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冷處理的不是林曉玲,而是針對《回家》這部電影,林曉玲沒有受到太大影響。
“不就是有負面報道麼?至於這麼做麼?”林曉玲不滿道。
“你就知足吧,能准許你在影院正常上映就不錯了,要是拖上個兩三年再上映,誰還記得這部片子啊。”林子軒淡定道。
“可影院也太過分了,整個京城就只有兩個複製。”林曉玲鬱悶道。
對於一部獲獎的熱門電影來說,這種做法確實有點過分,不過院線有自己的說法。
他們不看好《回家》的票房前景,複製也是要錢的,能有兩個複製放映就不錯了。
兩個複製意味著在京城的電影院只能有兩塊熒幕放映《回家》,這和《生死抉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排片率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麼安排,《回家》的票房能好才怪。
《回家》當初在總局審查的時候並沒有發現太大的問題,應該說大家不覺得影片中的判決有問題,國內就是這麼個情況,相當真實。
在八十年代,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誰會請律師辯護啊。
那時估計律師都不多,更何況收費不菲,公益律師更是少之又少,老百姓的法律意識淡薄,覺得法院判決肯定就對了,不知道透過辯護還能減輕罪行。
整件案子相當清楚,就是個殺人案,事實證據俱在,直接就宣判了。
十七年後,在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大家仍然覺得很正常,直到國外媒體提出質疑。
整個案件裡律師在哪兒?法律援助在哪兒?
在歐美等國家,律師在社會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這種作用有好有壞,不好評價。
在西方媒體看來,《回家》這部影片展現了華國國內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這是影片遭到冷處理的原因之一。
當然,就算不冷處理,《回家》的票房也不會太好。
故事情節那麼沉悶的片子觀眾的反應可想而知,只有文藝片愛好者才會覺得有內涵。
趁著拿獎的熱乎勁,觀眾還有印象,在影院裡來個半月遊,收穫幾十萬票房就行了。
這是院線對於文藝片的普遍做法,並不是特別針對這部電影。
要真是被院線擱置個一兩年再上映,那才叫真的慘。
本來就不指望這部片子的票房賺錢,林子軒的態度相當淡然,他用和華國電視臺的關係,把《回家》賣給了電影頻道。
雖然只有十幾萬,也是一筆收益。
不過作為導演,林曉玲還是希望自己辛苦拍出來的影片能有更多的觀眾看到。
獲獎是一種滿足,觀眾的評價同樣是一種滿足。
“你就不要管這部片子了,要往前看,有時間想想新片,姜哥的片子被禁了也沒說什麼,現在都開始談新片的投資了。”林子軒舉例道。
“老哥,你請公司的員工看電影唄。”林曉玲提議道。
“我請他們看《泰坦尼克號》他們會說我好,請他們看這部片子,你覺得他們看完會說我什麼?”林子軒調侃道。
“這可是咱們公司投資拍的片子,老哥你怎麼能這麼說,太讓我傷心了,我還給公司拿到榮譽了呢,怎麼著也要獎勵一下吧。”林曉玲可憐道。
“你自己有錢,自己花錢請朋友看吧。”林子軒不為所動道。
林曉玲拍《回家》拿到了六萬塊的薪酬,相對於那些大導演動輒上百萬的片酬低了點,但和普通工人相比已經很多了。
這時候,普通工人一年下來也就兩三萬的收入。
這次拿獎後,拍下一部片子的時候林曉玲就能拿到不少於三十萬的片酬了。
這是新人導演和著名導演的差距,要是成為大導演,也能拿上百萬,要是進入好萊塢的主流電影圈,就是上百萬美金了。
“我那點錢還要交房租和吃飯呢,根本不夠花好吧,你們這些資本家太摳門了,一點都不支援青年導演藝術事業的發展。”林曉玲挖苦道。
“行啦,你們兄妹倆別鬥嘴了,到時候我給小玲包個場。”慕姍姍勸說道。
“看看,嫂子的覺悟多高,老哥你要反思啊。”林曉玲埋汰道。
“你啊,就知道順著她。”林子軒無奈道。
按照一張電影票十五塊錢計算,一間普通的放映廳大概有三四百個座位,包一場電影需要五六千塊錢,一天放映六場,四萬塊足夠了。
四萬塊對現在的林子軒和慕姍姍來說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