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2 / 4)

小說:阿奴 作者:莫再講

畢竟是他們最愛的孩子,事情內部解決卻是再好不過,央金瑪忙追問:“要多久?”

羅桑看見阿奴朝他手掌翻了翻,軟禁十年?羅桑倒吸一口涼氣,阿奴向來睚眥必報,白姆還是自求多福吧。他最終還是不忍心真的囚禁白姆十年,說道:“大概五年吧。”

隨後他看見阿奴的眼睛因為吃驚睜的溜圓,知道自己誤會了,當下咳嗽一聲:“要看做法的情況,時間也許不要這麼久。”

眾人的心情又像是坐了一趟過山車,央金瑪最後見羅桑鬆口,知道只要阿奴氣消,白姆就會沒事了,當下也不太擔心。

白姆可沒那麼鎮定,她只聽見囚禁五年,當場暈過去了,一天刺激太多,任誰也受不了。五年後她就是二十一歲的老姑娘,再鮮嫩的黃花菜都涼了。

隨後白姆被救醒,抬回她的小樓,被嚴密看管起來。

達娃的處置出人意料。

捱了二十鞭後。就是要打發她嫁人,畢竟是莊園裡最漂亮的姑娘,還是有很多男人想娶她。最後羅桑想起索朗旺堆的妻子死了很久了,問索朗旺堆願不願意娶她。索朗旺堆搖搖頭,他的心裡只有妻子曲品一個人。

甦醒過來的達娃也鬆口氣,不用嫁給一個傻子。

誰曾想剛才還躍躍欲試的男人們在索朗旺堆拒絕後,都不肯上前了。羅桑覺得奇怪,叫一個站在最前面的銀匠都吉問話,都吉可惜的搖搖頭,解釋道誰也不會要一個傻子都不要的女人。

阿奴無語,這些人的邏輯真奇怪,妻子又不是物件。

最後是牧場上的一家奴隸兩兄弟帶走了達娃,他們一直娶不上妻子,沒有莊園裡的人那麼挑剔。達娃哀哀的看著格列,希望他能求情。她是莊園里長大的娃子,跟著白姆錦衣玉食慣了,怎麼適應得了牧場上的辛苦勞作。格列正在恨她亂傳謠言,差點闖下大禍,根本不看她。

拉隆的懲罰是一百鞭。原本是兩百鞭,阿奴為他求情,說拉隆從狼嘴底下救了她,懲罰減半。

不過一百鞭也是夠受的,阿奴想自己答應過饒他的性命。畢竟是他一念之仁,自己才撿回一條小命,那時候他只要惡向膽邊生,現在只怕自己已經在排隊等投胎了。她對著亨珠耳語了幾句,悄悄解下一串珊瑚珠項鍊,叫他去打點,讓打手們行刑的時候手下留情。亨珠跑出去,過了一會兒回來,跟阿奴一點頭示意辦好了。阿奴心想,亨珠倒是個機靈的,就不知心地怎樣。

等眾人又重新回去陪客人,阿奴想想白姆嚇得暈過去的傻樣,樂得笑出聲來,羅桑捏捏阿奴的鼻子,笑罵:“你手掌翻一翻是什麼意思?”

阿奴更樂:“我的意思是十個月,沒想到你的怒氣這麼大。”十個月後,自己應該離開了,那時白姆就是個‘武瘋子’跟她都沒關係。

羅桑‘哈’的一聲:“我以為你說十年。”

原來是誤會,這個阿爸還是很向著自己。阿奴嘻嘻笑:“怎麼可能,就是十個月,嬸嬸都會來討價還價的。”

白姆年歲到了,家裡不可能一直留著她。不出她的估計的話,一兩月後,央金瑪就會耐不住,再過一段時間,白珍也會捨不得。

門外劉仲在探頭探腦,羅桑忽然想起來,父親把阿奴許給劉仲了。阿奴失蹤,家裡亂成一團,誰也沒有記起這件事,這下子怎麼跟阿奴說。女兒發起脾氣跟美蒂一樣的恐怖,他連忙藉口去看白姆,腳底抹油溜之大吉,今晚只有去找沈嘉木和阿波擠擠。兩人因為談論吐蕃歷史,最近打的火熱,那天說到哪了,對了,蘇毗女國的末代女王的去向。

第三十四節 開館收徒

更新時間2010…3…31 10:56:52 字數:5008

阿奴還是知道了,劉仲紅著臉結結巴巴說的。沒想到自己只不過一個早上不在,就被爺爺給賣了,才值一顆珍珠,自己還沒有紅紅的鱗片值錢。她氣得眼前一陣陣發黑,一頭栽倒在地上。她早晨就被拉隆劫走,那隻草履蟲臨時起意,什麼也沒帶,已經一整天沒吃東西。

阿奴又生病了。見她不過三個月,病了三回,羅桑很擔心,特地從察木多(昌都)請來一位‘曼然巴格西’(喇嘛藏醫)。喇嘛郎中說阿奴先天失與調養,體質太差,需要進補,固氣培元。白珍又將美蒂咒罵一遍,忙忙的叫人去找進補的藥材。

阿奴不搭理劉仲,兩人彆扭了幾天,說好婚約不算數,又和好了。

聽見他們說婚約不算數,雲丹陰沉了兩天的臉又放晴,他從善如流,在索朗旺堆這個狗頭軍師的勸告下,開始對阿奴好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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