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部分(1 / 4)

小說:四大名捕大對決 作者:開了

嚇了好幾次,忙得個不亦樂乎的,包括那沒有頭骨只見腦漿的怪人,還有一隻張屏現出鬼胎的鸚鵡,其實全都是我本人。

其實那個叫什麼羅匐的小傢伙,必然在上山之前就見過我,我本打算在他睡夢中嚇唬他,但有一次他驀地睜開了眼,和我對望了幾個瞬間,後來他還是嚇傻眼了。他一定覺得我有點眼熟吧。

至於兩位小哥兒受驚了,抱歉抱歉。

請你們下山後──我是說如果能活著下山的話──請告訴另外兩位更膽小的小兄弟,我也情非得已。我可無意要殺小孩子,所以最好的辦法,只好把你們嚇回去。

就算我不殺,他們也一樣會動手的。孫譁說過:“要殺,就殺個血流成河;要鬧,就鬧個動地驚天。”

我們的目的,就是連天子派來的人也給唬回去;唬不回去,那就乾脆殺了。

至於“甩頭藍”一事,我並沒有誆你。那時候你的命就在我手上,我也沒理由要騙你。我們“一刻館”的確製作了一種藥物,叫“冰天雪”,聽說,這還是我孃親在冰天雪地中發明的。那時候,爹遭仇家追殺,江湖上親人朋友,都裝著不識,他也幾乎走投無路,跟懷著我的娘,飲冰喝雪,勉強維生。爹那時已潦倒了到認栽的時候了。那時候,他們在茫茫雪地上,產生許多幻覺,海市蜃樓,好像錦衣玉食、僕從如雲,他們全都有了。孃親遂發現那是雪魄冰魂所造成的一股氣,只要把這股“氣”凝住了,便可以製造出一種令人迷幻、迷眩的藥物來。

我娘用雪志冰操,達成了這點,並且用這藥物掙得來的錢,去讓爹重建聲威,再享盛名。

我爹則從他人迷醉於這種不切實際的幻覺中的麻醉藥物,省悟到:做人做事,還是實實在在的好。他重建家園,重掌權力,讓他的敵人刮目相看,仇家也不敢再追殺他,甚至跟他結了盟,一起對抗“神槍會”。

我爹因而不喜歡不切實際的東西。他認為世上沒有善與惡,有的只是權力。而且,輸不可怕,認輸才可恥。他捲土重來,對“冰天雪”這種藥物,他也只是利用它翻身而已,俟他稍有成就,重建大業,他馬上已不再出售販賣這藥物,決不讓它流落江湖,更不允它讓東北同鄉迷醉上癮。

這一向是爹爹的原則。

不錯,他非但很獨行其是,待他擁有大權之後,還要左右他人的意志。實不相瞞,我對此也頗為反感,亦時有反抗。但他的確在早年顛簸,歷經大苦大難的人,在屢受挫折中仍能屹立不倒。為此,他有極強烈的慾望,和鋼鐵一般的意志,以及不可更動的原則,那是可以理解的。

我相信他不會大量運用“冰天雪”牟利。──要不然,當日“老字號”溫家和“蜀中唐門”分別以厚利要求他將製作“冰天雪”的方式交給他們時,爹也不會一口回絕了。

爹回絕的理由也很堂皇。

而且充分。

“這是荊內發明的秘方,讓我在絕處逢生,重振聲威。內人已先我而去,這秘方卻伴我到老,至死方休,我不願將其出售予人。”

我覺得這是合情合理的。

四 認輸比輸更可悲

他是那種深刻了解:認輸比實際上輸了正加可悲的人。

我反對他專橫。

但我支援他的作為(雖然他從不以為我能在武林中有所作為)。

畢竟,我是他的兒子。

我也不會把“冰天雪”的秘方傳予人,實際上,我老實與你們說:我也並不完全知道製造“冰天雪”所有的藥物和方法。

這是爹爹怕我行走江湖時“出事”,他賜給我“傍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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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確運用了一些,來把上山“朝聖”的人唬走:通常,它也很見功效。

後來,他們知道了,便向我討了一些。因為在殲滅入廟進洞的敵人之際,為了要達到效果,有“冰天雪”大可製造迷幻感覺,尤其讓存活的人大可回去繪影圖聲,把幻覺當作真個,那效果的確會加強許多,失手的機會也可以減少。

只要可以減免“失手”,那麼,放他們下山的機會也可以增加了──也就是說,嚇跑的人會比殺掉的人多。

我聽“殺手壕”他們這樣分析,也認為摻上一些“冰天雪”,確有好處。我不想死太多的人。我依他們之見,給了他們一些“冰天雪”的藥末。

你問我“殺手壕”的人是誰?便是孫譁、花裙神君、一路平安、金鐘罩和鐵布衫,以及孫譁手上的幾個人。為什麼叫這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們的確是“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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