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2 / 4)

那十部作品可能都不如這一部作品。”“衣食足面後知榮辱。總得保證作家有一種體面的生活,人家才能從事高階精神活動。人在猴子的階段,能想到別的什麼呢?” 華藝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王朔文集》是我國按版稅支付稿酬的第一例,當時發行2萬套,版稅10 % ;劉震雲的新作,創作長達8年的《故鄉面和花朵》,初印4萬冊。按10 % 的版稅,稿酬相當可觀,摺合到8年平均每月收益近5000元。也就不錯了。

1993年以後,情況有所好轉;特別是在1997年以後,全國各出版社陸續實行版稅制。每出版一部書都要簽定“版稅合同”,一般書籍的版稅大致在6—10 % 之間,也有少數高到 12—15 % 的。一部書通常刊印1萬冊以上,書價每本(8—10印張或256—320頁)通常為15—25元,這樣作者每一部書的收入通常為2—3萬元。如果是發行幾十萬冊的暢銷書,那麼作者可以得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版稅。

版稅制的利弊得失

我國出版界是否應當全部由稿酬制改為版稅制?也有不同看法。

出版家王仿子先生撰文談了不同的意見:“版稅制不能貫徹多勞多得的原則,而且毫不理會著作物本身的價值和它在社會上產生什麼樣的效果,只要是大印數,能給出版社創收,就給予重酬。但是,圖書的銷售量,並非都與著作人的創造的價值成正比發展,一些學術質量極高的著作偏偏是低印數;版稅制的不合理,還在於它對低階消閒讀物發揮誘發作用,對學術著作產生抑制作用。一旦實施,一大批學術著作和詩歌、劇本等的稿酬大幅度下降,將在出版界出現一種知識貶值現象。”

三種稿酬方式(2)

90年代以來,隨著商品經濟大潮向各個領域的衝擊,原有的利益格局動搖了,原有的財政分配體系也遇到了嚴峻的挑戰。過去專門出版科學著作的出版社紛紛面臨虧損的困境,以刊登學術論文為已任的學術刊物大多都在生死存亡的邊緣掙扎。有的乾脆讓作者自籌經費印書,自己掏錢買版面登論文。丁東指出:這樣下去,這些科學工作者就不是掙多少錢的問題,而是倒貼多少錢的問題了。有不少學者為了評職稱,而把多年積蓄的血汗錢貼進去出書。對於這些學術專著無法面向廣大市場的學者來說,版稅制的確行不通。但這並不等於社會不需要他們的著作。李四光的地質學著作印量很小,本身出版是賠錢的;但其中的科學思想指導了中國石油工業的翻身、發展,其價值又何止多少億元!即便是像哲學、歷史、文學之類的著作,對於人們價值觀的深層影響,價值也難以用金錢計算。如果中國今在仍然禁錮在教條主義的思想氛圍裡,那麼十幾億人十年來生活水平的提高便無從談起!如果一個泱泱十幾億人口的大國,基礎科學停滯了,研究基礎理論的刊物倒閉了,學者們也成了乞丐,那才是民族莫大的悲哀!(原載《山西文化》1993年第2期)

必須提高稿酬標準

90年代中,我國作家對於稿酬的反應不盡相同。不滿的如徐小斌,她認為中國的稿酬之低為世界之最!但因為一些具體原因,短期內稿酬大改觀也不太可能。而餘華對此則平靜得多,他認為寫小說時不能考慮掙錢。為掙錢寫書是寫不好的,倒是寫了好書還能掙點錢。比如他的《活著》1993年由南海出版公司再版,短短几個月銷出6萬冊;9月份出版《許三觀賣血記》,第一次印刷3萬冊已售完。而《活著》自1994年出版了法文版後,至今每年都收到法國的版稅。此外,《活著》還多次獲獎,獎金亦可觀。可見出了一本好書,夠作家吃上幾年了。他說一般文學雜誌都經費緊張,特別是一些發行量小的,很難支付高稿費,他能理解,也不指望。他相對重視出版,認為最重要的一是書要好,二是銷路高。

1996年7月,中國作家協會等單位在北京召開了一個“文學作品稿酬標準座談會”,會議認為:現行的(1990年制訂)每千字10—30元的稿酬標準早已不能適應當前實際情況,且在很大程度上名存實亡。實際支付的稿酬一般為每千字30—50元。

我算過一筆帳:從1957年到1996年,40年間書價上漲了15倍,而名義稿酬只增加兩倍。稿酬的微弱增加甚至遠遠趕不上書價的漲幅。

1957 年 書價 每印張 元 稿酬 每千字 3—6元,至多10元;

1982 年 書價 每印張 元 稿酬 每千字 6—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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