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急,與自己一樣的怦動;而二人早已擁抱得難解難分了。他——可以回應嗎?她並不喜歡站在被動的位置,所以輕輕挑了下舌尖,令他震動了一下,立即熱烈地與她糾纏吸吮——直到丁皓猛然停住,她才得以好好地調整呼吸,覺得自己好像閉氣很久了。她臉埋在他胸前急喘——一個問題同時跳到腦中——“為什麼……吻我?”她抬起臉問。
“我高興。”他任性地回答,很少笑的臉上竟然笑得十分邪氣,再次啄了下她的紅唇。
“那你常常保持很高興的狀態嗎?如果你在高興時身邊正好沒有女人呢?就算是男人也將就了?”她信以為真。他吻過很多人嗎?心中討厭這個想法。
丁皓嘆了口氣,他就是凡事認真。他也不是個有幽默感的人;但,天知道,他真的好喜歡逗她。
“我高興也要看人的,你嘛——最有機會看到我高興哦。”
朱浣浣輕聲道:“不可以隨便吻人的,我以為只有那種一生一世要在一起的戀人才會以吻為誓。它很神聖的,是不是?”
他正色道:“沒有感覺的男女接吻一千遍還是沒有感覺;可是你有,對不對?”
她點頭,眼光像是一個急於求知的學生,充滿全然的信賴,等他再說下去。
“那就代表,你會是我的女人。”
“姘頭嗎?我不要!”她對感情或許迷迷糊糊,對丁皓說過的話可從沒有忘過,這二個字眼她可不敢領教。死丁皓,當他的女朋友不算太壞,反正她並不討厭;可是對於那二個難以入耳的字眼,還是留給倒黴的人吧。
“不是姘頭,死腦筋!是女朋友——以後要當妻子的那一種。”他乾脆明說。反正他已在她唇上留下了他的唇印,將來誰要敢打他大主意,他會率先揍死那個不長眼的傢伙;那個王平志是第一個要痛宰的物件。
朱浣浣疑惑地看著他,“可是——我答應了嗎?怎麼你的口氣像是你說了就算。”
“你會的,只是你不明白而已。”他替她做決定,反正他不打算讓她跑掉。去他的高學歷·正經小姐!他不在乎,這個女人在他眼中只是個傻乎乎的丫頭,不保護不行——世道險惡,外面壞人一大堆。平生第一次,他有了想結婚的念頭,不是想找個人暖床,不是為了一個固定的床伴,只為了她——一個叫朱浣浣的女人!
你跑不掉了——孟冠人不是這麼說嗎?
別人談戀愛都是這樣嗎?朱浣浣不知道;可是丁皓從頭到尾沒說一句好聽的話,是不是連哄帶騙的樣子。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他呀,而且他的缺點罄竹難書;她要這種丈夫嗎?反正來想,丁皓的確需要她這種老婆;如果沒有她這麼愛乾淨,丁皓三天之內就可以再堆一座垃圾山,那實在太恐怖了。
“丁皓……”想一想又似乎覺得不大對勁,正要開口,就被丁皓阻止;他想到另一件事。
“浣浣,中午你說王平志來騷擾你,那他有沒有說什麼話?”
“他說要弄垮你。”她皺眉思索另二句話要不要說。
“還有呢?”他抬起她的下巴;一看就知道還有下文。她嘆口氣道:“他還說,我可以讓流氓睡,他有錢有勢。”王平志那種人沒什麼計較的,怪只怪自己長相太“情婦”味了;她總是十分感嘆自己的容貌常常招來不幸,從小到大,沒一件事順心。
丁皓眯起了眼,不說話。
丁皓一張嚇人的臉,也是一個令她陌生的面孔,叫人打心底起寒顫。我不會讓你受委屈的。
第四章
白水晶手捧著熱咖啡杯取暖,雙眼上下打量朱浣浣;這女人怎麼這麼豔光照人、滿臉春意?春天全在她身上了。
“戀愛了嗎?你這輩子沒有這麼漂亮過。”她丟一個椅墊給朱浣浣,自己在地毯上坐著,倒了一杯熱咖啡給她。
朱浣浣並不覺得自己戀愛了,只是近些日子來,過得十分充實快樂,心情一直很好。昨天告知丁皓今天週日要陪朋友過,他將水晶的身家問得詳詳細細後,還考慮要不要讓她來。星期天還不許她自由嗎?後來他親自開車送她來;要不是丁皓今天有事,那麼他一定會跟她一同來耗上一天——他總是不放心她。在車內的吻別火辣辣得叫她上來五分鐘還沒清醒過來。丁皓說她是他的“女朋友”,事實上她還沒有這種感覺;可是他一臉霸氣,說他講了就算數。什麼時候開始的?要是先前有一點經驗就好了,在感情方面她是懵懂無知的;渾渾噩噩地過了二十四年頭,大半光陰全是在書中度過的。對情一事,既嚮往又無知,但至少她知道,應該會有些甜言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