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理麥看了一眼蔣雯雯,笑著說道:
“二叔、三叔,這份檔案,有段時間我是天天帶在身上,有空就拿出來研究它,現在對檔案的內容可以說是相當熟悉了。”
“田理麥,那你大致將內容介紹一下。”二叔蔣祝民說道。
“好吧。”田理麥答應道。
田理麥介紹說,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這份檔案從六個方面積極保障旅遊業發展用地。
(一)有效落實旅遊重點專案新增建設用地。
為保障重點建設專案順利落地,針對規劃銜接不夠問題,檔案提出了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有效的規劃銜接機制。
依據《土地管理法》、《旅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強調各地按照資源和生態保護、文物安全、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加快旅遊發展規劃,並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銜接工作,從而奠定旅遊業發展依法、依規劃用地的基礎。
二是按照旅遊專案建設時序及時保障用地。
對符合相關規劃的旅遊專案,按建設時序分別及時保障落地。
三是加大旅遊扶貧用地保障。
農村貧困人口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鉅的任務,旅遊業就業容量大、經濟帶動性強,在我國扶貧開發中發揮著日益顯著的作用。正成為我國扶貧攻堅的嶄新生力軍。
因此,檔案特別提出加大旅遊扶貧用地保障政策要求。
同時,檔案還明確了鄉村旅遊的用地政策,從明確用地供應和方式兩方面支援旅遊扶貧。
(二)支援使用未利用地、廢棄地、邊遠海島等土地建設旅遊專案。
按照國務院檔案規定,結合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檔案對使用未利用地、廢棄地、邊遠海島等土地建設旅遊專案的政策進一步予以細化。
一是對使用荒山、荒地、荒灘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土地建設的旅遊專案,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二是對使用上述土地建設旅遊專案的,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相關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
三是開發旅遊專案與土地復墾相結合,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文明相統一。
為此,檔案提出兩方面政策措施。
一方面支援各地按照《土地復墾條例》的相關規定,制定支援政策,鼓勵土地權利人自行復墾開發垃圾場、廢棄礦山等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建設的旅遊專案。
另一方面,對政府收回或徵收的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允許透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合併確定新的土地使用權人和復墾投資主體,以吸引社會資本投資。
(三)依法實行旅遊業用地分類管理制度。
針對旅遊業用地型別多,生態景觀涉及農用地、未利用地規模大,一般不改變土地性質的特點,檔案提出對旅遊業用地實行分類管理制度。
對旅遊專案中永久性設施建設涉及的用地,依法按建設用地管理;
對屬於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的,既不改變土地權利性質,即仍由現有土地權利人使用和管理,也不改變土地用地用途,即屬於農用地的仍按農用地管理,屬於未利用地的仍按未利用地管理。
對這一部分土地利用與旅遊經營的經濟關係,由相關當事人依法協商解決。
依法實行分類管理,既有利於減少建設專案用地轉用徵收規模與成本負擔,又確保當地群眾不因旅遊專案的發展而離土失地,而是可以共同參與經營、分享專案收益。
(四)多方式供應建設用地。
針對旅遊業建設用地涉及多種規劃用途,部分用地用途不夠明確的問題,為支援旅遊業發展、規範旅遊業用地供應管理,檔案主要提出三方面政策。
在旅遊相關建設專案用地中:
一是嚴格執行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用途混合且包括經營性用途的,應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供應。
二是明確部分旅遊業用地規劃用途,同時,為體現對旅遊業發展的支援,對規劃用途和供應管理進行了協調,部分旅遊專案用地規劃用途按國家標準進行分類,供應方式、價格、使用年限則按法定“旅遊用地”的規定實施。
三是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方式供應旅遊專案建設用地,以降低旅遊專案開發初期用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