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役過來匆匆的又問了一遍,落水的地方和時間,詳細問了落水人的體貌特徵,便匆匆離去。日上三竿時,衙役們過來將他們提了出去。
原以為罪犯在此,很好破的案子,卻因為找不到受害人,也沒有苦主而陷入困境,再三尋找無果,府尹只能做自己最後的判斷了。兩個人共同謀殺,這種可能很小,就算謀殺了,也不會投案。一幅場景逐漸在府尹腦補中再現,那落水的人他們不認識,兩個人有些怨氣(根據獄卒偷聽到的話);在橋上拉拉扯扯,一不留神將一個心不在焉的人碰下了河,兩個人相互推諉,又都有些怨氣,也不救人,賭氣到了衙門。而那個苦主應該也是個外地人,剛到不久,生活沒有著落,心不在焉,這時候連一個認識的人都沒有,死的悄無聲息,連個知道的人也沒有,真是可悲可嘆。可東京這種人雖然太多了,投親奔友的,做生意的,各種理由留在東京汴梁的人太多,人流量這麼大,他的開封府自然不可能面面俱到,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這兩人雖然做事不可理喻,但有的人就是好一個名聲,有些地方的名聲大於一切,這也得以理解,只是兩個外鄉人估計將衙門當做了小地方處理糾紛的祖祠,根本沒想到報官的後果和地方祖祠大不一樣。
在堂上,再三確認結果,便判了罪行:兩人糾紛,致使無辜人落水,屍體隨水而走,兩人雖然做了錯事,但到衙門認錯,有認錯表現,判定每人三十大板,流配滄州做罪囚。
拉個凳子,脫了屁股就拉的趴下,水火棍掄上,然後在痛苦中,有了驚喜:“發現煞氣,水火棍中因為常年執法,有威嚴和兇狠之氣縈繞不散,形成煞氣,是否馬上收集。”
“馬上收集。”
然後陳世之和泰格痛苦並快樂著,收集了煞氣,只剩最後的一個疫氣沒有著落了。但只剩一個怎麼都好說,這幾種氣的收集,除了殺氣有些眉目,其他的還真是碰運氣收的,尤其這戾氣和煞氣,都在衙門裡,其實想一下,殺氣應該也在衙門找得到,那就是行刑時砍頭的鬼頭刀,那上面也有殺氣才對,至於疫氣應該是死獄裡常年患病的死囚呆的地方,而他們到的醫館應該是這個時代比較衛生的地方,就算有疫氣也被醫師化解了。
看看天色,已經不早,又剛捱過大板,特許去醫館醫治,有專門的醫館治療衙門裡的傷患。
不要出衙門啊,不要出大獄,老天,你耍我呀,捱了三十大板,和那個彪悍的法師怎麼鬥。只是陳世之和泰格都沒有發言權,人家把他弄到醫館,上了藥,等稍好一點就可以去滄州了。
只是這一晚上怎麼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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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最後一夜
昏黃的天色,巷子的閣樓鱗次櫛比,裊裊炊煙在煙囪升起,不一會兒混成青色的煙靄,像細細紗巾朦朦朧朧籠罩在開封城上,城中這個時候才熱鬧起來,下了朝堂的官員,走出案牘中的小吏,換崗的侍衛和禁軍,才開啟門開始接客的青樓楚館,賣糖葫蘆的,賣餛飩的,買炊餅的,賣羊肉的,賣魚的,不時聽見“刺啦”一聲輕響,一陣字香起瀰漫,那肯定是誰家酒樓在炒菜,這個年代雖然有了炒菜,可油依然是上層的用品,只有酒樓用的比較多,對底層的百姓來說,最多逢年過節,炒上那麼一次兩次,足可以和鄰居炫耀大半個月。
陳世之和泰格過的有些悲催,三十大板,雖然提前有了準備,給衙役使了銀子,那也不好受,疼的要命。在醫館上好傷藥,再請押解的差役去吃一桌酒席,當然多掏點錢讓酒樓送來,白腸、旋煎羊、盤兔、水晶膾、批切羊頭、刀紫蘇糕,在努力的**中,兩人去了枷鎖,去了腳鐐,只有手中還栓了條繩子。
最後泰格還獻上了家傳的寶刀,說是滄州牢城戰事頻發,早作準備,到了滄州牢城,他們拿銀子贖回寶刀。陳世之也說,有武器的話,他到了地方也掏銀子買。於是,我們兩個差官大人,除了自己的腰刀,還背了泰格的掉刀,背了陳世之的鴉頸槍槍頭,這個鴉頸槍槍頭可以臨時當短劍用,安個白蠟杆子就是長柄武器了了。
兩個衙役根據陳世之和泰格的說法,等到滄州,他們可以根據自己拿的東西要三倍的價錢。那個鴉頸槍頭也就罷了,至於泰格的那把掉刀,到時候沒二百兩銀子別想買回來,聽著挺多的,兩個人一分,每人就有一百來兩。換算成銅錢,相當於當時八萬文,對於處在底層的衙役已經這已經是橫財了,算他們一年的正式薪水可能也就三五十兩,這次任務一次就能發家致富。
白天的人熙熙攘攘,那兩個押解衙役一個睡覺,一個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