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1 / 4)

「媽咪,好熱呀。 」

「別。。。。。。別動,就快好了。 」

她詛咒著。這該死的熱天氣,這些無聊的圍觀人潮。

她咬著牙,用彩筆在小女孩臉頰上塗上兩筆,一個活潑燦爛的笑同時在畫紙和小女孩母親臉上浮現。

她將畫紙卷好交給小女孩,圍觀的群眾漸漸散去了。她坐在小板凳上無端發起呆來。流浪的畫家,流浪的夢。當藝術創作與商品買賣畫上等號,藝術的價值何在?

她不知道她一直在追尋的是什麼?

來到巴黎,總以為夢想可以成真。只是織夢人越來越窮,離她的夢越來越遠了。

之二 夢在想像之中流浪

後來連小房間也住不起了,她只能搬到那種窄得不能再窄的傭人房。

那其實已經不能算是一間房了,是八層樓高的大廈最頂層用來擺放雜物的雜物間。

斜落的屋頂切掉了一大半牆面,僅剩的一小半空間得擺上一張單人床,一個書櫃,一個畫架和她所有的畫。她的床說是床也不盡然,只是個破舊的單人床墊罷。床墊是她剛來時買的,那時還是八成新的二手床墊,跟著她東搬西遷幾年下來,床墊邊緣也脫了邊了。

她總還捨不得換,換個床墊也得賣上幾張畫。她已經在熬日子了,什麼都得省著點。她住的簡陋,穿的寒傖,連她一向最寶貝的頭髮也顧不得整理了。

上巴黎的美容院?她望著鏡裡一頭亂髮冷笑了一下,那可要花上她一個禮拜的吃飯錢呢。

在巴黎像她這樣的藝術家,街上一擰就有一大把。

那蹲在街邊用粉彩筆在地上畫聖母像的,那坐在河邊,街頭,美術館裡對著一張畫紙埋頭作畫的,還有成堆坐在蒙馬特,聖母院,龐畢度中心前面擺畫攤替人畫人像畫的。

那一大票子畫家呀,吞下了藝術無價的尊嚴,擺起了笑臉。

「先生小姐畫張畫吧!一張一百法郎,兩張只要一百五。 」

偏是多得是隻看不買的人,那畫攤空著,坐在畫攤後頭愁眉苦臉的畫家,便也成了巴黎的一個景點。

3

很多個晚上她是在睡夢中被吵醒的。媽和爸在吵。爸的酒量很好,很少喝醉酒,最多隻是喝到醺醺然,一腳高一腳低而已。他喝了酒回來,倒頭就睡,不吵也不鬧,那吵鬧不休的人通常都是母親。她會揪著他的頭髮,指天咒誓地哭喊,他把他領的工錢一個晚上全喝光了。

她們在半夜裡醒來,坐在被窩裡,聽著隔壁房裡的哭嚎咒罵。她望著姊姊,姊抱緊了棉被,眼睛裡的表情是嫌惡也是淡漠。

他們沒有選擇餘地地被生在這樣的家庭裡,等到長大到可以做選擇了,她們不約而同地選擇了逃離。

姊脫離這個家庭的方式是結婚。十八歲生日過後不久,她宣告她要結婚了,物件是她廠裡的課長,年歲大她整整一倍半。

那人有家小了,姊姊急著想用結婚來脫離這個家庭,改變自己的命運,不顧一切阻攔,硬生生把人家

的家庭拆散了。

她的婚姻沒有得到爸媽的祝福,她唾棄這個家庭的用意是明顯的,爸媽看在眼底,氣在心底。

未來的女婿無一可取,只仗著有一點兒積蓄就要把他們辛苦養大的寶貝女兒娶去了。

「要結婚可以,聘金二十萬先送過來。 」

媽把對女婿的不滿意挑開來了。姊姊心裡很不平衡,他們當作在賣女兒呀!

那場婚禮的結尾是不歡而散的。

姊姊結婚搬出去後,秦夢南檢到一本她掉落在牆角的日記,好多頁都只反反覆覆重覆著一個令人怵目驚心的句子:

「 !我憎恨這個家我憎恨這個家」

再翻開一頁,卻是天馬行空的想像了:

「我希望有一天,爸媽會告訴我:他們不是我的親生父母,我是領養的,或是路邊撿來的,這樣我就可以名正言順脫離這個家了。這樣至少我還有一個希望:另外有一個家。 」

姊姊對童年記憶的不愉快十分鮮明。她藉著結婚來改變她的命運,可是有時愈想改變的事愈改變不了。她跳出了一個泥沼,落入了另一個深淵。她找了一個滴酒不沾的丈夫,可是那人卻會賭錢的。

秦夢南出國前還去看過她,她的情況很不好,家徒四壁,家裡所有值錢的東西都被他賭掉了。她握住秦夢南的手,眼底流著羞愧的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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