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小說:成都情史 作者:打倒一切

加劇的痛苦。

“好吧,我坦白地告訴你,你的丈夫碰到了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這個案子很複雜,很有挑戰性。我樂意受理此案。只是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那就是有關我的報酬。我需要預付。”

“預付?”李娜感到震驚。

“是的,這是行規。在接受一個案子以前,我必須得到酬金。因為一旦我在預審過程中出面為你的丈夫辯護,我就會成為這個案子中登記的律師,那時無論你給不給我錢,從法律上講,我都無法從這個案子中脫身。如果你的丈夫判了刑,你就可能拒付酬金。”

這簡直就是放屁!李娜對這一切有關案情的東西,此時更是不知半點。她幾乎張不開自己的嘴。她問:“多少?”

“兩萬。”她聽見他說出這個數字時,語言是那麼輕快,彷彿這不過就是兩塊錢而已。

“先付多少?”李娜又一次感到驚訝。還沒有從剛才的震驚中回過頭來。

“我想在受理前先得到一半,餘款在案子結束以後你再付給我。”

“能不能少點?”李娜開始了跟他討價還價,希望降低這個費用。只可惜在這個行道里,自己處於弱勢地位,就如他們菜板上的肉,任由宰割。

“不行,要不然我就有可能不接這個案子了。”

“謝謝。”她也不想給他再這樣的繼續談下去了,她受不了這個律師的生硬態度,以及那內心深處就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厭倦感。總之,她不喜歡這個人。

陳思翰為她提供的第五個律師是羅偉,看來他是個好人。

“看來你們碰到了一件非常麻煩的事。你認為你的丈夫會做那種事嗎?”這是一個微妙的問題,這是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李娜對這個人有點兒好感,至少他對莫嚴犯罪表示懷疑。她猶豫了一會兒,說:“我認為他不會幹。這並非是因為我是他的老婆,我不相信他會幹那種事情。他不是那種人,他根本不需要那樣做。”

“我同意你的看法。但是,有些人有時也會做出令人難以相信的事情。為了你自己,你還是應該有思想準備。也許你丈夫也有你不瞭解的一面。我說的也許,希望你不要介意。”

這是可能的。任何事情都有存在的可能性。但是李娜不相信他自己的丈夫會幹出那種事情,她絕對不相信,就是打死她也不相信。

“等到陳思翰從莫嚴那兒回來後,我想跟他談談。”羅偉說。

“謝謝。我從電話裡得知這12小時以內不能與莫嚴見面,我們只有請一名法定辯護律師。陳思翰說他無資格受理這個案子。”

這個案子,這個案子,這個案子,李娜非常討厭這個詞了。

“陳思翰是個可以信賴的人。”

“我知道。羅律師我想……我想……我想問你一下。”她結結巴巴地說,對於這個問題是敏感的,也是需要說明的。

“還有什麼問題嗎?”

“你的報酬要多少?”

“我們可以商量,我會盡可能收費合理的。”

“我坦率的告訴你吧,剛才我已經與一位律師談過了。他要我在他受理這個案子之前先預付一萬塊錢,可是一時我還拿出來,前幾天才進了一批貨,資金都在貨裡面了。”

“你是做什麼的?”

“我開了一家服裝店。”

“哦,這個問題我們等到以後再考慮。至於我的酬金,我認為在受理前先付4000元是合理的,案子結束以後付剩餘的5000元。如果你是陳思翰的朋友我就放心了。”他的話使李娜感到震驚,假如不是陳思翰的朋友,又是多少?此刻她也感到了某種安慰。

“你認為合理嗎?”

她默默地點了點頭,儘管有些吃驚,但卻鬆了口氣,無論如何這個價比剛才那個要少得多。她將耗盡她存摺上不多的積蓄,可是至少還可以湊足這次現金。那麼剩餘的那部分呢?她將會對那5000元發愁。假如沒有其他的辦法,她只好忍疼割愛賣掉車子。莫嚴是他的生命。為了他,她什麼都可以放棄的,更何況是一部車子呢?

“沒問題。”李娜答道。

“很好,我在什麼時候能夠見到你?”

“隨時都行。”

“明天在我的辦公室見面。今天下午我要與陳思翰談談。明天上午十點以前我還有點事。你能在十點以後來我辦公室嗎?”

“行。”

“我會得到一份派出所的報告。到時候看看我們的根據是什麼,你覺得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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