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正在協助美國人開發比“長矛”更好的氧氣魚雷,帝國海軍也立即啟動了氧氣魚雷研製計劃,放棄了之前一直在搞的電動魚雷。這就是650毫米重型魚雷的來歷。這種魚雷最先配備到了新服役的丙型與丁型潛艇上,後來也陸續配備到了驅逐艦上。在常薦新率領第三特混艦隊遠征的時候,第三特混艦隊的驅逐艦上全都換成了650毫米重型魚雷發射管,這也正好體現出了大型驅逐艦的好處,其寬大的艦體空間擁有足夠的改進與升級餘地,不用為換裝更大,更重的魚雷而發愁。
650毫米重型魚雷的效能與口木的“長矛”魚雷比較類似,其最大能夠達到20海里的射程,即使以最快速度也能夠達到12海里的射程已經足夠使用了,畢竟射程再提高的話,那麼能否命中目標都成了問題。帝國海軍提高魚雷的口徑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加強魚雷的戰鬥效能,而是要提高魚雷的安全性。口木人在設計“長矛”的時候就很少考慮到安全性,因此“長矛”魚雷的故障率一直居高不下,且很容易發生自爆。也許口木海軍可以容忍這些缺點,可帝國海軍是不能容忍的,在受到技術限制的情況下,為了提高魚雷的安全性,那就只能將魚雷做得更大一點,增加了更多的專用安全設施。
可以說,650毫米魚雷可以對付任何一種海上目標,這也是驅逐艦上唯一一種可以對戰列艦構成威脅的武器。就算戰列艦的主裝甲帶能夠擋住16英寸穿甲彈的直接打擊,可是任何一種戰艦的水下防禦能力都是相當有限的,戰列艦也不例外。別說那幾艘英國海軍的老式戰列艦,就算是“新省會”級,以及美國海軍的“依阿華”級,以及更大的“蒙大拿”級戰列艦,只要被650毫米魚雷命中的話,那不死也得重傷!
八艘發動魚雷攻擊的驅逐艦全都攜帶著這種致命的武器,而在它們的後面,還有十幾艘巡洋艦與戰列艦在為其提供火力掩護。如果薩摩維爾此時知道這些驅逐艦上都帶著足以使其完蛋的魚雷的話,也許他會從新考慮一下該怎麼與第三特混艦隊作戰了。可是,薩摩維爾並不清楚,而且在混亂的戰場上,英國戰艦上的雷達甚至沒有能夠及時發現脫離了主力編隊的驅逐艦群,等到英國戰艦上的官兵們反應過來的時候,恐怕已經來不及攔截這些驅逐艦了!
第五十五章 致命錯誤
第2驅逐艦編隊裡的八艘驅逐艦沒有衝得太近,在以往的魚雷攻擊中,驅逐艦至少要靠近到敵艦5海里範圍之內才能夠發射魚雷,而且最佳的魚雷發射距離是在3海里之內,這主要是受到了魚雷射程的限制。而650毫米魚雷在以68節的最快速度航行的時候,其最大射程都能達到12海里,如果只是為了打亂敵人的編隊,而不以擊沉敵人的戰艦為目的的話,那麼驅逐艦完全可以在10海里的距離上就把魚雷發射出去,這樣就可以避免進入敵艦中等口徑副炮的射程,從而不用冒著彈雨發動魚雷攻擊了。
八艘驅逐艦確實是採用的這一戰術,常薦新下達的命令極為明確,不要靠近敵艦隊,而是在儘可能遠的距離上發射魚雷。八艘驅逐艦一共可以發射八十條魚雷,而這些魚雷都是呈扇射的方式發射出去的,如果按照一艘戰列艦的艦長為間隔距離,同時考慮到各戰艦發射魚雷時難以協調一致,也至少能夠覆蓋至少四十個艦長的範圍,這足以迫使那幾艘英國戰列艦轉向了。
驅逐艦群發射魚雷時距離英國的戰列艦編隊大概有10海里,而距離敵人的輕巡洋艦編隊大概是7海里左右。在這個距離上,英國海軍輕巡洋艦上的6英寸主炮很難打中快速航行的驅逐艦,當它們剛剛轉移火力,準備打擊正在逼近的那幾艘驅逐艦的時候,對手已經轉向撤退了。
薩摩維爾是在三點二十四分的時候收到前方輕巡洋艦發回來的訊息,他也感到很奇怪。那幾艘驅逐艦來勢洶洶,很明顯就是發動魚雷攻擊的,可結果卻在十海里外就轉向了,這是為什麼?難道說,是被巡洋艦上密集的炮火給嚇跑了?這應該不大可能,畢竟唐帝國海軍的官兵也不是孬種,還從來沒有唐帝國的戰艦臨陣脫逃呢。那麼,是對方的指揮官臨時取消了魚雷攻擊嗎?這個應該有可能,此時薩摩維爾派出去的驅逐艦編隊已經被擊潰了,只有兩艘驅逐艦發射了魚雷,可距離仍然太遠,很難威脅到對方的戰列艦,另外的驅逐艦全部被敵人巡洋艦上的炮火給趕了回來,或者是被擊沉了。而對方的指揮官應該意識到戰列艦之間的炮戰就要開始了,因此在這個時候取消魚雷攻擊也不算是什麼奇怪的事情。交戰海域就在英國本土附近,英國海軍的潛艇也不是吃素的,戰鬥結束後,受傷的戰艦還需要驅逐艦掩護,因此