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小說:狼圖騰 安波舜 作者:九十八度

對牧民說,他們知青包的狗都是獵狗快狗,年齡也小,正缺這樣大個頭的惡狗看家護圈,不如暫時先把它留下以觀後效,如果它再咬死羊,由他來賠。

幾個月過去了,“二郎神”並沒有咬過羊。但陳陣看得出它是忍了又忍,主動離羊群遠遠的。陳陣聽畢利格老人說,這幾年草原上來了不少打零工的盲流,把草原上為數不多的流浪狗快打光了。他們把野狗騙到土房裡吊起來灌水嗆死,再剝皮吃肉。看來這條狗也差點被人吃掉,可能是在最後一刻才逃脫的。它不敢再流浪,不敢再當野狗了。流浪狗不怕吃羊的狼,可是怕吃狗的人。這條大惡狗夜裡看羊護圈吼聲最兇,拼殺最狠,嘴上常常有狼血。一冬天過去,陳陣楊克的羊群很少被狼掏、被狼咬。在草原上,狗的任務主要是下夜、看家和打獵。白天,狗不跟羊群放牧,況且春季帶羔羊群有石圈,也隔離了狗與羊,這些條件也許能幫這條惡狗慢慢改邪歸正。

陳陣的蒙古包裡,其他幾個知青對“二郎神”也很友好,總是把它喂得飽飽的。但“二郎神”從來不與人親近,對新主人收留它的善舉也沒有任何感恩的表示。它不和黃黃伊勒玩耍,連見到主人搖尾的輻度也小到幾乎看不出來。白天空閒的時候,它經常會單身獨行在草原上閒逛,或臥在離蒙古包很遠的草叢裡,遠望天際,沉思默想,微眯的眼睛裡流露出一種對自由草原嚮往和留戀的神情。

某個時刻,陳陣突然醒悟,覺得它不大像狗,倒有點像狼。狗的祖先是狼,中國西北草原最早的民族之一——犬戎族,自認為他們的祖先是兩條白犬,犬戎族的圖騰就是狗。陳陣常常疑惑:強悍的草原民族怎能崇拜人類的馴化動物的狗呢?可能在幾千年前,草原狗異常兇猛,野性極強,或者乾脆就是狼性未褪、帶點狗性的狼?古代犬戎族崇拜的白犬很可能就是白狼。陳陣想,難道他撿回來的這條大惡狗,竟是一條狼性十足的狗?或是帶有狗性的狼?也許在它身上出現了嚴重的返祖現象?

陳陣經常有意地親近它,蹲在它旁邊,順毛撫摸,逆毛撓癢,但它也很少回應。目光說不清是深沉還是呆滯,尾巴搖得很輕,只有陳陣能感覺到。它好像不需要人的愛撫,不需要狗的同情,陳陣不知道它想要什麼,不知道怎樣才能讓它回到狗的正常生活中,像黃黃伊勒一樣,有活幹,有飯吃,有人疼,自食其力,無憂一生。陳陣常常也往另處想:難道它並不留戀狗的正常生活,打算返回到狼的世界裡去?但為什麼它一見狼就掐,像是有不共戴天之仇。從外表上看,它完完全全是條狗,一身黑毛就把它與黃灰色的大狼劃清了界線。但是印度、蘇聯、美國、古羅馬的狼,以及蒙古草原古代的狼都曾收養過人孩,難道狼群就不能收留狗孩嗎?可是它要是加入狼群,那馬群牛群羊群就該遭殃了。可能對它來說,最痛苦的是狗和狼兩邊都不接受它,或者,它兩邊哪邊也不想去。陳陣有時想,它絕不是狼狗,狼狗雖然兇狠但狗性十足。它有可能是天下罕見的狗狼,或狗性狼性一半一半,或狼性略大於狗性的狗狼。陳陣摸不透它,但他覺得應該好好對待它、慢慢琢磨它。陳陣希望自己能成為它的好朋友。他打算以後不叫它二郎神,而管它叫二郎,諧二狼的音,含準狼的意,不要神。

陳陣等著楊克和梁建中起床,在蒙古包外繼續餵狗,逗狗崽,撫摸沒有表情的二郎。

他們四個同班同學,住進自己的蒙古包已有一年多了。四個人:一個馬倌,一個牛倌,兩個羊倌。

好強又精幹的張繼原當馬倌,跟著巴圖和蘭木扎布放一群馬,近500匹。馬群食量大,費草場,為了不與牛羊爭食,所以必須經常遠牧。深山野場,狼群出沒,遠離營盤,住在只夠兩人睡進去的簡易小氈包裡,用小小的鐵圈馬糞爐湊合野炊,長年過著比營盤蒙古包更原始的生活。馬倌的工作危險,辛苦,擔責任,但是馬倌在牧民中地位最高,這是馬背上民族最驕傲的職業。

第七章(3)

馬倌套馬是一項優美、高難的藝術,也可變為套狼殺狼的高超武藝。馬倌為了給己給人換馬、給馬打鬃、打藥,還要閹馬、驗馬、馴生馬,幾乎天天離不開套馬。從古至今,草原民族的馬倌練就了一身套馬絕技,使用一根長長的套馬杆,在飛奔的馬背上,看準機會,探身抖杆,拋投出一個空心索套,準確地套住馬脖子。好馬倌一套便中,很少落空。此技用來套狼,只要馬快,與狼的距離短,或有獵狗幫忙,同樣能套住狼。然後擰緊套繩,撥馬回跑,將狼勒昏勒死,或讓獵狗咬死。草原狼在白天極怕套馬杆,一見帶杆的馬倌,調頭就逃,或者臥草隱蔽。陳陣經常想,狼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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