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小身後跟著的人都繃緊了所有肌肉等待著他們老大發火,大氣兒沒一個人敢喘。
陸一看熱鬧地瞅著時小,怕他聽不明白,給他重複,“人家要去告你在外面養女人。”
士兵甲、乙、丙、丁,“……”
時小‘嗯’了聲,慢悠悠從襯衣口袋裡取出來一東西,開啟,拿到了女人面前。
赫然一張結婚證上面,是時小和陸一的結婚照,還寫著他們倆的名字,以及領取結婚證的日期。
陸一甘拜下風,“這東西你隨身攜帶?”
士兵甲、乙、丙、丁再次,“……”老大威武!
那女人白了臉,陸一好心提醒,“看仔細了,鋼印在這兒呢,沒領過結婚證的人沒見過,有哪位好心剛領了證的給這位阿姨看下真正的結婚證什麼樣兒嗎?”
一個看不下去的好心姑娘走了出來,手裡還拿著剛辦理好的結婚證,“就是,省得有些人說咱的是假證。”同仇敵愾。
士兵甲、乙、丙、丁們憋笑挺不容易的,“……”嫂子牛b!
那女人要瘋了,對陸一有想法的男人也傻了,人家放著這麼一個優秀的男人不要,能去跟你?痴人說夢呢!
女人見自己男人還在痴心妄想,發了狂的要把受的委屈全數撒在男人身上,抓撓踢踹的,什麼都用上了,哪裡還有一絲半點形象可言?
時小不顧人家當事人的傷心欲絕,冷颼颼地問後面士兵,“尋釁滋事怎麼判。”
陸一抬頭看一臉嚴肅的人,他這是要動真格的了?
“擾亂公共秩序怎麼判。”
時小連著兩個問題,女人安靜了下來,那男人拽著女人的手,豎起耳朵聽著士兵的回答。
甲對時小行了個軍禮,“報告,詆譭軍官暫且不算,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毀壞財物、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
甲興致勃勃的報告還沒講完,時小抬手製止。
乙士兵一個大跨步站到鬧事女人面前,“擾亂公共秩序罪……”
別說那女人,陸一都要被嚇尿了,這還要被判刑?
誰讓她是善人,就嘴巴上厲害,心眼兒還沒那麼狠,一聽要被判五年以下什麼什麼的,她慌了,拉著時小求情,“嘿嘿,她也沒怎麼我。”
時小看了她眼,陸一乖乖站好,不再說話,那一眼,跟刀子似的。
“送拘留所。”
時小四個字,士兵們上前,拉著那女人和那個男人,出了民政局大廳。
陸一干著急,她沒想讓他們受罰,現在都攤上牢獄之災了。
時小看她,“別在這裡上班了,惹是生非。”她那一張臉就是個禍害。
這是剛開始,時間久了,還不定接到多少投訴呢她。
陸一可委屈,把她弄來京都,他每天不在家,她一個人在家無聊死。
時小低低說,“我缺個文員,你去給我做文員吧。”
陸一抬眼翻他,“有節假日嗎?”她可是很注重勞逸結合的!
距離近,時小能聞到她身上淺淺的淡香,“嗯。”就是個懶傢伙。
心裡樂開了花兒,羞答答的跟他說,“那你先走吧,我最後一天上班,還要交接手續。”做人要有責任心滴噻!
交接手續這幾個字聽在時小耳朵裡,他不由自主笑了出來,“好。”她還有什麼好交接的?剛乾了幾天的小兵。
時小離開以後,民政局裡漸漸恢復平靜,大家該幹嘛還幹嘛,同事都羨慕死她,說時小這好那好,陸一聽了心裡也甜滋滋的,高高興興過了這一天。
晚上回家,她還在惦記著白天那倆奇葩,“你不會真的把他們倆抓起來送牢房裡了吧?”
時小沉著一張臉,“說服教育以後就讓他們走了。”
陸一這才放下心,“那我沒有什麼學歷,也可以給你做文員?”雖然她柔道、散打、泰拳樣樣精通,太長時間沒練,都有些生疏了。
時小面無表情,“可以。”
陸一想到自己的學歷,爬到了他身上,“我是軍校裡畢業的,你是不是早就知道啊?”他們家陸末和了不不有愛國情結,他們五個還有像顧已陌呀,丁墨什麼的,都是從軍校畢業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