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維爾駕船北上到巴爾的摩。剛過去的這個冬天,他還曾駕船從佛羅里達州的薩拉索達出發,把一桶桶剛蒸餾出來的蘭姆酒經由墨西哥灣運到紐奧良,然後一個週末就把剛賺到的錢在紐奧良的法國區花得精光,至於怎麼花的,他到現在還是隻記得零星的片段。
所以大部分的船他都有辦法駕馭,這表示他幾乎什麼船都能偷。走出眼前這扇門,他三十分鐘內就可以到達南海岸。北海岸比較遠,不過在這個季節,那邊大概有更多船停泊。如果他從葛洛斯特或巖港出發,三到四天就可以抵達新斯科細亞。兩個月後,再把艾瑪接過去。
兩個月好像有點長。
但她會等他。她愛他。沒錯,她從來沒這麼說,但他感覺得到她想說。她愛他。他也愛她。
她會等的。
或許他就經過飯店一下,很快看一眼,看能不能找到她。如果他們兩個都消失了,警方就沒法追蹤了。如果只有他消失,然後又想辦法把艾瑪接過去,到時候警方或聯邦調查局就已經查出她的身分,曉得她對他很重要,等她到了新斯科細亞,警方早就跟在後頭。他開門迎接她時,兩人就會雙雙慘死在槍林彈雨下。
她不會等的。
如果不現在帶她走,就永遠不要想了。
他站在母親的瓷器櫃前,看著玻璃門板上映出自己的鏡影,想起自己一開始為什麼來這裡——無論他決定要去哪裡,如果不換衣服,他就走不了太遠。他大衣的左肩處被血染黑了,鞋子和褲腳都沾了泥巴,襯衫在樹林裡鉤破了,上頭還有點點血痕。
在廚房裡,他開啟面包箱,拿出一瓶芬克牌蘭姆酒。他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