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心積慮要黑蘋果公司商譽”的商業間諜了?
她還想再問些“那如果對方這樣定性我的目的達到了,會有什麼後果”之類的問題。
可是,虞美琴因為需要立刻組織反駁,所以沒時間搭理她了。
馬和紗只能把疑問暫時摁回肚子裡。
不過,看臺上的少數記者,也不都是草包。
比如,當初一審時第一場來採訪過的那個外行女記者,和那個她經常追著求教的“資深懂行旁白君”盧哥,這次也依然到場了。
“盧哥,如果那個杜丘明成功證明馬和紗所應承擔的責任不是‘違約責任’,而是‘締約過失責任’,那又會有什麼後果呢?杜丘明為什麼要這麼費盡心機爭這麼一個看起來無傷大雅的名分呢?”外行女記者如是問。
“什麼叫無傷大雅的名分?你懂個屁!這裡面的門道……嘶,陰險著呢!”被稱作盧哥的解說君如是答道。
……
“締約過失責任,通俗但不精確地解釋一下,大致就是指‘合同/契約都沒成立,或者自始無效了之後,其中一方依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比如你賣我個房子,合同簽好了,我也交了10萬定金,最後你反悔不賣了,那你承擔的就是違約責任,把10萬定金還我,再多賠我10萬,這事兒就了了。如果我要強制你履約,法律是不支援的。違約責任的追究,如果有條款約定,就只能按約定。
但締約過失責任就不一樣了,因為你在合同成立之前,就有些別的法定的違法行為,導致合同一開始就成不了。但同時還因為這些明文法定的行為,給我造成損失了,所以我要你陪
這時候,因為‘約’都不存在,我要你承擔責任的方式自然就比違約責任更加靈活多樣了。可以根據補償性原則,包涵‘停止侵害’、‘按照實際損失賠償’這些模式了。”
解說君盧哥,對著旁邊的萌新女記者賣弄了一番,總算讓看臺上的看官們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