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部分(2 / 4)

小說:永曆四年 作者:蒂帆

個被押上來的是軍器司的一個文官,陳文認識他很早,當初他在大蘭山上練兵,所需要的訓練設施便是這個文官帶著工匠和民夫們進行安裝的,後來原營造司改組為軍器司,他便開始負責軍器司木工作坊的事務,歷來完成的都很不錯。這樣的能員沒能繼續為抗擊滿清的事業貢獻自身的氣力,反倒是參與了叛亂,實在是讓陳文感到了一絲浪費。

那文官被押送上來,看到前來旁觀的陳文,上去便是破口大罵,以呂文龍先前臆想出的謀害前兩任監軍的罪名痛斥,更是在其中加上了謀害第三任監軍的所謂罪名,至於抗旨不尊、破壞祖制、蓄謀斂財等曹從龍按在陳文身上的罪名更是一個不漏的說了出來。只是待看清楚陳文竟毫無反應,連起碼的冷笑都沒有,那個文官在驚愕了剎那後便把矛頭指向了主審的韓啟正,痛斥其“背叛革命,為虎作倀”的不道德行為。

不比陳文,韓啟正確實參與了叛亂,只是因為其人並非叛亂的鐵桿支持者,陳文也需要他來均衡文官派系才不去追究。可是此刻見眼前此人毫不留情的揭老底,韓啟正勃然大怒,一頓板子下去愣是把這個文官給打得昏倒在地。

待到用涼水潑醒,這文官反倒是失去了發洩的**,對於叛亂的一系列罪狀供認不諱,可卻拒不攀誣他人,更是把這場叛亂描述為撥亂反正的正義之舉,大有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架勢。

發現實在問不出什麼,韓啟正只得傳喚下一個犯人,但是接下來一連幾個卻都是這一副態度,好像是越好的一般。

這些人讓韓啟正很是撓頭,但陳文卻看得饒有興致,似乎還藉此回想到了什麼。不過隨著傳喚次數的增加,也開始出現攀誣他人以求降低刑罰的現象,而且越來越多。

這種情況再正常不過了,貪生怕死乃是人之常情,況且人皆有父母妻兒,就算不為自己著想,妻兒也能忍心拋下,可是儒家對於孝的推崇時刻影響著這些讀書人,陷父母於險地這對他們的心靈上的拷問力度實在不小,其中一部分便是寄希望於配合使得他們的父母能夠得到赦免。

出生於現代,陳文對於一人有罪全家株連的制度很是不滿。然而,這一次的叛亂造成影響實在太壞,後果也極其嚴重,已經到了根本不可能不去牽連到他們的家人的程度,陳文決定對這一傳統進行妥協,以便給潛在和未來可能會出現的反對者敲響一次警鐘。

看了整整一上午,陳文發現暫時已經看不到太多他並不瞭解的細節,便離開了府衙,前往曾經的浙江巡撫衙門,因為曹從龍便被單獨關押在那裡。

哪怕不能擅自處死這位不幹好事的監軍,適當手段的折磨卻是必要的,否則難解陳文心頭之恨。(未完待續。)

第八十六章 審判(中)

曹從龍的官職全稱為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這樣的官職意味著他監軍文官的身份,陳文不打算壞了自家的名聲,給自家造成更大的困境,順便再導致即將開啟的監軍制度的胎死腹中,所以曹從龍在得到魯監國朝廷的判決前,他是不會動哪怕一根手指的。

證明曹從龍在大軍出征期間發動叛亂、擅自監禁、釋放清軍俘虜導致多處村莊遭到屠殺、以家眷要挾駐軍放棄信地導致縉雲縣被清軍攻陷、斷絕軍需供應導致明軍被迫放棄即將攻陷的衢州府城和城內的浙閩總督陳錦,至於什麼貪汙**、構陷他人之類的罪名,陳文估計韓啟正自覺自動的就會給曹從龍加上,反正洪武朝之後除了海瑞,當然現在還有個孫鈺外哪個文官的屁股也洗不乾淨。

罪狀陳文會設法派人前往福建交給魯監國朝廷,由他們來裁決曹從龍是否有罪,不過哪怕是罪證確鑿,為防萬一,該去做的事情他也一定會去做。

整個巡撫衙門已經徹底清空,所有人都守在了高牆之外,距離關押曹從龍的那間其前不久還在此居住的房間皆有最少百米的距離。

一路上,陳文負手而行,由張俊帶著兩個親兵提著酒罈子以及食盒隨行。行至房內,曹從龍坐在床前,靜靜的看著陳文帶著親兵進來,有著那三個親兵將酒食擺在桌上,一言不發。

生擒曹從龍時,唯恐其會咬舌自盡,陳文讓人在其口中塞了一個核桃。但是過了幾日,曹從龍在陳文表示會等待魯監國諭旨的意思後,他便設法表明了不會自殺的態度。

曹從龍死在陳文的地盤,哪怕是並非陳文所殺,也很難把他的嫌疑洗乾淨,不過儒家士大夫的傳統,自殺或是被處死前是一定要設法和親朋故舊進行長談,即便做不到也要設法書寫絕命詩,不僅是在青史中為自身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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