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蚱蜢?再差螳螂就可以湊一桌了。”
“趙光義!你這個不夠義氣的大混蛋!大色狼!身邊這麼多女人還不夠,還動別人的腦筋。害我在這裡陪著一群蟲子。”莫昔童實在不懂,趙光義怎麼會給他這樣的任務?雖然趙光義身邊一直是美女不斷,但那僅僅是隻限於晚上的私人時間。在白天,趙光義絕對是個心思縝密,處事利落的王爺。狠、準、快。趙光義從來不在瑣事上浪費時間。就像他對那些女人一樣,無論是淑女千金,抑或是小家碧玉。他從來不強迫她們,他迷戀的不是女人本身,而是那個征服的過程。一旦征服之後,他會毫不留戀地在第二天清晨就將她們處理掉。作為朋友,趙光義絕對是能夠同甘共苦的那種;作為王爺,莫昔童對趙光義的處事風格是尊敬而欣賞的;但作為一個人,趙光義不時表現出的冷血仍讓莫昔童這樣一個粗線條的人都膽戰心驚。趙光義是一隻豹,即使它優雅、溫順、慵懶得有如貓般,但你千萬不能惹惱它。因為,一口斃命,才是它的本性。
這時,遠處有隆隆的車馬聲。二十匹左右的馬,三到四輛車。莫昔童將耳貼在地面,精確地推算出遠處的車馬數。
“這樣浩蕩的隊伍。看來,目標出現了。”
果然,不久後,隨著一陣塵囂,大大的寫有“南唐”的旗幟迎風招展。莫昔童望著眼前的四輛馬車。李煜與小周後絕對不可能坐在第一輛與第四輛馬車中。首尾的馬車充分暴露在敵人的視野中,太過危險。第二輛車與第三輛車……莫昔童輕輕一運氣,右足一點地,眨眼已停在第二輛馬車頂。馬車伕只顧著一路向前,完全沒有發現車頂上已經立著一個身著一襲黃衫的俊朗男子。就在莫昔童掀開轎簾的剎那,連一向不韻女色的他都不禁倒吸了一口氣,那是一個安睡著的仙子。一身淨白的素服不染一絲俗世的氣息,輕靠窗簾的臉龐寧靜而細緻,光潔的肌膚完美得如瓷器。長長的睫毛輕輕顫動,如靜立在花蕾上微扇翅膀的蝴蝶一般。不愧是南唐第一佳人,簡直就是完美。相比之下,趙光義曾經擁有的那些美女根本就不值一提。
“誰?”馬伕的反應顯然是遲了,只見一抹餘光,轎中已是空空蕩蕩。
王府的書房內,趙光義背身站在窗旁。
莫昔童差不多已經得手了。他暗自思忖道。
“李煜。”趙光義輕念著這個名字。
“想在製造了那麼多麻煩後,還輕輕鬆鬆地讓大宋子民來奉養他?白日做夢!”趙光義對李煜是恨之入骨的。他,一個從來沒有失敗過的男人,竟然在李煜那裡碰了一鼻子灰。想那年,他正是急需多建功績來立威信的時候。大哥將他派作大宋的議和使臣去南唐議和,哪知李煜竟毫不重視地將他拒之門外。他不允許,哪怕只是一點小小的瑕疵都不允許在他——趙光義的生命發生。想到這裡,趙光義不由輕蹙劍眉。他要李煜痛苦。雖然殺了他是最直接和痛快的方式。但他不能。趙光義不希望為了一解私恨,而讓整個大宋背上“沒有容人之量”的名號。大哥如此辛苦開創的江山,趙光義對它的熱愛就如同對自己大哥的愛一般。想到大哥,趙光義臉上的線條便柔和了起來。大哥是趙光義心目中的英雄。他少年時便隨大哥征戰四方。大哥的野心、氣度和豪邁都是他趙光義望塵莫及的。既然大哥接受了李煜的降書,那他趙光義就一定會微笑著迎接李煜的到來。但是,他絕對不會讓這個可惡的男人輕輕鬆鬆地踏入汴京。所以,背地裡做一些小動作也是合乎情理的。
“莫昔童不會讓我失望的。”
他很瞭解莫昔童的能力。他相信,很快地,小周後就會躺在他內殿的床上。他要讓李煜的痴情成為一個天大的笑話。
沒人能想到,眼前這個俊雅的王爺會將殺戮和女人視為生命中樂此不疲的兩個遊戲。不一樣的過程,卻同樣能給他帶來征服的快感。年輕時,隨著大哥走南闖北地打江山,最為豪氣的時刻,就是手握染成血色的紫霄劍同一班將士以壇為杯地爽快喝酒。從黃橋兵變後,殺戮漸漸遠離了他的生命,收斂起征戰時的霸氣,他開始尋找新的征服物件——女人。趙光義從來不缺女人,但也從來沒有相同的女人能待在身邊超過一天一夜。他從來不曾記住她們中任何一個的姓名、樣貌,就像他無法記得混戰中被自己砍殺的敵人是何長相一般。他在乎的只是那個過程,那個讓對方臣服的征服過程。
“王妃?”趙光義對著窗外園景冷冷一笑,大宋不會有人有幸能得此封號了,因為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女人配做他趙光義的女人。
李煜?那的確是個和自己截然不同的男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