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轉一次機,應該在十二個小時前降落舊金山,到現在都還沒有給他打電話,恐怕是再也不會打了。如果這都不算結束,斯坦利不知道什麼才算。
門又開啟了,斯坦利往旁邊挪了一步,免得被撞到。又一個逃兵,襯衫上有一大塊汙漬,也許是香檳,釦眼裡插著一朵皺巴巴的藍白紙花。他看見了斯坦利,點了點頭,權當招呼。斯坦利敷衍地笑了笑,靠到磚牆上,繼續把充滿尼古丁的煙霧灌進肺裡。
“能借個火嗎?”
斯坦利重新打量了他一眼,摸出打火機。對方把煙叼在唇間,湊了過來,略微彎腰,讓香菸湊近火焰,“謝了,夥計,”他用拿煙的那隻手打了個手勢,那一點微小的火光在黑暗裡跳動,“順帶一提,我叫傑森。”
“斯坦利。”
“從來不喜歡這種派對,”傑森吸了一口煙,“都是一個樣,太多酒精,太少真正的談話,我每年都告訴自己不要再來了。”
“說得好像你參加過很多畢業派對似的。”
“三次。當你運營著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實驗室時,這種派對就是尋找便宜勞力的最佳場合,”傑森揪下襟花,打量著它,好像不明白它為什麼會出現在手裡,“假設你足夠好運,還能從喝醉的院長那裡撿到一些經費的碎渣。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叫我‘烏鴉’,聽過這個綽號嗎?”
斯坦利搖搖頭,撣掉菸灰,“那你的運氣如何?”
“時好時壞。”
“人生。”
“人生。”傑森附和道,又深吸了一口煙,“新畢業生?”
“屬於你在找的‘便宜勞力’嗎?”
“取決於你能不能在實驗室裡幫上忙,”傑森把煙摁熄在磚牆上,看著他,雙手插在衣袋裡,“你能嗎?”
“我不知道,我只是個生命科學院的畢業生,也許能做一些掃地之類的工作。”
傑森大笑起來,“我敢肯定你能的,”他從衣袋裡摸出鋼筆和一個小小的日程本,撕下一頁,潦草地寫下一個號碼,“給我打電話,好嗎?我的實驗室——準確來說是我和辛克萊的實驗室,但真正提供智力的是我——它叫IntelGenes,在韋洛克院長眼中肯定不比一套兒童化學玩具好多少,但我們在做真正令人激動的玩意。”
斯坦利接過了那張紙,“謝了。”
他推開門,前廳的燈光湧出來,照在臺階和修剪整齊的灌木上。傑森叫住了他,斯坦利轉過身,一手扶著門,挑起眉毛。
對方並沒有馬上回答,藉著燈光打量他,不管他想在斯坦利臉上找的是什麼,他似乎是找到了。“這個問題也許聽起來很怪,”傑森停頓了一下,“但你的名字不會碰巧叫加斯帕吧?”
——
他們最終找到一家安靜的酒吧,很小,幾乎只是牆上的一個釘孔。酒保專心致志地看著桌球錦標賽重播,幾乎沒有留意到他們。那臺固定在吧檯盡頭的電檢視像模糊,時不時就閃動一下,緩慢地變成怪異的藍色,被酒保的拳頭砸幾下之後才慢吞吞地恢復正常。
傑森要了馬丁尼,斯坦利點了一杯螺絲起子,兩個人都並不真正關心自己喝的是什麼,只要裡面有酒精就行了。斯坦利能看出來他們為什麼完全沒認出對方,面前這個傑森·科爾曼身上已經不剩下多少當年那個熱衷談論木工和南美雨林的男孩的影子,全是嚴肅的稜角,但又被一種久經演練的、推銷員式的微笑所中和。那種固執的引力還在,悄悄地拉扯著周圍的人,試圖改變他們的執行軌跡。斯坦利思忖著自己改變了多少,兩年前,因為急著擺脫“無聊”的評價,斯坦利一度把頭髮染成藍色,復活節假期回家的時候父親震驚地看著他,並沒有說什麼。一個月之後他剪掉了那些染色的頭髮,自此再也沒有對它們動過手腳。薩莎喜歡斯坦利的沉默,“喜歡”的意思是,她從來沒抱怨過。不,斯坦利告訴自己,薩莎走了,他不需要再遵守她的標準了。
“你沒有怎麼變,只是,你知道的,長大了。”傑森把餐巾折起來,又展開,他的手從來都閒不下來,“九年了,嗯?我猜你的父母終於厭倦了聖馬洛。”
侍應送來了他們的酒,又回到電視機前,心無旁騖地看斯蒂芬·亨徳利逐一把紅球擊入球袋。斯坦利用食指抹去玻璃杯上的水珠,“他們85年年底分居了,我和父親住在一起,後來的暑假我都在‘狗□□’裡幫忙——抱歉,那是家愛爾蘭酒吧的名字,老闆是我爸的朋友,養了一隻大丹犬。”
傑森用牙籤撥弄杯底的橄欖,“我很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