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部分(3 / 4)

猶如扭曲口唇撕裂邊角

張口結舌面對死亡,畏縮時已然死去。

27

長途漫漫,不知其所終!

遠方一無所有,只待黑夜,

足跡孤零,無奈再指前行!想到這裡,

一頭巨大黑鳥,亞玻倫①的密友啊,

滑翔而過,寬展龍翼

吹走我的帽子——恐怕恰是我要尋覓的嚮導。

『注:亞玻倫,惡魔,《聖經》中的人物,無底坑的使者』

28

舉目四顧,恍然發現我身形增高

縱有薄暮依稀,無邊荒原讓位於

群山環繞,卻無法用美辭稱頌

盡是醜陋的高峰、粗鄙的土堆潛入視野

怎會令我驚詫如此——你呀,給我答案!

如何領悟,是再清楚不過的問題。

29

半悟半茫間,我似乎認出些許詭秘

在我所遇的不幸之中,上帝才知何時——

或許是在噩夢裡。在此終結,並

繼續推進。就在放棄的

當口,再一次,響起咬合的咔嗒聲

恰似陷阱合攏時的響動——

你已身在暗穴中。

30

它驟然乍現,讓我火燒火燎,

就是此地!右邊挺立兩座山,

如兩頭公牛惡鬥,角角纏扣,吃力伏蹲;

左邊還有一山,光禿禿的……

笨蛋,年老昏聵啊,此時竟渾渾噩噩,

終了一生苦心熬煉,豈不只為此情此景!

31

正中央,除了塔,還能有什麼?

蹲伏大地的圓塔,盲黑如愚人的心,

棕色磚石壘砌,舉世無雙。

只當船骨狠狠撞上

看不見的暗礁時,風暴中精靈

才會嗤嘲狂笑指向船上人。

32

沒看見嗎?或許因為暗夜?——為何

白晝重返?在留下垂死夕陽透過縫隙

燃盡餘暉之前:

山峰連綿,如追獵中的巨人,躺倒,

手託著腮,望著海灣遊嬉,

“刺吧!了結那生物——用盡全力!”

33

沒聽見嗎?聲音已無處不在!如響鈴

鐘聲遞強。傳到我耳裡的名字

所有那些迷失的探險者們,我的同族——

如此強壯、如此大膽,

如此幸運的人啊,又為何個個蒼老

迷失,迷失!喪鐘瞬間敲響數年悲哀。

34

他們站在那裡,沿著山坡排開,相逢

目睹彌留的我,為這幅生之畫卷

添多一頁吧!在火舌中的紙面

我看到了他們也都認得他們。但

無畏的話語脫口而出,

喊道。“去黑暗塔的羅蘭少爺來了。”

作者的話

有時候我想,相對於黑暗塔本身,我寫得更多的是關於黑暗塔的書。相關的寫作包括了始終在增長中的大綱梗概(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宗旨,這個古老的詞兒真是有趣),之前五卷中,每本開頭都有概述;每本結束時也都有跋(絕大多數都是完全不必要的,有時做那樣的回顧還自覺尷尬)。邁克·威蘭,這位傑出的藝術家專為第一卷和這最後一卷繪製了插圖,他在讀完第七卷的初稿之後,提議說——良言諍諍——我把相對來說輕鬆愉悅的結束語放在書的最末,實在有點扎眼,不合時宜;因此,也以此證明了:他可不像文學評論家那麼懶散。我便又去讀了一遍,意識到他之所言完全正確。

如今,您可以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裡的序文中讀到那篇用意良苦、卻不幸走調的隨筆的前半部分;標題是《關於十九歲》。我想過,第七卷的結尾就不要加寫什麼“作者的話”了;就讓羅蘭在高塔頂層的發現作為我就此主題的最後發言。接著,我意識到自己還有一件事情要說,事實上,確實是一件有必要交待的事。必須說說,為什麼我在自己書中露面。

有一個矯情的術語可以專論此事——“超小說”。我討厭這個詞兒。我討厭這個詞兒所包含的自負誇張的假正經。我之所以出現在自己的小說裡,只是因為:我的多部小說也扯進了羅蘭的世界、羅蘭的故事;(若說有意識的,則從我一九九五年寫完《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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