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3 / 4)

小說:穿越因緣 作者:噹噹噹當

事,需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因為,我執雖然無憑無據,卻是我們無始以來的串習,要徹底推翻它,確實不太容易。

總之,認識流轉輪迴的根源相當重要。我們來此世界,不是自願的,也非造物主的安排,而是一種強有力的勢力安排我們在這個輪迴中漂盪,這就是“人我執”和“法我執”。現在是我們起而推翻這兩個執著的時候了,這是非常重要的。

二、“人無我”的具體修法

(一)人我的概念

世俗人簡單地認為:“人”是由精神和肉體構成的。佛教又把肉體和精神分成“五蘊”。所謂“蘊”,就是集合、堆積在一起的意思。也就是說,精神和肉體又可分成五個種族,這五種不同的成分叫做“五蘊”。所謂“人我”,是指對五蘊或者精神與肉體的一種先天性的“我執”。“我”是誰呢?我們會指著自己的身體說:“這是我”。比如,頭疼的時候會說“我疼”,腳疼的時候也說“我疼”,無論身體的哪一個部位感覺疼痛,我們都會說“我的頭(或腳等)疼”或說“我疼”,其中都有一個“我”字。我們不僅嘴上講了“我”字,心裡也是這樣想的。因為心裡這樣想,嘴裡才這樣說。

那麼,“人我”的範圍是什麼?“人我”的範圍就是精神和肉體。我們從來不把外物認做“我”,從來不把房子、汽車以及各種生活用品當作“我”,只認為此精神和肉體是“我”。有些人認為,死亡的時候會放棄這個身體,所以身體不是“我”,但精神會永遠延續下去,所以精神是“我”。

(二)觀察人我的推理方法

該如何觀察“人我”呢?我們依據的,是龍樹菩薩的《中論》和月稱菩薩的《入中論》。龍樹菩薩透過五種邏輯,來抉擇以上觀點是錯誤的。月稱菩薩在此基礎上,又新增了另外兩種推理方法,總共有七種推理方法。這七種推理的方法,在中觀裡叫做七相“木車因”。之所以稱作“木車”,是因為古代只有牛馬拉的木車,沒有現代的汽車、火車。為何以木車做比喻呢?因為它的構造和我們人是相似的。木車也像汽車一樣,是由很多配件組成的。同樣,我們的色身也是由面板、骨骼、肌肉、液體等等“配件”組成的。所以,包括機械唯物主義也說,人就象一部機器一樣。雖然他們不瞭解人的精神層面,但僅就肉體的某些部分而言,他們說的也沒有錯。“因”是邏輯、道理的意思。七相木車因,即七種木車的道理。因為我們現在對汽車最瞭解,說七相“汽車因”才是最合適的。從汽車的比喻,我們就可以看清楚“我”到底是什麼。(因為很多人對五蘊的內涵不瞭解,故這裡只講精神和肉體。)

首先,觀察“我”是精神、肉體,還是它們的“綜合體”。很多人會說,“我”是精神和肉體的“綜合體”。此刻,當我們反觀時會發現,如果只承認肉體是“我”,就會有很多問題,是不對的;如果承認肉體不是“我”、只有精神是“我”也不對,因為我們在頭疼的時候,會說“我疼”。所以,很多人承許它們的“綜合體”是“我”。

再進一步觀察,什麼叫作“綜合體”呢?能不能在汽車上找到一個汽車的“綜合體”呢?實際上,把所有的汽車零件組裝起來放在一邊,就是所謂的“綜合體”。但是,在“綜合體”存在的同時,除了這些配件以外,誰能找出一個“綜合體”呢?找不出來。組裝後的每一個配件與它們在組裝前分散時一模一樣,一個不多,一個不少,把這些配件一一拆下後,在每一個配件上都找不到一個“綜合體”。所以,所謂的“綜合體”,就是一種錯誤的觀點,它是引人誤入迷途的根源。

七種因中的第一因,是抉擇“我”與“五蘊”,或者“我”與“肉體和精神”非一體。

我們往往認為,“我”與“肉體和精神”是一體,精神和肉體就是“我”,除了肉體和精神以外,不會有一個單獨的“我”。

這時,我們可以依次分解觀察,首先分解肉體。人的身體至少可以分成五個部分:頭、兩隻手、兩隻腳。那麼,這五個當中誰是“我”呢?若頭是“我”,當然不對!因為如果只有一個大腦,其他什麼也沒有的話,誰會說這是“我”呢?這只是一個頭顱而已,不叫人。如果手、腳是“我”,也是錯的。因為截肢的時候,可以不要左手或右手甚至雙手,也可以不要雙腳,但截肢者還是活下來了,還是認為有“我”的存在。在人體的每一個器官上,作同樣的觀察,也都找不到一個“我”。(你們回去觀察一下,能不能找到“我”?佛教裡沒有教條,觀察時沒有任何限制和規定。)所以,在肉體上根本就找不到“我”。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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