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實在可駭; 二,攻擊阮的經濟問題,指出阮某積贓私數十萬之多; 第三,而今流寇作亂,多事之秋,阮某這樣的壞人務必根除,否則有可能禍起蕭牆,危及陪都。 細看這三條,第一條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憑什麼你們見天聚會就是談詩論文,意氣相投,人家阮鬍子會個朋友就是結黨營私?第二條則為空穴來風,你們又不是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資料何來?罪名如何確定?至於第三條,看似振振有辭,實則無理之至,任何人身上都有犯罪因子,要是這麼未雨綢繆下去,這世上的人個個該殺,包括這些年輕人自己。 但是,憤怒其實是一種讓人感到很享受的情緒,當一個人說“我憤怒”,他馬上就會感到自己氣勢如虹,聲勢如虎,真理在握,顧盼自雄,超越了平時庸俗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