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部分(3 / 4)

小說:我的痞子先生 作者:僻處自說

卻並未深想。有些事情,真不如不知道。臥室裡安靜極了,遲早早睜大了眼睛,看著一室的黑暗。

第二天早上,因為要上班,遲早早起得很早。熬了粥就快速的洗漱,正吃著泡麵的時候,鄭崇揉著太陽穴從臥室裡走了出來。

聽到腳步聲,她並未看他,說了聲早,然後低頭繼續吃麵。鄭崇的腳步微微的頓了頓,臉上出現了一抹窘迫,嗯了一聲,快速的去了洗漱去了。

出來的時候,粥已經放到桌子上。遲早早正手忙腳亂的翻著包,不知道在找什麼東西。

聽到腳步聲,頭也不抬的道:“做了粥,吃完之後就丟在哪兒吧,我上班要遲到了,晚上回來再收拾。”

邊說著,她邊飛快的將包背起。她穿了一件暗紅的格子襯衫,黑色的外套。衣領雖然拉得高高的,可抬起頭來的時候,仍然露出了白皙的耳垂邊點點的紅印。

她自己渾然不覺,鄭崇卻很不自在,臉微紅。他捂住嘴,低咳了一聲,道:“等會吧,我也要過去,隨便載你一程。”

聽到這話,遲早早張大了嘴巴。那樣子,就像是看到太陽從西邊出來了一樣。這人突然那麼好心,可不是太陽從西邊出來了麼?

她的驚訝只是在瞬間,腦子裡猛的閃過一個念頭,趕緊的擺手道:“不用不用,我自己坐公交車就行了。”

說罷,不等鄭崇說什麼,有些慌張的奪門而出。鄭崇本已經拿了外套,見門砰的一聲摔上,卻鬆了口氣。

遲早早完全可以說得上是落荒而逃,待出了小區,見那人並沒有出來。才拍了拍胸口,舒了口氣。

昨晚上那事,如果他不知道,她可以裝成若無其事。可是,鄭崇突然那麼好心,分明就是還記得!

一個喝醉的人竟然還會記得自己做過些什麼,簡直就是怪胎!遲早早一點兒也不懷疑昨晚上鄭崇是不是真醉。像他那種人,如果不是真的醉了,怎麼會吐出那個名字。

想到這,遲早早的心情又壓抑了起來。吐了口氣,拉了拉身上的包,往公交車站走去。

臨江這邊離雜誌社有些遠,公交車走走停停,差不多要一個小時才到。有時候堵車,甚至要一個多小時。

這段時間雜誌社忙,她又是新人,所以每天都起得走得很早。今天的時間有些緊了,可是遲早早卻並沒有嚮往常一樣時不時的看時間乾著急,反而有些心不在焉的。也不顧車廂中的沉悶,吊著拉環呆呆的站著。

下車的時候離打卡的時間只有五分鐘,她暗暗的罵了句糟糕,匆匆忙忙的往前跑去。

她的動作停麻利的,打卡的時候只差了一分鐘。她暗暗的舒了口氣,剛轉過身,卻見鄭崇從走廊那邊走了過來。

他很少到這邊來,今天卻來得那麼早。遲早早硬著頭皮假裝沒看見,匆匆忙忙的去了洗手間。出來的時候,鄭崇已經不見,她不由得輕輕的鬆了口氣。知道他知道了昨晚的事,她就算是再裝作淡定,也做不到真正的若無其事。

身上只有幾十塊錢,中午的時候遲早早沒敢去吃飯。在外面買了兩個包子就回了辦公室。程小也請假,可沒有人再請她吃飯了。

遲早早最好的地方,就是無論什麼樣的生活都能過。好的能淡定,不好的也能將就過下去。

才剛吃了一個包子,主編莫莉就拿了一份便當走了進來。遲早早咬著包子含糊不清的叫了一聲主編,端起水杯咕咚咕咚的喝了口水。她張著一張娃娃臉,成天都是笑嘻嘻的,還有些小幽默,和同事們的關係也不錯。

莫莉最看中的就是她的吃苦耐勞,明明是嬌嬌弱弱的小姑娘,做事情卻麻利得很,而且從來都不會抱怨什麼。

她將手中的便當放到遲早早的桌上,笑著道:“別吃包子了,吃這個吧。我聽小也說你才來這邊,沒錢了嗎?”

遲早早沒想到莫莉會問得那麼直接,臉微微的紅了紅,點了點頭。該說實話的時候就要說實話,要面子就要餓肚子。

她一點兒忸怩都沒有,這有點兒出乎莫莉的預料。她看了看時間,道:“待會兒你先去財務那點兒預支半個月的工資吧,我看你表現挺好的,試用期就算半個月吧,下半個月你就拿正式員工的工資了。”

這無疑就是雪中送炭,遲早早的兩隻眼睛笑得跟彎彎的月兒似的,趕緊的向莫莉道謝。

莫莉笑了笑,說了句沒事,讓她趁熱吃了那便當。說完之後手機響了起來,她朝著她點點頭,邊接電話邊回辦公室去了。

下午可以預支工資,不用再過緊迫的日子,遲早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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