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江來說,可能就是一根救命稻草。只要能證明大江回國後會被判處死刑,那他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留下來。我真想馬上把這發現告訴辛迪,可一看錶才凌晨3點半。怨長夜,你為什麼這麼長?
五十四
好不容易熬到上午9點,我給辛迪打電話,電話沒人接。我怕英文表達不清,沒敢再找馬克。直到中午,我才跟辛迪聯絡上。
辛迪在電話裡告訴我:“上午Mark和我去看謝先生了。”見她這麼說,我也就沒好意思跟她抱怨。
“他情況怎麼樣?”我問道。
“還好啦,不過……”
“不過什麼?”
“不過,他說他不是你的Husband(丈夫)。”也許大江怕我受到牽連才這麼說的吧,可馬克聽後,他會怎麼想呢?
見我沒說話,辛迪接著說:“其實也沒關係,謝先生也同意Mark做他的Lawyer(律師)。”
“知道警察為什麼抓他嗎?”我又問道。
“謝先生違法了加拿大的《移民法》。”
“移民法?他不是移民呀。”
“他的Visa(簽證)過期了。”
不對呀。大江持有的是探親簽證,按說可以呆半年,可他才進來五個月,怎麼會過期了呢?我忙跟辛迪解釋。剛說沒兩句,她打斷我,說:“我們查過了,謝先生是去年12月29日入境的,他最晚應該在6月29日離開加拿大。”
這麼說,大江來愛民頓之前已在多倫多呆了一個月。怪不得警察要等到6月30日才動手呢?可大江為何沒跟我提這事呢?是疏忽還是他無計可施了?
金獄 第四部分(39)
見我半天沒說話,辛迪問:“Nancy,你還有問題嗎?”她知道我的真實身份後,一直改叫我南希。
“有。你說,警察會把他遣返回中國嗎?”我問道。
“按這裡的法律,有這種可能。”
“我聽說,只要送回去會被判處死刑,就不會遣返,是這樣的嗎?”
“你說得沒錯。可中國政府一定會告訴你,不會判他死刑。”
“這麼說,這一招不靈了?”
“對謝先生來說,可能沒用。”
我曾為自己的發現興奮了一夜,可在她眼裡卻一文不值,不免有些垂頭喪氣。我是沒招了,就看他們律師的了。
“那有什麼辦法能讓他留下來呢?”
“Mark建議他立即申請Refugee(難民)。”
“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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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Refugee Board(難民委員會)批不批他,還很難講。”
“你的意思,沒把握?”
“可以這麼說。”
“要是批不下來,是不是要被送回去?”
“他可以上訴,只要Case(案子)沒完,就不會要求他離開加拿大。”
“謝先生他什麼意見?”
“他已經同意了。”
“你需要我做什麼?”
“謝先生請你代付律師費。還有,Mark打算先把他保釋出來,你要準備一筆錢做保釋金。”
“要多少錢?”
“具體數目,到時法庭會通知你的。我只是告訴你有這種可能。”
掛掉電話,我才想起大江拿的是哥國護照,要遣送回去,也應該被送回哥國呀。我抓起電話,剛想給辛迪撥電話,又把聽筒放回到機座上。我覺得問她也未必能問出個結果來。再說,現在打聽這事,也早了點。她不是說要申請難民嗎?當務之急是要儘快湊錢贖人。辛迪沒說保釋金的具體數額,我估計價碼不會小,再加上價格不菲的律師費,怎麼也得要幾十萬,可我一下子去哪裡弄這麼一大筆錢?為救大江,我只能賣房。史蒂文知道後,樂不可支。當天他就來把經紀合同簽了。為了儘快出手,史蒂文把房子的掛牌價定得很低。第二天就有人來看房。人家一來,我們就得迴避。走之前,我還要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裝扮得漂漂亮亮的。一週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看房的不少,可一份Offer(還價)都沒有。辛迪打來電話,她說大江的難民申請已經準備好了,催我付律師費。為了讓她早點把申請遞上去,我把手裡的錢幾乎全湊上了,才勉強付清首期。我別無選擇,只好再降房價,連史蒂文都覺得降得有點多了,可我哪有時間跟那些精明的賣家周旋呀?好在房子很快找到了買主,不然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