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立文哈哈大笑起來,笑著笑著瞬間僵住了。 她氣急敗壞地擰著張子建的手背:“你媽才是潑婦,你們全家都是潑婦,全家就沒一個好東西。” 那立文的婆婆呂鳳珍非常潑辣,是遠近聞名的潑婦。 還是極品潑婦。 見誰打誰的那種。 懟婆婆,鬧妯娌,和所有親戚都打成了烏眼蜂,從不來往。 哪怕是唯一的親姐姐,那也十幾年互不來往。 後來還是下一代長大了聯絡起來,她才和親姐破冰。 至於左鄰右舍、小商小販,就沒有她不下手的。 因為實在是太厲害,導致家兒子,女兒都不好找物件。 所以,張家的兒子都是大齡才結婚。 也就是她家幾個孩子長得好,又很爭氣,全憑自身本事找到了眼瞎盲目的姑娘。 張子建的大哥張子雄和二哥張子偉都是離了再結的二婚頭,哥倆頭一個媳婦兒,皆因為受不了婆婆呂鳳珍無端的指責謾罵不和他們過了。 凡是嫁到張家的媳婦兒,就沒有不被她磋磨過的。 記得那立文剛剛和張子建訂婚的時候,她家的附近住著一個媳婦兒李玉珍,她老公也是養大客車的,只是和大姐那立思在車站等客時認識而已。 她便好心地對那立思說:“可得讓你妹妹三思,那家人家可複雜了。尤其是那個婆婆特別不好相處,就你妹妹那麼文靜老實,肯定會受氣的。” 那立思聽了沒在意,反而說:“沒事兒,張子建說了,他自己有房子,一結婚就單過,不和婆婆住在一起,不招不惹她她還能故意找事?” 李玉珍嘆氣:“你是不知道啊,那個老呂太太可不同於一般,無理都能攪三分。而且啊,他們家三個兒子都是大孝子,可聽他媽的話了。” 那立思還是不以為然:“再能無理取鬧,也不和她天天在一起,招不到也惹不到他,只不過是逢年過節能去去而已。放心吧,我妹妹可不是我,你看著她文靜,其實厲害著呢,沒人招惹她乖得很,要是惹她不痛快那可就夠喝一壺的。” 當大姐的都這樣說了,李玉珍作為旁人也就不說什麼了。 那立思和那立文說了之後,她也覺得不住在一起應該沒事兒。 在八十年代,訂了婚之後那就是板上釘釘的事,極少有反悔的。 那立文當時就想,如果結婚後婆婆要是敢打罵她,或者指使張子建打她,絕不受著,堅決反擊。 婆婆又不是親媽,沒有養過她一天,憑什麼受她氣啊? 生養自己的親媽都沒有捅過她一手指頭呢。 張子建也別想動自己一下。 於是。 兩人結婚時,那立文就和他來了個約法三章: 第一,不能罵她,罵了就離婚不過。 第二,更不能打她,要是打她一巴掌,那就更不能過了。 第三,不能出軌,出軌就卸掉第三條腿。 後來,張子建出軌了,那立文很想卸掉他第三條腿。 無數個夜晚輾轉難眠,夜不能寐。 但是,看到天真無邪的兒子,那立文打掉牙齒和血吞,嚥下了這一口氣。 這是後話。 那立文還算是幸運,大概是張子建也知道他媽什麼德行,所以,結婚之後很少要求她去婆家盡孝獻殷勤。 只有過年過節不得已時,張子建才會帶著她回去。 可就是這樣少之又少的日子,婆婆陰陽怪氣的話也沒少說給那立文聽。 你說過年過節大好的日子,誰願意聽不好聽的話,晦不晦氣。 比如有一次,婆婆問她:“在家裡剩飯剩菜誰吃啊?” 那立文回答:“當然是我們倆吃啊。” 婆婆立刻生氣了:“什麼?你讓子建吃剩飯?他從小就不吃剩飯,這可不行。” 那立文反問:“他不吃,總不會讓我自己吃吧?” 婆婆吊眼梢子一挑:“那當然了,以後給我記著,剩飯你自己吃,不準給子建吃。” 那立文來氣了:“憑什麼啊?我就該死該吃剩飯啊。” “你······你個少教的,書都讀狗肚子去了,還敢和我頂嘴······”婆婆揮起巴掌就要打她。 那立文才不會等著挨她打呢,一把推開她,轉身就跑,一邊跑一邊喊:“從今往後,我家的剩飯全都給你兒子吃,你看著的······” 她跑了,還放下狠話,登時把老太太氣了個倒仰。 這下子可壞了,她把所有兒女都招到面前,對著張子建一頓撒潑打滾,非要讓他回家打媳婦,說什麼打到的媳婦揉到的面,媳婦兒不聽話就是打得少了欠收拾。 這些話是那立文過後知道的。 她心道:看來那個老刁婆就是公公打得少,才會讓她如此張狂。 張子建沒聽他媽的話回家打媳婦兒,而是跪地相求:“媳婦兒,我知道是我媽不對。但你能不能看在我面子上忍一忍,以後有火回來衝著我發,認打認罰。” 那立文不幹:“大過節的讓人不順心,老在那裡說些嘎達牙的話,我又沒什麼錯,我憑什麼要忍,忍不了。”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