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文之治,務訪遺編。近世以來,著述日繁,如元明諸賢以及國朝儒學,研究六經,闡明性理,潛心正學,醇粹無疵者,著直省督撫學政、留心採訪,不拘刻本鈔本,隨時進呈。(30)
迨乾隆三十七年,下詔數月,應者寥寥。三十九年八月諭軍機大臣等:
朕斷不肯因訪求遺籍,於書中尋摘瑕疵,及收藏之人,若仍前疑畏,不肯盡出所藏,將來或別露違礙之書,則是有意收存,其取戾轉大。
朕辦事光明正大,各督撫皆所深知,豈尚不能見信於天下。乃各省進到書籍,不下萬餘種,並不見奏及稍有忌諱之書,豈有裒集如許遺書,竟無一違礙字跡之理?
況明季末造野史者甚多,其間譭譽任意,傳聞異詞,必有詆觸本朝之語,正當及此一番查辦,盡營銷燬。此等筆墨妄議之事,大率江浙兩省居多,其江西、閩、粵、湖廣亦或不免。著明白傳諭,如有不應存留之書,即速交出,與收藏之人,並無干礙。
朕凡事開誠佈公,既經明白宣諭,豈肯復事吹求。若此次傳諭之後,復有隱諱存留,則是有心藏匿偽妄之書,日後別經發覺,其罪轉不能逭。
訪求遺書竟然變成了查繳禁書。
皇上對危及清朝統治的禁書的注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