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偏西時,三個人弄出來個基本章程。
王南在前伏擊,掛好彈『藥』帶,拿上一把步槍,水壺和挎包要帶著,得讓王南子彈夠用,躲著的時候也能吃喝。
以後王南要在感覺沒打中要害時要趕緊補槍,直到能確定日本人被打死了為止。實在補不中,也要打到對方躲起來時再往回跑。
兩個女孩子在兩百米身後藏好,揹著備用槍彈和吃喝用的東西,身後200米外還得備一個可以退的地方。女孩們不用見到人靶子,但要見到王南。
槍響了,王南要是在往回退的話,她們兩個就得有一個人揹著東西退到身後備用的地方,另一個人得拿起槍接應。
槍響了,王南出去了,她們要原地等著,看到王南橫著揮手時,再一起追上去,要是豎著揮手,那就只上去一個人好了。
要是有事商量,王南那邊趴在那裡舉起一下手示意一下,女孩會跑上去一個。要是女孩子這邊有事要說,嗯,也得跑上去一個。
至於會移動的靶子,二丫很豪氣的包攬了下來:“回家練唄,我舉著木板跑,你儘管打”。
嚇的王南李秀趕緊勸了下來,這事兒另想辦法好了,怎麼敢拿人做靶子啊?
這個方案已經充滿了集體智慧,三個人把能想到的都總結了出來。
二丫為自己爭取到了跑來跑去的位置,然後在心裡默默說:“我就是伺候你們的命,這命我認了,你們也要認。”
三個人討論完就探頭探腦的往路上看,原以為日本人會到槍聲響起的地方檢視,甚至還會四處搜查。可土路上很安靜,沒有過路的行人更沒有日本人,似乎湯原縣裡的日本人沒有聽到槍聲。
這可是好事。
王南就跟兩個女孩講:“時間還早,要不往東邊再找個地方守一波?試試我們定的章程,當演練了,然後守到天夜了就回家。”
兩個女孩都說好。收拾一下,三人就小心的向東邊繞去。
走了七八里地遠,在路南找到了個不錯的位置,前後地點都安排好,王南把馬槍放在二丫那裡,三人各就位後,試了下幾個手勢,隨後王南拿著原先的步槍,趴在那裡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