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髮紮起來了,另一張沒扎。
林城步覺得自己的臉都不受控制了,笑得自己都覺得自己有點兒神經。
很帥。
元午其實是個很臭美的人,程度不亞於江承宇,而且永遠都不落痕跡,像這種看上去很隨意地把頭髮一抓紮起來,林城步覺得背地裡這老男人不定練習了多少回。
切!
不過很帥,太帥了。
他把扎小辮那張照片設成了桌面,然後回過去一條訊息。
…我的麒麟臂要發作了!
…三思,小花花,你明天是自己去醫院。
林城步拿著手機笑了好一會兒。
不過元午倒的確是說到做到,說不陪他去醫院,還真就一點兒驚喜都沒給他,連續三天都沒鳥他。
如果不是打電話過去的時候他還接了,林城步都以為他要再次失蹤了。
“你不陪我,我吊水都改下午了,早上起床都起不來,你到底忙什麼啊?”林城步看著自己面前的藥瓶子,“大叔不是我看不起你,就你現在有什麼可忙的啊……”
“管我呢,”元午說,“快忙完了。”
“你不是去寫小說了吧?”林城步突然問。
“這又太看得起我了,”元午笑笑,“哪天應該上元申專欄看看去,有沒有讀者眾籌追殺他的。”
“那你什麼時候能忙完?”林城步問。
“我估計……明後天差不多了,忙不完我也不忙了,煩死。”元午說。
能讓元午忙得很煩的事兒,林城步沒想出來,感覺按元午的性格,就沒有他不煩的事兒,連調酒時間長點兒他都能不耐煩,當著一幫正在興頭上想讓他再表演一會兒的客人也能瓶子往吧檯上一放冷著臉轉身就走。
不過也就是這樣,讓他有種特別的吸引力,在他面前,沒有任何人能有一點兒區別於他人的待遇,在林城步看來,這是另類魅力。
每次想到這兒,林城步就會忍不住愉快地笑起來。
看過來!
走過路過的粉絲看這裡!
看我!
我!
我就是那個能讓你們男神溫柔對待還做飯陪打針的帥哥!不要羨慕!不要嫉妒!跟著我一起唱!
這就是……愛——
雖然每當想到這句都會控制不住地想到羊叫版,但林城步還是堅持默默地唱了三遍。
元午說話還是靠譜的,說明後天就明後天。
林城步一個人在醫院吊水吊到第五天,正百無聊賴地玩著消消樂,一個人影晃到他跟前兒停下了。
他一抬眼,愣了愣,半天才吃驚地說了一句:“我靠!”
“快打完了?”元午看了看吊瓶裡的藥。
“這瓶完了就沒了,”林城步一把抓住他的手,把他拉到自己旁邊的座位上,努力地壓低聲音,“我靠,你怎麼來了?”
“忙完就來了。”元午說。
“怎麼來的?”林城步壓得住聲音但壓不住興奮,感覺自己嘴角都快笑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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