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部分(2 / 4)

負責,都是當仁不讓之事。

錢元脩那邊已經報告給了皇上知道,這裡給七王爺說也只是走過場,即使景宏不說探忠順郡王的底細,他們也會想辦法拿到證據,因此,錢元脩應道:“下官自當盡力。”

兩人跟景宏報告完有關忠順郡王的事情,也不願多待,跟景宏寒暄了幾句,獻上了禮物,就告辭回府了。

景鈺原本還想質問郭燕,為何算計自己,沒想到郭燕來此卻帶來這麼震撼的訊息,不管真假,他都知道,自己不該在此時鬧小孩子脾氣,因此眼睜睜的看著郭燕隨著錢元脩離去,自己手裡抱著郭燕給他帶的一本連環畫發呆。

景宏看了看錢元脩帶來的藥材,不過是一些尋常可見的東西,拿起了其中的一個玉盒,開啟一看,裡面竟是一朵雪蓮,景宏眼睛眯了眯,知道這恐怕是錢元脩在任上所得的東西,只是看這朵雪蓮的大小,不知道他是否藏私?

錢元脩和郭燕回府,雖然內心焦急,可是表面上還跟往常一樣,一個處理衙門事宜,一個打理後宅,有關忠順郡王謀逆之事,好像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一樣,並沒有立即去查詢所謂忠順郡王謀逆的證據。不是錢元脩不執行七王爺景宏的命令,實在是他們手中並無可靠的人可以直接使用,雪兒姑娘那裡恐怕有證據,可是想到得到,還得等皇上那裡的批示。

因為七王爺景宏破例接見了錢元脩夫妻,益州官場吃過景宏閉門羹的官員們對錢元脩的態度立時大變,不說錢元脩在衙門裡的事情走上正軌,就連郭燕那裡各家夫人走動也熱絡了起來。

錢元脩藉著七王爺坐鎮益州,也算是鎮住了益州大小官員,錢元脩是知州,作為中級官員,他的職務不過是一個上呈下接,監督下屬的作用,底下的事物自有各個知縣等處理。若不是忠順郡王事件,他沒準還想借著七王爺的威儀,抓一兩個貪官汙吏,給自己立立官威。可是如今發現了忠順郡王謀逆事件,錢元脩不敢動彈了,益州,可是忠順郡王經營了幾十年的地方,誰這道這裡哪一個人是他的爪牙,他自然不會無事找事的去戳忠順郡王的眼珠子,平白給自己惹來殺身之禍。

錢元脩此時已經深信,他前任的死必不尋常,不過,他並不想替人伸冤,做什麼青天大老爺。

作為益州知州,他的衙門裡自然也會接到各種訴狀,這一日,他就接到了一個案子。

錢元脩斟酌了一番,發現此案不涉官場,又剛好跟自己前一段時間讓吳仁調查的事件有關,便決定接下這個案子,多少為老百姓做點子事情;賺點子名聲。

錢元脩仔細閱讀卷宗,把這個案子涉及到的人物,時間等都調查一遍,算了算,這個案子已經算是陳年積案,原本是他轄區一個下縣之事,因為涉及到兩個和兩個以上的少數民族,歷任知縣怕擔責任,互相推諉,壓了多年,這次上報到他這裡,難免也有故意為難,試探他的深淺的意思。

益州,原本就是一個少數民族聚集地,不算漢族,單單數的明白的大民族就有十多個,若是細分,大民族中的小種族,還得多上幾十個。

比如苗族,若是以服飾顏色分類,就有“紅苗”,“花苗”,“白苗”,“黑苗”,等,還有以住地活種植的作物等稱呼的“高地苗”,“八寨苗”,“栽姜苗”等,還有一些勢較小的苗族,“生苗”,“熟苗”,“麻布苗”等。

這次涉案的少數民族,就是這苗族中的其中幾支,因為歷代通婚,已經叫不太出來生麼“苗”了。

第六十八章

少數民族都是以族群,各個山寨之間也有通婚,而少數民族的婚戀又比較自由和開放,不像漢族,非得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許多少男少女可以自由戀愛結婚,不必非得透過家長才能結合。再說,一般人家父母,只會希望自己家的兒女過的好,不會想她在家家中吃苦受累的,只要是女兒能夠攀的高門,女方家父母大多都是支援姑娘外嫁的。久而久之,那些窮困的苗寨媳婦越來越難娶,因為娶妻艱難,彩禮等物就得加碼,如此惡性迴圈,這些苗寨越來越窮不說,後來發展到即使彩禮足夠,外面的姑娘也不願意嫁給當地小夥做媳婦了。

於是,有的地方就發生了換親,共妻等漢人通常才有的強迫婚姻,當然,這些當事人,一直生長在自由天空下,憧憬著美滿愛情的女子們,大多是會奮勇反抗的,可是為了子孫繁衍,當地的寨主或者老人,自然要壓迫這些姑娘。

於是,就開始了封閉政策,禁止本族姑娘外嫁,漸漸的,就會有各種逃婚,搶婚,殺人等跟婚配有關的治安事件發生,有些閉塞嚴重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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