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4)

小說:痞子大俠 作者:一意孤行

她卻不以為然,師弟或許性情稍微極端了一點,但他的心腸其實是很好很好的,看看他在山裡這麼久,幾時胡亂殺戮那些鳥獸了?除非對方先冒犯了他。

照師弟的說法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抱歉了,犯我一分,我必十分回報。

師弟主張人性本惡,因此除惡務盡。

爹爹認為人性本善,凡事必留餘地。

她則覺得他們兩人都有道理,不妨擇中庸而行。

他們三人就在這裡……對了!她想起來了,這地方就叫白雲莊,是她真正的家啊!

一隻大掌無聲無息拍上她的肩,以她目前的功力該是躲得開的,但她沒有躲,一雙淚眼回望過去,盯住那黑髮中夾著銀光,容顏如雪的男子。

“師弟……”淚水滑下,她軟軟地倒進了男子的懷裡。

曾經,他瘦瘦小小,足夠她完全抱進懷裡呵疼著;如今,他抽長的身子比她足足高出了一個頭,寬闊的胸懷緊緊地擁著她。

他的身體在顫抖,四年啊!多麼漫長的時光,久到他以為自己已經不可能等到了,她必是死去了,否則怎麼會任他翻遍天下,仍然遍尋無蹤。

他本已下定決心豁出這條命,為她報完仇,就下黃泉去找她。

然而,上天終究沒有絕了他的生機,終是讓他找到了她。

他小心翼翼護著她,不惜耗費大半功力為她打通阻塞的經脈,餐餐靈藥,佐以昔年他倆在山上最喜愛的東西,用最平和的方法,總算勾回她的記憶,令她重入他懷抱。

好久、好辛苦的一段歲月啊!

他抱著她,指著左前方一塊黑抹抹的地面。“就是在這裡,我第一回見到你,我發誓,長大後一定要娶你做我娘子。”

丁叮一陣沉默。當時的她年紀太小,不瞭解他口中的“喜歡”到底是什麼意思?對於他的親近、摟抱、甜言蜜語,根本不解風情,索性什麼也不做,一切隨他,直到那一夜……

他扶著她,引她走遍那曾經存在、如今卻成廢墟一片的白雲莊。

他們曾經在丹房裡打架,在書庫裡讀書,在廚房偷喝酒……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復記憶,但他卻記得一清二楚,彷彿在白雲莊那段歲月,每一時每一刻都是用烙鐵直接烙進他的骨子裡,任憑歲月無情流轉,刻痕始終如一。

他們的腳步最終停在密室前。

當年曲笛建這密室,為的就是在緊要關頭保護自己跟丁還父女。卻想不到,正是這間密室引得他與她生離四年之久。

“你知道嗎?師姐,我愛了你近十年,從我們第一天見面開始,我就知道我愛你,這一輩子僅會愛你一個。但只有一次……我幾乎是恨你的,我想問你,那夜,你為什麼要救我?為什麼要拋下我?我寧可和你死在一塊,也不願獨自偷生。”

她抬頭,模糊的淚眼看著他清俊的容顏,面白如玉,若非那一頭泛著銀光、夾著點點星霜的頭髮,他跟過去完全沒有變。

是什麼原因讓他顯得如此蒼老,又如此深沉?

她心好痛。“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歡是什麼意思,直到那一夜,我看到那兩柄柳葉刀差點攪碎你的身體,我突然懂了。我捨不得你受傷,我想你好好活著,但願你一生平安到老……我要你快樂,師弟,我衷心祈求上蒼能賜給你幸福,只要你能活下去,我……我可以做任何事。”

霎時,曲笛心底像翻起了濤天巨浪,緊緊地將她摟進了懷裡。

記億中,這輩子他沒有真正地擁有過什麼東西,他總是在追尋、掠奪,然後失去。

小時候,他沒有力量,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身邊那幾個尚可稱為“親人”的乞丐,被王紛活活燒死。

長大後,他有了一身本領,也使盡手段想要保護丁還和丁叮。

但丁叮不認可他的做法,丁還也不信任他,所以白雲莊還是被大火燒成廢墟。

一個人一生可以承受多少次的生離死別,曲笛不知道,但他清楚自己受夠了。

如果他真是那麼差勁的人,註定無法守護自己心愛的人,那麼,就讓他抱著敵人一起下地獄吧!

打從丁叮下落不明後,他的生命就已經跟死亡劃上了等號。

直到此刻,她完完全全記起了過去,並且回應了他的感情,他才感覺到那已停止跳動四年的心臟又開始有了律動。

“師姐,娘子……叮兒……”他的寶貝啊!“我不是在作夢,你真的愛我?”

丁叮回抱著他,從他顫抖的身軀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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