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3 / 4)

小說:我的路 作者:片片

為了白天城市的明亮整潔,晚上兩三點就必須起床,為了生活而忙碌著的人們。

謝謝!(牛肉米線上來了。)

奧勒,你怎麼會知道,有這樣的地方……

這不會是,妖怪聚焦的地方吧?

傻孩子,每個城市裡都有這樣的地方啊。

做生意的買賣人,他們半夜就必須去採購貨物,天亮的時候就開始做生意。

在這樣的早起奔忙的夜晚,當然希望能喝到一碗熱騰騰的湯。

所以每個城市都有一些街道通宵營業。

肚子餓的時候,能吃上一碗牛肉米線,真是太幸福了。

吃飽了之後,就不會做惡夢啦。

奧勒真偉大,不但把我從噩夢中喚醒,還能給我食物。

原來,當你的夢神還得管飯啊!

天要亮了!

我們吃早飯去!

還吃啊……

孩子,當你從噩夢中驚醒,眼前只有黑暗,以為自己被拋棄在無盡的恐懼和孤獨裡時,請不要忘記,在每個城市你所能到達的地方,總有一處燈火通明。

Something about NIGHT肚子餓的時候,能吃上一碗牛肉米線,真是太幸福了。

我做過很愚蠢的事情。

事情大概是這樣,大一軍訓的時候,大家在唱歌,結果有人唱了個思念故鄉的歌,於是大家想起遠離的家鄉就哭了。

我不想看到大家那麼難過,於是我就站起來為大家唱“紅燒雞翅膀我喜歡吃”,那歌是周星星電影裡的歌。

我只是為了大家笑起來。

為了大家開心,我以為大家會高興地和我一起笑的。

我盡了最大努力讓氣氛變得搞笑,完全不在乎剛進學校的自己的形象。

結果,整個排的同學都叫我“閉嘴吧!”“讓剛才唱歌的人繼續唱吧!”

原來,對不起,我打擾了大家的悲傷。

其實我也很悲傷。

我知道悲傷很難過,所以我想要大家不悲傷。

於是我就裝作搞笑裝作無厘頭喋喋不休喋喋不休地說,哪怕我自己心裡在哭呢。

我們可以一起笑就好了。

丁香 CLOVE

在不知名的街道,時光,寂然地寫在石階上,寫在金黃色的燈光下,她的歌聲,安靜而溫暖地燃燒。

在這樣的季節,獨自漫步於陌生城市的街頭,實在是一件非常愜意舒適的事。

可是……

奧勒,我走不動了……

所以我才不想帶小孩子旅行嘛。

兩杯茉莉花茶!

我要喝可樂!

老式的唱片機轉動著,陌生的女歌聲手唱著優雅慵懶的歌曲。

有時候,在合適的地方,聽到合適的歌曲,總是那麼讓人感動。

小浣沒有再繼續爭取可樂的權利,和我一起沉醉在這音樂裡了。

真好聽啊,是誰唱的歌?

好想要她的唱片。

買不到唱片的,丁香的歌只屬於這裡。

照片看起來已經有了些年頭,酒吧招待告訴我們,其實30年前,丁香就已經過世了。

好可憐,唱得那麼好聽,卻沒有出名就離開人世了。

不,丁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歌手。

住在這條街上的每個人,只要曾經聽過她唱歌,都永遠記得她。

她讓這個小茶館,變成整條街上最受歡迎的地方,每個黃昏和晚上,人們都安靜地圍繞著她,聽她唱歌。

她曾經有過出名的機會,那麼動聽的歌聲,當然會被商人和記者注意。

在大家的慫恿下,丁香也曾離開這裡,站到更廣闊的舞臺上。

每個傍晚,大家依然會聚焦在一起,聽著廣播裡傳來丁香的聲音。

這裡的報童,總會舉起印著丁香訊息的報紙,大呼小叫地穿過街道。

可是一年後,丁香回來了。

她把所有收入還給商人,換回契約,得到了自由。

在一個,鎂光燈強烈的舞臺上,她無法看到聽眾的眼睛。

她必須學會討巧的微笑,化上精緻的妝容。

丁香說,那不是她要的生活,她只想安靜地,在一個真正屬於她的地方,唱歌給她的朋友聽而已。

偌大的舞臺下,仰慕的目光看著她的人,都真正瞭解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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