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居簡出,有一個男人經常到那裡過夜,前一段時間住在那裡,與死者很像一家人,但案發後不知了去向。除外之外,沒發現其他來往的人,更沒有發現其他可疑的男性!”
第19章 鄧哲,你還欠著兩條人命呢(三)
“看來同居那個男人的疑點最大!應該就是小男孩提到的‘恐龍’叔叔了!”張局長說,“把這個人做為調查工作的重點,一定要找到他!”
“小男孩的證詞可不可信?”想了想,張局長又問了張法醫一句。
“可信!小孩要比大人誠實,有認知能力的小孩的證詞比成人更可信。”張法醫說道,“而且,我們在勘查現場時發現,死者的血跡有自內向外的運動跡象。這說明,死者受傷時,是從裡向外運動的,兇手實施傷害時也是自裡向外的!這就意味著,兇手之前已身處室內!由此可以得出與小孩證言一致的結論,兇手是受害者的熟人!”
我很贊成他前面的論據,卻不同意最後的結論。這似乎很矛盾,因此我沒有說出來。
“女死者的手機通話記錄查過了沒有?”張局長問偵查人員。
“查過了,大多是送汽送水之類的電話,沒有什麼可疑之處。最後的電話是打給一個心理諮詢所的,通話時間比較長。經過我們調查,那裡的心理醫生認識女死者,她經常去他們那裡接受心理輔導,最後那個電話是為了諮詢一些個人問題。但因為女死者不願意把自己的基本情況說出來,所以心理諮詢所沒有做任何登記,他們對她的個人資訊瞭解得不多!……”偵查人員回答道。
“他們所瞭解的有那些?”
“除了知道女死者叫陳秀,四十九歲外,其他情況都不清楚。”
“她有什麼心理疾病?”
“有一些抑鬱,但並不嚴重!”
“心理諮詢時,女死者說到自己的哪些情況嗎?”
“她曾經跟心理醫生說,自己是個上山下鄉的知青,很小的時候就去了一個山村,在那裡和別人結了婚,後來還生了一個女兒,很久沒有聯絡了,她一直感到心理非常內疚,不能原諒自己。”
“這條線索可以利用一下。”張局長說,“調查一下我市的知青情況,看能不能有所收穫。”
“查過了,女死者沒有詳細說明從哪裡下的鄉,去的山村在哪個地方,因此根本無法查詢!我們還了解到,返城的知青大都得到了安置,剩餘的是自願留在農村的,連戶口都遷移過去了,而且原有的安置部門已經撤銷,所以並沒有儲存下來的檔案。”
“女死者是什麼原因要找心理醫生呢?”有人隨口問了一句。
說實話,這並不是我們必須弄清的。一般說來,死者的心理狀態與案件無關,沒有人會意識到,能從這方面找到什麼線索,因此並沒有人在意這句話,包括我在內!只到後來,我結識那個心理醫生之後,才真正感覺到當時的思維有多麼遲鈍!
“女死者沒有跟那個同居的男人透過話?”張局長有些詫異。
“沒有!”
“這麼一個大活人,怎麼成了連身份都無法查實的黑市人口了呢?”張局長一著急,把女死者說成了大活人!
“現場還有什麼其他情況嗎?”張局長問。
技術人員想了想,拿出幾封信說道:“從現場找出幾封信,寫信的人沒有署名,也沒有開頭的稱謂,不知道是寫給誰的!”
“是從哪裡寄出的?”
“寄信的地點都是鄧法醫的轄區,北江市三溪郵局。最後寄出信件的時間是案發的前幾天。”
“那個地方我知道。”我說道,“有沒有寄信人的具體地址?”
“沒有,寄信的人似乎有意隱瞞了地址!”
“信的內容是什麼?”
“我把其中的大概內容讀一下吧。”技術人員開始念那幾封信,“……你還真是活得很開心,重新有了男人,還生了小孩,我想你不會再胡亂跟他起名,叫什麼‘絕精’之類的了吧!因為你這次生的是兒子,再不會無地自容,可以抬頭做人了!沒再次見到你之前,我還抱了一絲幻想,我想,再怎麼你也會記得還有個曾經親近過的人吧?不過看你的樣子,確實忘記了!這樣也好,我們再沒有了什麼關係,我也沒再有什麼牽掛!——來到這個世界上,我本就是孤單一個,只不過是借了你的身子而已!……”
“站在你家門口,我恨極了!你抬頭看了我幾眼,竟然認不出我了。從那時,我徹底絕望了!我們再也沒有關係,彼此只是陌生的路人!我看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