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愛的事,也都忘得差不多了。要不然就是她記得的部分,我忘記了,我記得的部分,她不記得了。但又如何呢?忘記原本就是人生中的一部分。沒有所謂的永遠,沒有誰會永遠記住一個人,相愛的永恆是從死亡才開始的,我和我太太也差不多快接近永恆了。”
“如果忘記了那些轟轟烈烈的感覺,愛情還剩下什麼?”寶蝶迷惑地問。
“‘轟轟’兩字,是六部車撞一起,很慘烈。你現在握住你先生的手,他的體溫令你覺得安心,他的心跳還持續著,這代表你還可以再一次聽見他的笑聲,他甜蜜的讚美或怒吼的抱怨,你如果為這一切而感動,這代表你還愛他,要不,你現在離開他就算了。”
她聽話地握住他的手,問自己,想再一次聽見他的笑聲嗎?或者再一次看他發脾氣,因為她不愛他而怒吼,她可會感動?
好奇怪,答案竟然是肯定的。
她真是不敢相信,原來她竟是愛他的。
這就是愛,這愛的感覺並不因她忘記了過去而消失。
她在意他的憤怒,在意他的呼吸和心跳,她甚至很怕他死掉。
天啊!她是愛著他的。
即使她什麼也不記得,但醫生說得太對了!
記不記得,和相不相愛根本不妨礙。她現在才弄懂這些道理。
醫生走時,他答應每天來探望宙。但宙像賭氣一般似地不肯清醒。
她其實可以乘機溜走,但她卻沒這麼做,因為她想看見他睜開眼睛的剎那,他深情美麗的眼睛。
為了想看這樣的眼睛,她願意留下來。
她說她只願留五天,她原以為五天會很難熬,會像五年那麼長,但相反的,時間很快就消逝了。他病了三天,加上她之前蓋木屋的那天,四天匆匆而逝。
她竟然很快就能走了,可是他還沒清醒。
她問自己:是真的迫切地想要走嗎?
答案連她自己都不願相信,她竟然留戀起他來了。
只剩最後一天,如果他依舊不醒,她要遵守承諾離開嗎?
她又問自己,你會這麼做嗎?會嗎?
慘了,她竟然不想走,不,她其實一點也不想走。
他醒來好呢?還是不醒好呢?
寶蝶很希望他快醒,但他一醒她就得告訴他,他昏睡了三天,所以明天她就要走了。
此刻的她竟然希望他病糊塗了,病到忘了日子。那她就可以多留兩天,但她多留兩天有什麼意義呢?
她真是被自己的矛盾弄糊塗了。
還好下午時他終於醒了。看見他醒來,她比自己想像中來得更開心。
好笑的是,她以大甜蜜的笑臉迎接他,讓他以為他已經上天堂了,所以才看得見以前的寶蝶。
“你很餓吧?打了好多天的點滴,都沒吃半點東西,我煮粥給你吃好嗎?”
他一聽到多天,馬上舉手看手錶上的日期。“老天啊!我的表壞了嗎?怎麼我睡了這麼久?”
她的笑容在他的慌張中凝住了。“你整整昏睡了三天。”
“為什麼不叫醒我?”他痛苦地吼叫著,心都碎了。
看見他這個樣子,她突然覺得心疼,氳氤的淚霧蒙上她溫熱的眼眶。
她故做鎮定。“你病了又喝烈酒,能醒過來該慶幸了!”
“你明天就會走?”他抬頭看著她,那受傷的苦痛眼神令她心頭一緊。
她想開口說,我多留幾天沒關係的,但一開口只說個“我”字,就被他打斷。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我生病時你沒逃走就夠感謝老天了,我不敢奢求,謝謝你照顧我,謝謝。”他說他最不願意聽見人家跟他說謝謝,他卻對她連聲地道謝,這是代表他對她已心死嗎?要不然幹麼這麼客氣疏遠?
她心也跟著涼了!但她幹麼難過?她該高興的,可是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當晚,她跑到他的房間,當著他的面把自己的衣服脫掉。
她以為他會很想得到她。但出乎意料地,他卻不願接受。
她震驚地瞪大眼睛,不明白他的想法!
“我要你,但我拒絕接受同情!”他是如此驕傲,他要她,但不要不愛他的她,他不要佔有這樣的她。所以他拒絕。
“我現在想要你,並不是同情。”她真不知道自己怎麼有勇氣告訴他,她想要他,是發自內心的想要啊!
她把衣服脫了,鑽進他的被子裡。主動幫他脫掉上衣,當她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