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理所當然覺得本州人民交的錢,當然應該花在建設本州上。
在華夏,一個滬江人納的稅可能被轉移支付去滇黔扶貧了。但是在米國,要是一個紐約州的人納的稅(聯邦所得稅除外)被拿去救濟阿肯色窮逼了,那絕對是要引起鬧獨立的重大問題“你州”阿肯色人就是餓死,關“我州”紐約老爺什麼屁事?
就拿後世2017年華夏討論得很熱的“物業稅”(房地產稅)。華夏人大多隻關注這玩意兒如何徵、如何定免徵額、如何控制房價(事實上大多數窮人就把物業稅當成打壓房價的手段了),卻很少關心徵來的錢該花到哪兒。
這玩意兒,在200年前的米國就玩過了,也一直在玩,只是米國政府從200年前就漸漸發現聯邦收這個稅會被強烈反抗,放棄了。交給州收,後來州政府收也被各種抗議,只好繼續下放到縣。一直到如今,米國的物業稅還是市縣一級在收。
究其原因,就是每個米國人腦子裡都有一根弦:收物業稅可以,但“我的土地、房子”收來的物業稅,必須用於“維護我的房子周邊的基礎設施、為我的房子提供區位價值增值”。
換句話說,哪怕今天布魯克林區的人交的物業稅,被拿去修一條皇后區的地鐵,只跨了一個區,導致皇后區一些沿線房子增值了,那布魯克林人也是肯定要把紐約市長掀下去坐牢的。
(注:這裡只是用國人能夠理解的模式舉例,實際上在米國地鐵修通並不是導致房地產增值的因素,反而是導致房子貶值的因素。
因為米國人認為“凡是公共交通能到的地方,那就意味著黑人、窮人、養不起車的人也很容易到達其周邊晃悠,所以導致這塊地皮不安全”,加上米國人的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