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部分(3 / 4)

小說:名探千王 作者:向前

來,掉過去仔細看了幾天,李茹男確定自已沒有看錯。

這麼沉不住氣,你該不會打算在這裡說吧?!

沒等她後邊半句話出口,我用膝蓋在她腿上輕輕撞了一下兒,條件反射,李茹男下意識地轉頭看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撞她,卻見我向對面的阿四微微揚了下下巴,馬上意識到這裡不是討論案情的地方,連忙把嘴閉上。

“阿四,髮簪我們拿走了,我會告訴孫警長是我們在樹牆後發現的。孫警長或許會找你來詢問情況,該怎麼回答你自已先想清楚,如果說漏了被他看出破綻,吃苦頭的只會是你自已。”隨口叮囑了兩句,在阿四的千恩萬謝中我和李茹男離開了這個房間——我們是協助辦案,並非是孫福堂的下屬,事情曝光,他並沒有指責我們倆的權力,更沒有追究我們倆責任的能力,所謂有恃無恐,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又一次上到廚房所在的屋頂——討論案情又不想被別人聽到,在陳家大院,屋頂無疑是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不僅視線良好,而且只要你不扯著嗓子大叫,院子裡的人絕不可能聽到。

確定不會有人偷聽後,李茹男迫不及待的把髮簪拿了出來,“一凡,你還記得咱們來霧靈山時半路上碰到的那個小貨郎嗎?”她興奮地問道。

“當然記得,孫二柱嘛,咱們前天上霧靈山時不還碰到過他嗎。怎麼了?”我答道,不過才去兩天時間,我的腦子沒那麼差。

“我看過他的貨箱,在裝首飾的匣子裡,也有一支鳳頭翡翠髮簪,無論尺寸,雕功還有翡翠的質地幾乎一模一樣!”李茹男口中說的是幾乎,但她的表情,卻是十拿九穩,確定無疑。

“你能肯定?”來時路上,李茹男翻看孫二柱的貨箱時我雖然也在旁邊,不過對於一個鄉村貨郎的貨物我並沒有多大興趣,那支髮簪在他的貨裡儘管算得上是最上檔次的,但從鑑賞的角度,在大城市的珠寶玉器店,最多勉強排為三流貨色,所以粗粗掃過一眼,便沒再仔細去看。反之,李茹男當時閒得無聊,用那支髮簪為藉口開孫二柱的玩笑,看得應該比我仔細得多。

“嗯!”李茹男用力點了點頭。

應該是錯不了了。

李茹男是大戶人家的千金,珠寶首飾多得連自已都搞不清楚,常言道,久病成良醫,珠寶首飾見得多了,她的鑑別水平自然也不會低,這支玉簪的用料並非頂級,而且手工製做的東西,總會有些與不同的地方,李茹男既然有把握確定這同一件東西,八成就是真的了。

莫非孫二柱是殺害胖丫的兇手?

這還真不好說。

孫二柱是一位走鄉串鎮的小貨郎,胖丫是陳家大院裡的一名普通小丫環,按道理,這兩個人之間不應該存在特別的交集,陳家大院也不是市集,由得他一個小貨郎隨便進,隨便出的。他有什麼理由深更半深跑時陳家?孫二柱年紀不大,身體也很好,但我可以肯定,他並沒有武功底子,陳家大院高門大院,有看家的惡犬,有守夜的家丁,他是怎麼透過戒備森嚴的外院進入內院呢?另外,來時路上李茹男曾拿那支髮簪調侃孫玉柱,孫玉柱說髮簪不賣,是留著送人的,問是送誰,他又不肯說,但從他當時窘迫的表情上,不難猜到是送給相好的女人。胖丫今年十三歲,孫二柱二十出頭,一個是還沒有長開的黃毛小丫頭,一個是年輕力壯,血氣方剛的小夥子,如果說這兩個人之間有男女私情,那就真的太讓人難以想象了。況且,哄胖丫那樣的小姑娘開心用得著下這麼大本錢,送一支翡翠髮簪嗎,幾個大子兒一包的糖塊就能讓她開心得又蹦又跳,一支翡翠簪,那得賣多少小百貨才換得回來呢?如果說是夜入陳家為的是偷竊財物,他要是真有那樣的身手,又何至於當一個小小的貨郎呢?還有,胖丫遇害的那天上午,我和李茹男上霧靈山遊玩,出發的時候還在路上碰見他出攤賣貨,言談行為沒有一點異常的地方,他若是殺人兇手,為什麼不想辦法趕快離開事非之地?如果是怕太早離開反會引起別人的懷疑而在演戲,那他的演技真的只能用‘精湛’兩字來形容,都快趕上我了!

看來,這個問題只有孫二柱才能回答了。

“接下來怎麼辦?去找孫二柱嗎?”見我沉默不語,李茹男問道,她是行動派,此時已是躍躍欲試了。

“呵,有別的選擇嗎?”我笑笑答道。

不管孫二柱是不是和兇殺案真的有關,既然髮簪出現在兇案現場,他就必須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好,咱們馬上去找。”李茹男這就要行動。

“不,我是咱們,而是孫福堂。”我笑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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