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少。這個危險卻更不可不考慮。”
田況說:“交趾地偏民貧,便是要他賠償,他也拿不出來。反而朝廷大軍若是深入交趾,不但更加耗費錢糧,而且軍士不習其氣候,也未必一定能畢其全功。”
方薔立即說:“去往交趾的海商稱,交趾都城直到海邊,皆是肥美土地,且河網縱橫利於灌溉。其稻穀一年可三熟,土人稍行播種就可豐收,因此以前多有海商往交趾買米,以救我大宋災荒。交趾自如今李氏篡位之後,便對四周進行征伐,四鄰所藏珍寶多入其宮室。據臣所知,儂智高為從贖回其父儂全福,就曾向交趾繳納數十斤重的生金一塊。交趾數此侵略南方的占城,占城數百年積存盡歸交趾所有。這些事情報紙上都有登載,所以,說交趾地偏可以,民貧可能也勉強可信,但是交趾李氏是斷然不窮的。”
“臣以為,交趾若要證明真心求和,就當賠償我大宋損失和出兵的費用,並且將下令屠殺我大宋百姓的罪人交我大宋處置。只有如此,才能震懾交趾國人及周邊蠻人不敢再對大宋生輕視之心,也可使大理不敢對大宋領土生覬覦之意,此戰花費這麼多錢糧,戰死這麼多將士才有意義。否則大理、蠻人,必然效法交趾,見有機可趁就行試探,見無機可趁便求和息兵,有七分之利卻只有三分之弊,這樣其實是鼓勵蠻人對我大宋進行蠶食。”
龐籍問:“方御史的意思是不許交趾求和了?”
方薔卻說:“臣以為當允許交趾求和,但和談的條件要以懲罰交趾,使交趾不敢再犯大宋為目的。所以條件應有三。其一,交出屠殺我大宋子民的交趾將領讓朝廷處置,上慰死難百姓在天之靈,下安生民之心。其二,歸還大宋被交趾擄掠人口,賠償大宋損失及出兵費用。其三,交趾王當退位謝罪。”
眾人一聽,好傢伙這其實就是不讓交趾求和啊。軍報上說,在邕州領兵的是交趾王李德政的幾個兒子,在欽州廉州領兵的是李德政的姐夫,你還讓李德政退位,這是把人家一鍋端了,人家答應才怪。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那也是理所應當,誰也不好明說大宋的百姓死了就白死了,錢花了就白花了。但是大家都是聰明人,支援交趾求和總能找到理由。
“臣以為,若是以此三個條件作為息兵的條件,有失中國風度,使蠻夷笑朝廷太斤斤計較。再者,本朝自肇建之初,一直懷柔蠻夷,提出這三個條件,只怕讓蠻夷疑『惑』朝廷改弦更張,疑懼而去。”
這是司馬光站出來了。
御史班次中立刻又站出一個白臉的御史高昞,高聲道:“為大宋子民討還公道何謂斤斤計較?此論乃禍國殃民之言。”
“若是大宋對蠻夷不能討還公道,那麼也許司馬(史館)檢討在這廟堂不覺怎樣,但百姓卻會以為蠻夷可以殺害宋人不受懲罰,知道一旦有邊事,朝廷就會損子民而補蠻夷,如此凡事都會畏懼蠻夷,甚至以成為蠻夷而自得。如此,終有一日朝廷會失盡民心。”
“從法理上講,凡事需要公平。按照大宋法律,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有錯當罰,王子亦不可免,這個沒錯吧?交趾乃大宋藩屬,自當遵從大宋法律,交趾李德政豈能例外?法律就要斤斤計較,以使罪罰相當,司馬檢討難道以為開封府大理寺斷案可以隨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