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賜婚(3 / 3)

小說:歡喜記事 作者:木嬴

公公,皇上立三皇子為儲君的事,皇后知道的一清二楚,只是立儲聖旨在鎮國公手裡。

這麼大的事,鎮國公連枕邊人都沒有告訴,皇后想拿到聖旨難比登天,何況因為南漳郡主的事,鎮國公夫人和她關係鬧僵,幫不了她,也不會幫她。

焦頭爛額之際,皇上又要給三皇子賜婚——

這帝位已經沒在她兒子手裡了,這後位豈能旁落?

這後宮不掌握在手裡,將來她兒子就更沒希望了!

來不及思考,甚至都沒機會和崇國公夫人商量下,皇后就先斬後奏了。

皇上病重,命不久矣,他絕不會在最後的時候讓自己龍顏有損。

只要聖旨下了,這親事就沒有迴轉餘地了。

皇后鋌而走險,聖旨還未送出宮,便殺了公公滅口,來個死無對證。

計劃的很大膽,也很成功,但她想到會最後被皇上擺了一道,留了一道賜婚口諭。

有這道口諭在,皇上大婚,立誰為後就成了大問題了。

皇上沒有收回賜婚崇國公府大姑娘的聖旨,聖旨上立她為三皇子妃。

皇上留下口諭賜婚顏寧為太子妃。

兩道聖旨都有效,按理三皇子立為太子,三皇子妃就該順理成章成為太子妃。

崇國公倒是有心不讓女兒趟這趟渾水,可這是先皇賜婚,由不得他想不嫁女兒就不嫁,何況崇國公夫人為女兒抱打不平,一定要爭到底。

歷朝歷代也不是皇子妃就一定會被立為太子妃,太子妃就一定會成為皇后的。

也有太子妃最後只被立為貴妃,側妃反而被立為皇后的先例。

大臣們商議了半天,覺得這樣爭吵,沒人會退讓,沒人退讓,就得吵個沒玩沒了。

新皇才剛登基,就為了個後位爭成這樣,不是個好兆頭。

不妨同日大婚,將她們二人一同娶進宮,將來誰先誕下龍子,誰就被立為皇后。

母憑子貴。

合情合理。

這樣安排,大臣們都贊同。

唯一不同意的就是皇后和崇國公夫人了,明明先皇先給她女兒賜婚,按理該她女兒先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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