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砂的魏西齋一家,便擁有可直駛南洋諸國的大船18艘,他的後代稱他為“航海公”。定居庵埠的魏姓兒自建了碼頭和倉庫。揭陽、澄海、潮州三地魏氏,皆因為從事航海成為當地首富。”
“明憲宗成化六年公元1470年,朝廷派欽差大臣到潮州查辦誨禁事宜。事業方興未艾的潮汕航運家族,受到一次沉重打擊。人被抓被扣被殺頭。船隻被燒,貨物被充公。好幾個村莊因此散鄉。魏姓人稱這次事件為“航海案”。而到了明末,魏忠賢倒臺之後,東林黨人自然眾正盈朝,潮汕魏氏莫名其妙地被同姓的九千歲魏忠賢案所‘連累’,居然成了閹黨。有好幾個魏姓人居住的村落在這次事件中散鄉。這兩批魏氏族人來到了南洋之後就成為土生華人中的望族。”
“不過實際上這筆三百萬荷蘭盾除了很小一部分是真正的嫁妝以外,另外的是當時南洋首富“糖王”黃仲涵的‘禮金’。不然根本不可能有這麼多,要知道在他死後黃蕙蘭女士分到的遺產也不過只有五十萬美金。而且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透過袁先生之手送給歐洲某些重要人士的賄賂。”
“荷蘭殖民者很早就垂涎於黃家的鉅額財富。1921年,荷印政府以徵收“戰爭稅“、“雙重收入稅“為由,要黃仲涵繳3500萬荷盾的稅額,同時企圖以7000萬荷盾的價格收購其企業。黃仲涵不願遭受勒索,予以拒絕,憤而遷居新加坡。”
“當時身在歐洲的袁燕倏先生得知這件事情之後,動用自己的力量對荷蘭政府施加了極大的壓力,還透過威廉二世見到了荷蘭女王威廉明娜進行‘勸諫’,這才讓這件事情最後不了了之。所以就像他本人說的那樣,這一大碗軟飯還真的是他靠本事吃進嘴的。”
“袁魏兩家結親在當時也是轟動一時,尤其在全世界華人圈裡面被視為一樁盛事。為兩人伐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