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當時紅火的“話說”行當催生了“書說”文學,而“書說”文學又提升了“話說”行當的品質。文學總會隨著市場需求、隨社會的發展而不斷演變,由於文化逐步普及,讀書的人多了,聽書的人便少了,到近代,說書場幾近絕跡,於是,小說演繹發展的結果便變得更加宜“讀”而不宜“說”,《紅樓夢》就比《三國演義》要難“說”得多,現代意識流之類的小說恐怕更是無法“說”起,這樣,小說演變成了一種完全獨立的文學形式,不再是供人“話說”的“本”了。不只是小說與說唱藝術淵源深遠,詩與歌、詞與曲原本也是一體,是後來才形成了獨立的詩、詞文學體裁。
至於啞劇、舞劇,以及武打片等,它們主要是以身段、肢體動作為藝術媒介,不能使用或很少使用語言,其文字就恐怕難言文學性了。
[文學與影視]
任何藝術都是人性人情的演繹,也都是社會生活的反映,正是這個本質的共通點才構成了不同藝術門類之間可以相互啟示,彼此借鑑的基礎。不但在具體的技巧上,而且,不同門類的藝術形象和場景相互之間可以進行移植,或結緣形成新的藝術品種。
影視藝術堪稱後起之秀,它就消化和融會了文學、戲劇、美術、攝影、音樂等諸多方面的因素。
影視藝術從無聲到有聲,從黑白到彩色,從實景拍攝到電腦特技製作,表明影視藝術的侷限性在逐步縮小,表現手法正日趨完善,這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在電影的無聲年代,拍出《城市之光》等一系列默片的卓別麟堪稱大師。但是,熒幕人物使用不了語言,光靠簡單的字幕無法交代更為複雜的人物與情節更為曲折的故事。後來,電影有了聲音,也還是忌礙人物的對話與作者的解說,因為音響效果很差,無論音質、音量、音色、音調都不逼真,到了今天,則無聲不成電影,個性化的人物對話與精彩簡練的畫外解說大大加強了影視藝術的表達活力,正是大量的文學語言融入其中,這才真正成就了影視藝術的輝煌。
然而,各門藝術又具有彼此無法替代的獨立性,換言之,由於藝術表達所借取的主要媒介不同,這才出現了不同的藝術門類,它們的運作手段、方式與規則也全然相異。
文學創作所運用的詞(概念)和句(判斷)抽象而不可直觀,它必須透過對字元的辨認才能會意,文字作品塑造的藝術形象只能在不斷解讀文字的過程中才會逐漸浮現於讀者想象的螢幕之上。不識字者謂之文盲,對《紅樓夢》這種作品,不僅文盲無法接觸,閱讀能力差了還不行,沒有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文化功底,根本品嚐不出它的藝術韻味來,文學藝術委實一向姿態高貴典雅。
如果說,文學非經閱讀不得親近很有點“脫離群眾”的意味,那麼,影視作品則十分“大眾化”,它有聲又有色,沒有“影視盲”之說。“喜聞樂見”使它很快獲取了文化市場的巨大份額,現在,似乎文學也要被它“邊緣化”了。然而,我們還是應該見到,用文字表達思想感情既準確精密,又簡捷方便,為人們普遍使用,它的實用價值十分廣泛,只要我們仍然在使用語言,就少不得文字,文學絕不可能被別的藝術取代或者“邊緣化”,文學作品留給人們的閱讀情趣實在別具一格:它給了人們更為廣闊,更多個性化的思考與想象空間,是一種最為自由自在的藝術享受,你可以掩卷沉思,可以浮想連翩,而不像影視作品那樣令人“目不暇接”,容不得讀者咀嚼品味,這也算得是“無聲勝有聲”吧!
以《靜夜思》為例,“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對不同的讀者可以觸發出不同的人生感悟。這“床”可以在春寒孤館,可以在荒郊野店,可以在偏遠驛站,也可以在友人的樓臺朱閣,因為無論任何一個人,都會有自己的鄉愁離怨。同樣,讀者頭腦中的“明月”,它或許是中天明月、或許是柳梢殘月,或許是透窗冷月,因為每一個人還會有各不相同的動情環境。這裡的 “床”、“明月”、“霜”、“疑”、“遊子”,全都是些抽象的概念,讀者的解讀與感受可能相去甚遠,不就有人說這“床”是臥鋪,也有人考證為坐具嗎?究竟是什麼,於文學作品而言,這些又似乎不太緊要,它要緊的是意境,是能否觸發讀者人生體驗,從而在頭腦中形成各自獨特的藝術形象。
一個‘疑’字,一個‘霜’字,一個‘舉頭’,一個‘低頭’,便為天涯遊子的思鄉懷親,營造出了一處孤單寂寞,冷落悽清的意境,一段思潮起伏的情感波瀾。而一旦導演把文字變成影視畫面,它就只能屬於導演個人對這兩行字句的解讀,不同的導演對同一字句都會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