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瘋囚皇 作者:笑傲網路

兩隻麻花辮,一隻歪在肩頭,一隻亂七八糟的散落。

葉思蕊摸了摸脖頸,一隻沉甸甸的鐵圈,嚴絲合縫地套在脖頸最下端,而且她完全沒有這副身體的記憶……葉思蕊木訥地眨眨眼,穿越成乞丐了?閻王的氣度還真小。

她站起身,撣了撣褲腿的灰塵,無意間發現一雙滴溜溜的大眼睛正在牆角偷窺自己,葉思蕊尋著那道目光走近,只見那個偷看她的小男孩步步倒退,小臉上盡是驚恐。當葉思蕊“高大”的黑影籠罩在小男孩身體上時,小男孩抖了抖嘴唇,忽然發出一聲驚天動地的嘶喊:“瘋子要咬人啦!救命啊哇嗚嗚——”

葉思蕊不想引起騷動,她一把捂住男孩的小嘴,用眼神嚇唬孩子:“不準哭,閉嘴!”

小男孩嚇得一對一對掉眼淚,但不敢再出聲。此刻聞聲而來的孩子他娘,見狀先是誇張地掩唇驚呼,緊接著唯唯諾諾地從葉思蕊身旁扯過自己孩子,葉思蕊原本想解釋一下,可婦人的神情比孩子更慌張,隨後一陣風似地落荒而逃了……

“……”葉思蕊舔了舔牙齒,難道這副身體的正主真餓得開始吃人了?

葉思蕊漫無目的地在街道間遊走,但凡她路徑之地,百姓們無不驚慌失措,暫閉店門的、蓋攤位的、停馬車的、抱著孩子跑回屋的,接二連三延綿不絕,還有沒地躲的沒地藏的百姓,只得齊刷刷靠牆站好。

即便她真是吃人的野獸,撕人的瘋狗,那還有衙門抓人啊,為什麼無論男女老少都怕她呢?

思於此,她正巧見一名捕快迎面而來。葉思蕊“自投羅網”地走上前擋住捕快去路。古代也有通緝令,如果全城的百姓都怕她,那她必然是“出名”了。

捕快機警地手握劍柄,以為是誰呢,一看是她,無奈地橫向走開兩步,葉思蕊也跟著橫兩步繼續擋路:“你認得我嗎?”

“全城誰不認得你?”

“那我做過什麼壞事嗎?為什麼所有人都躲著我?”

捕快輕聲一哼:“你該問自己是否做過好事……”他側身擠過葉思蕊身旁,無奈一聲嘆:“趁著你此刻有些清醒,快回家吧吱吱,莫仗著有皇帝撐腰總是這般胡作非為恐嚇百姓……”

葉思蕊迷茫地眨眨眼,皇帝給她撐腰?……她再次打量一身凌亂不堪的造型,看這扮相也不像富貴人家的孩子,她究竟是什麼來頭?她哥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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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先打人

正值午飯時間,雖烈日高照,但各家小店無不熱忱地招攬生意。葉思蕊此刻是又熱又喝,她編辮子的手法很差,因此故生前一直留短髮。這會兒,她索性將長髮隨意綁成馬尾拋在腦後……當務之急是找份工作,否則在沒找到大哥之前就先餓死了,她可不打算繼續要飯。

古代的行業她是樣樣不精通,正在一籌莫展時……目光無意間落在一張緝捕文書上:

綽號:黑毛。

年紀:三十有餘。

容貌:面白肥耳,絡腮滿須,體形魁梧,七尺五寸,眉心至顴骨處有一道約三寸長的刀疤。

罪行:奸 □女,劫人錢財。

懸賞花紅:若見此人行跡,知情及時上報者,賞銀十兩;親手抓獲者,賞銀三百兩。

“通緝令……”葉思蕊搓了搓下巴,仔細端詳那張極為抽象的通緝犯畫像,犯人毛髮濃密,整張畫像上除了一對牛眼全是鬍子……別說,跟李逵長得還真像。

葉思蕊在警校時曾上過一堂關於古代通緝犯抓捕的課程:古代若要緝捕犯人,往往會在各個交通要道和主要人口聚集地發出告示文書,犯人若要是買食物,只能去固定的幾處食品店,而且古代人口有限,《連坐保甲制度》更是使得任何一個新出現的人備加註意。犯人藏匿起來頗為不易,不小心就會暴露行蹤。所謂保甲連坐,通俗意義上就是在一個小群體中,推舉一個小領導,即保長,他要負責自己一個群體的所有活動,一個群體中有一個人犯錯誤,即首先是領導負責,全體連坐,從而達到政府控制民眾的作用。

葉思蕊活動活動筋骨,壓壓腿……抓人是她的長項,既然有花紅當然要去賺,順便為民除害。話說葉思蕊真算不上什麼特正直的刑警。當初考警校是為迎合大哥葉思浩的心意,葉思浩因工作原因長期出差,對這唯一的妹妹總是放心不下,當個警察至少有能力保護自己。葉思蕊如哥所願考上警校,葉思浩原本是希望妹妹在派出所辦辦戶口、狗證什麼的文職工作,誰知道葉思蕊憑藉一股“狠勁”,以優異的畢業成績當上最危險的刑警。

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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