場大雪,死屍被封在雪下面。待飛毛腿領著縣官一行趕到後,扒開積雪,屍身還完好無損。

死者穿戴整齊,除了脖子裡的一條麻繩和一道繩索印外,全身再無一點傷痕。這就排除了“逼奸不從,亂棍打死”的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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