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3 / 4)

女孩提分手時哭得好傷心,說分手不是有第三者,是因為她是男人;說在這段感情裡她一直在適應她像男人的身體,最後真的適應不來,只能分手。

再次被愛情拋棄,溫雅琦痛得像要死掉。她不禁想,她犯了什麼錯?男人玩弄嘲笑她的身體,連女同志的T也因為她的性器官對她提分手。

她是男人嗎?她像男人嗎?她明明是女的,她從出生就被當成女孩教養,爸、媽、哥哥,還有許多人都認定她是女孩,為什麼就是有人認為她是男的?但她又真的是女的嗎?愛情是否只能以性別決定?皮囊真的很重要?

她跟爸媽要了筆錢,去隆乳、打女性荷爾蒙,去打膠原蛋白豐唇,把內雙眼皮割成外雙,還開眼頭。她變得愛美愛打扮,每日將自己裝扮得性感美豔。

她去了夜店,多少男人與她搭訕,渴望認識她,或是與她一夜纏綿,她在心裡罵他們賤,卻又享受、接受他們的追求,因為,她還是渴望愛。如果有人愛她,多好!

溫雅琦的父親被腎病困擾多年,在她大學畢業後不久,一次洗腎不慎感染,最後因敗血症離開。母親在父親離開後的第二年忽然倒下,一個月後離世。

失親讓她懊悔未及時行孝,才發現這幾年她只努力於擺脫那段骯髒的過往,卻忘了關心家人;她才明白,其實自己從未從那個痛苦的深淵中離開過,因為一個愈想證明自己的人,才是最逃離不開的人。

兩年內失了父親又失去母親,她生活像沒了重心,憂鬱症併發為躁鬱症。直到在新聞中看見許朝翔當選市議員的訊息才有了點生氣。真可笑,那種出事只會卸責甚至反控對方、只會以手段威脅打壓對方的惡徒,也能成為市議員?尚只是學生時就已如此囂張狂妄,現讓他坐上議員一位,他豈不是要為所欲為了?

司法無法懲治他,她來。溫雅琦找徵信社調查當年那些人的生活與行蹤,令她驚愕的是呂彥峰還成了司法官,可真諷剌。她愈想愈不甘願,她要一個一個報復,用當年他們羞辱她的方式狠狠回敬。

她以她已能勇敢面對過往,加上爸媽生前遺願是回老家為由,勸說哥哥離開臺北,搬回以前的家。與哥哥談了近半年,他最終因為疼她,讓步了。

哥哥擔心老家鄰居還記得當年事,只把雙親牌位迎回家,在另一處租了棟兩層樓房子。二樓私人場所,一樓開餐廳。哥哥手藝很好,明明讀的是明星學校的資工系,卻將爸爸的廚藝學了精透,不僅如此,還自己研發新菜色。

店裝潢期間,她與哥哥四處找配合的農家,盼能有當天現採的有機蔬果,就這麼和陳葳遇上了。陳葳的雙親不願接爺爺的農務工作,她接了下來,每日現採後,將最新鮮的蔬果送來店裡。

陳葳變化不大,心善良,待她仍然熱情,只是不習慣她改名後的名字,還有她整型隆胸後的樣子。她喜歡陳葳,多希望身邊有一個真心相待的伴侶,只要能接受她的身體、只要真心,無論男女,或是TomBoy、婆,她都能接受。

她想有自己的家庭;心愛的人若是男人,她可以為他生孩子;若是女人,也可以認養;當然,先決條件是她得知道像她這樣非男非女,在女同志圈被婆說太漂亮,被T認為太像男性的性別,究竟算男人還算女人?她能不能懷孕?

她想求助醫生,又不願身體秘密被其他人知道;她試著從網路找資料,得到的結果令她懷疑自己是奇美拉——嵌合體人。她分別找了幾家化驗所,利用

☆、第 52 頁 (2006 字)

網路訂購取樣套組,以保密並匿名的驗證方式驗DNA。她寄過含毛囊的頭髮、沾有口腔黏膜的棉棒、有她血液的面紙,甚至連精/液也、用化驗所的收集器寄回化驗。

明明都是她的檢體,結果卻不同,她身上果然有兩組不同的DNA。她甚至猜測哥哥與她一樣,也有兩組DNA,只是他可能比較幸運,在外型與性器官的特徵上,他身體只展現出他是男性的一面。

DNA成了她的工具。她花了一年時間思考如何實行她的報復,從勘察地形,到如何避開監視器,再到怎麼接近報復物件、怎麼動手怎麼不留下證據等等。

她瞞著哥哥,晚上兼差酒促小姐,以約會為由,出門到各夜店、熱炒店、釣蝦場工作。她跑李偉生和吳宗奇的店,知道這兩人與許朝翔依舊鬼混一塊,三人有固定聚會;另一方面利用其它時間去認識呂彥峰,順利成為他女友。這幾個人都曾與她發生過關係,卻都不認得她,計畫很順利。

知道性侵她的那三人特別喜好美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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