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天,一天一槍,一槍一命。我想著六是個吉利數字,心裡默唸,“後生可畏。”
走近屍體,想拿回那包還未拆封的煙:小本生意,我從不虧空。耳朵卻捕捉到了子彈上膛的聲響,餘光瞥見身後日光隕落的天色裡一個年輕人長身玉立的軍綠色身影和他扳機上漸漸彎曲的食指。
“我拿煙。”在手指彎曲程度加重的一刻我出手重擊他握槍的手腕,再反手一抓,手指靈活地拆開那杆驕傲的槍:斯普林菲爾德M1903,極先進的槍,我那時沒有。從屍體漸漸僵硬的手中抽出煙盒,藉著尚乾淨的西裝衣袖擦了身上濺著的血跡,“開槍稍慢,左偏一公分,血濺得太大。”
“你是誰?”一句話的當兒,年輕人重組了槍,槍口對準我。
“好槍。”暮色裡槍桿閃著銳利的寒光,我頓了頓,“槍法……也好。”
“你是誰?”重問一遍,年輕人眼眸鷹隼般的光芒在我手指的繭子上定格,“老槍?”
“曾經。”我蠕動雙唇,將煙放回盒子,才發現那上面也沾了血。
“帶血,賣不動。”年輕人掏錢輕放進木盒,拿起那包帶血的煙,拆開,遞我一根,彼此點上,“我叫你什麼?”
“別人都叫我阿福,代號而已,你隨意。”我撥出一口煙,看它消散在血色裡。
“阿福……”年輕人玩味,伸出右手,“沈書華,腹有詩書氣自華的書華。比試如何?”
……
“你贏了。”拿菸頭敬了敬牆上掛著的沾滿灰塵的槍:斯普林菲爾德M1903。取下擦淨,窗外風起雲湧,槍桿在暗夜裡閃著銳利的寒光。槍是狙擊手的命,生死命定,逃不逃開,都不得解脫,我信命,我不逃,“槍收下,前線等我。”
作者有話要說:
☆、第 60 章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番外的設定是阿福死了,沈民安是他收養的孩子。總覺得石頭經過了這些事,肯定也有成熟的一天。
在那片也許從未有人類踏進過的地域蟄伏,植被茂密,昏天暗地,危險重重。小隊在隱蔽的地方駐紮待命,一切都在掌控之中,除了一個人——沈民安,這唯一一個和師父有直接關聯的人總在打亂我的計劃。
隊伍出發那天清晨,我再次見到了雷爺和上官姐姐,忽然就記起去蘇聯學習那天和他們道別的場景。那天的秋霜也很重,我在師父墳前磕了頭,然後離開。歲月如梭,今天的秋霜落上他們斑白的雙鬢,也落上我不再年輕的臉頰。
“不用查了!”號角吹過三遍,還差一人。剛要排查,耳朵裡就刺進這個聲音。
“去哪兒了?為什麼不遵守紀律?”我嚴厲責問。師父教過,一支隊伍最重要的是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祭拜父母。”曙光裡走出個青年,一字一句滿是戾氣,“你沒資格跟我談紀律。”
“叫什麼?”我忍住怒意。師父教過,言語不敬定有原因,需忍讓三分。
“沈民安。”三個字清晰決絕。
“……歸隊!”心頭一顫,吐字便不再利落。師父說過,不想這個孩子再拿槍,卻不想他還是來了,像宿命,他逃不掉,我也逃不掉。
一路行軍,專車接送,很快就到邊境。十萬大山,車過不去,只能腳走。年輕隊員一天下來總叫苦連天,我細細觀察,只沈民安一人不多話,這點像極了師父。沈民安並非師父親生,這般像師父想來是雷爺從小教的緣故,而師父說過,在苦難面前不抱怨的人必能成大器。
在山裡我們遇見了裝備精良的販毒組織,他們在拷打一個十幾歲的少年。隊員們個個怒氣上湧,我卻下了令不許多管閒事,因為師父教過,軍令在身,不可節外生枝。然而夜裡就被槍聲驚醒,有人來報沈民安摸去救人了。
顧不得穿衣,拿上槍便衝了出去。追到槍聲響起的地方,夜裡暴雨,電閃雷鳴,照亮滿地毒販的屍骸,沈民安和救下的少年都倒在血泊裡。我差點以為要像當年的雨夜送走師父一樣送走沈民安,所幸他們都只是受傷,很快就甦醒了。我們知道那少年叫小軍,是被拐過境來的,無家可歸。
“石隊長,你就收下我吧。”這已是小軍第三次跪求我收他做徒弟,帶他上前線。
“不行。”我斷然拒絕,就像當年師父拒絕我一樣。“狙擊手少有善終,拿起槍就選擇了死,石頭不值得”,這句無奈的話寫在師父拒絕我那天的日記上。那年雷爺含著淚念給我聽,我一輩子不會忘記。
“石隊長,我真得什麼也不怕,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