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喬汨笑“此話怎講?”
溫雨嵐從旁邊拿起一份像是驗傷報告之類地檔案開啟來一邊看一邊說:“當時圍毆你的絕大部分是聞振強的手下總共127人。當中有被打斷了手腳另43人不是被踢傷了內臟就是臉部被踢些人無一例外全都進了醫院最輕的也要幾個月才能出院最重的可能會落得殘廢的下場。
1個對127個。不僅打贏而且一點事也沒有。喬先生。真想不到你這麼能打呀。”
“溫警官過獎了。怎麼。難道他們要起訴我故意傷人嗎?雖然我不是很懂法律但他們當時一百多人圍毆我一個。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考量我顯然都屬於自衛還擊。如果他們真要起訴我的話我只好聘請律師出面幫我解決了。”
了在我們分開錄口供地時候他們已經承認當時是的指使才那樣做的而且先出手的也是他們。我們這次找你來並不是為了向你追究這件事而是另有原因。
喬先生你與這些人生完衝突後接著去了哪裡?”
“由於當時等了很久都截不到計程車而且我身上所穿的衣服沾到了一些血跡為了不讓我的家人擔心於是我就步行到附近地一間旅館去休息。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回家。”
“直到第二上午你都待在旅館房間裡面沒有離開過嗎?”
“是的。”
溫雨嵐並沒有出聲只是一言不地看著他眼睛。
而喬汨則十分平靜地與她對視著。
過了一會溫雨嵐開口說:“喬先生我們這次請你來是為了調查振興賭場老闆聞振強的自殺事件。”
“哦有這樣地事?不知溫警察能不能給我說清楚一點?”
“就在今晨9點鐘的時候聞振強家中地傭人忽然打電話報警說聞振強死在了家中。當我們派法醫去檢查地時候現他的確是溺水身亡地而且是淹死在家中的浴缸裡。據法醫鑑定。他很可能是在沐浴地時候突然昏倒然後頭部浸泡在浴缸的水裡面窒息而死的。”
“竟然淹死在家中的浴缸裡這種死法倒是第一次聽說。那請問溫警官這件事與我有什麼關係呢?”
“聞振強今年不到五十歲身體一向很好而且每年都作身體檢查並沒有現身上有任何的病症。所以我有理由懷疑他並不是因為意外或身體上的原因而淹死在浴缸裡而是有人用一種很詭異的手法謀殺了他。”
喬汨補充道:“例如有人趁他洗澡的時候用重物將他打昏?又或者是他的食物或飲水裡面下迷藥。使他在不知不覺中昏迷然後淹死在浴缸裡?溫警官看來你偵探小說看得太多了。”
“聞振強身上並沒有任何受到敲擊的傷痕。體內也沒有任何地藥物殘留所以這兩種說法都不成立。但是我相信有人可以在不留下任何傷痕的情況下將他弄昏然後造成意外身亡的樣子。
而那個人我懷疑正是喬先生你。”在說到最後一句話時她是看著他一個字一個字地說出來地。
喬汨笑了笑說:“我很好奇溫警官為什麼會如此肯定這個推斷?”
溫雨嵐臉色如常地說:“先。從動機來說聞振強他曾經派人去喬先生你所經營的東區商城裡面鬧事。但就在昨晚喬先生你卻一個人去他所開的賭場裡面賭錢並且贏了一筆高達1億8千35o多萬的鉅款。聞振強是黑道人士以他的性格是絕對不會就此罷休的因此他很可能會找機會向喬先生你報復。為了防止他報復直接殺掉他是一勞永逸的最好解決辦法。
其次喬先生你既然能夠單憑一個人就打傷了127個手拿兇器地幫派分子。以你的能力要殺死聞振強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第三。事的時間。聞振強死的時候。正好是他跟你跟他的手下生嚴重衝突的不久之前從時間上來說相當的吻合。
綜上所述。
我有理由懷疑謀殺聞振強的人正是喬先生你。”
喬汨微笑“溫警官地推斷真有意思但我卻有不同的意見。
先從機動來說除了我之外相信想聞振強死地人應該大把我相信溫警官應該很清楚聞振強是個怎麼樣地人。所以有犯罪動機的人絕對不止我一個。
其次就算我有能力對抗127個人地圍攻也不表示我可以在沒有任何人察覺並且完全不留下傷痕的的情況下殺死聞振強。
第三事的時間也不對。假如我真有能力殺死聞振強我是說假如我怎麼會故意在得罪他之後就馬上動手呢?這樣做只會讓我成為被人懷疑的物件。如果我是兇手的話至少應該等上一個月到兩個月時間再動手也不遲這樣至少嫌疑的成份也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